開車不知道開了多久,終於回到了莊園。看著她在我前面一扭一扭的走著,我真想一腳“踢死”她。
在經過院子的時候,老大看見了我們,仔細的打量了我們兩個之後,走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笑著說,“發展很快嘛,我用不用給你倆找一間雙人房啊?”
這都哪跟哪啊,完全不是我的本意好麽。而且坦尼亞就在我的身邊,還沒等我說話,她先開口了,“老大,不用了,那多不好意思,如果我有需要,我們會出去住的。”這女人完全不考慮我的感受。
老大挑著眉毛,點了點頭,“把東西送進去,盧卡斯和我去看一下裝備吧。”
“好的,老大。”之後我們先回到了我的屋子,“分贓”之後,我問道,“這些多少錢,以後我掙了錢還給你。”路上就想說,但始終沒找到合適的機會,我終究還是不習慣花女人的錢。
坦尼亞白了我一眼,拎起東西,說:“不用了,沒多少錢。如果姐姐以後有需要,你肉償就可以了。”
我沒說話,卻把這事兒記在了心裡。因為這時候的我真的沒多少錢,況且在這兒還不知道什麽時候能掙到第一桶金,所剩無幾的錢總要省著點用。“等掙到錢了再還給她吧。”我這樣想道。放好東西簡單的收拾了一下,就出門去找老大了。
跟著老大,來到了一個類似倉庫的地方,打開燈我看見琳琅滿目的武器和只有在電影中才會看的到的一些裝備。雖然早有準備,但是還是大吃一驚。
“你真的準備好了麽?”老大回過頭來問我。
看著他嚴肅的神情,我知道這時候容不得我開一點點玩笑。連忙點頭,“是的,我真的想好了。”
得到我肯定的回答之後,老大轉過身去找合適我的裝備,一邊找一邊說,“我們現在規模很小,所以也不會簽什麽合同之類的東西。如果你日後想走的話,我絕不阻攔,但要把裝備留下來。”
“好的。”我伸手接住了老大扔過來的頭盔,和之前坦尼亞給我的迷彩服是同樣的顏色。不知道是什麽材質,拿到手裡很沉。
“咱們的頭盔和防彈衣是一樣的材料,50米外ak47的子彈是射不穿的,防彈背心也給你。”說著把放彈衣也遞了過來,“咱們用的都是單兵作戰最高級的防彈衣,裡面可以裝陶瓷板。在買的時候,我們做了測試,5發7.62毫米口徑的子彈無一穿透,對咱們的生命多多少少加一點保險吧。”給我介紹完頭盔和放彈衣之後,又拿給我兩套迷彩服,“這兩套迷彩服你先換著穿,平時我們都穿自己的衣服,兩套應該就夠了。你回去試一下看合不合身,不合身你再來換。”
我接過之後,接著和老大往裡面走去。“軍靴我看你和坦尼亞下午已經買完了。這是戰術手套,你一會兒回去的時候一起試了。但是手套只有這一個尺寸的了,如果不合適,你自己出去買一副也行。”
“好的,我知道了。”
之後老大又給我陸陸續續找了好多裝備,甚至有些當時我聽一遍都沒記住名字的東西,總之,從上到下,林林總總加起來足足有64件之多。這些裝備我拎在手裡都感覺很重,如果要是穿在身上,我真的不知道能不能跑的起來。然而武器上,老大卻隻給了我一支手槍兩個裝滿子彈的彈夾和一把彈簧匕首。
P228,這款黑色的手槍聽老大說在美國海軍特種部隊已經完全替代了我更熟悉的M9手槍。
說是更熟悉,更準確的說法是聽說的次數更多。雖然美國是個不禁槍的國家,但作為一個沒有持槍證的中國人,我也只在販賣武器的槍支店裡見過一次M9手槍,沒玩過。P228槍口前面伸出的一塊可以裝消音器,上面也可以加裝小型的瞄準鏡。以兩排13發的彈夾供彈。整個手槍不裝消音器的時候差不多有20左右厘米長,拿在手裡感覺一斤多一點重。 “明天開始你就要跟我們一起訓練了,之後看你更適合什麽槍再給你步槍。”老大說。
這時候,不得不問老大一個我目前最關心的問題,“老大,這些裝備是我花錢買麽?”
我的問題給老大徹底逗笑了,“好啊,你要是想花錢買也行,我就不收你快遞費了,加起來差不多10萬美刀,你看你是刷卡還是現金呢。”
聽了老大的回答,差點我沒坐地上,這手裡拿的哪是裝備啊,這簡直就是金條。難怪之前總聽說打仗打的就是經濟實力,就這些玩意還不包括步槍和彈藥就要這麽多錢。“我可以選擇不要麽。”
“哈哈,你先拿著用吧,別有命掙錢沒命話。”老大說,“把你的心放肚子裡,只要你在這兒,這些裝備就是你的了。”聽了老大這句話我心裡才算是踏實了下來,要不,這雇傭兵我還真當不起。
領了裝備,回到房間,剛剛試好衣服,正坐在床上擺弄著手槍的時候,門被敲響了。趕緊把手槍插進了枕頭下面,生怕來的人看見我這一副沒見過市面的樣子。整理了下迷彩服,打卡了房門。原來是坦尼亞端著水果在外面。
“呦,這麽不喜歡和我穿一樣的衣服麽?”坦尼亞還穿著之前逛街時候穿的衣服, 她看了看我穿上了迷彩服,假裝生氣的問我說,“回來就迫不及待的換下去了?”
“沒有,”看到這個女人生氣,我的腰就本能的疼了起來,在換衣服的時候,我清楚的看到,這女人下手有多麽的穩準狠,她經常掐的那個位置都已經破了皮。見她這個反應,趕緊解釋說道,“老大剛拿給我衣服,我試試合不合身。”
“這還差不多,”坦尼亞滿意的點了點頭,“我不管你心裡怎麽想的,反正你明天得穿和我一樣的這套衣服。”
“姐姐,鞋呢?穿那雙紅鞋啊。那個不適合運動。”我試圖“反抗”,但“反抗”很快就被打了回來。
“鞋的話你就穿今天買的那雙軍靴就好,我多善解人意,是吧,不用太感激。”不是我軍不強大,只是敵人太凶猛,她仿佛早已經知道我的問題,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內心中一萬隻“草泥馬”奔過,感激?感激個毛線,要知道,我迷彩服還沒穿熱乎呢。可是聯系起她之前的所作所為,我還是選擇了閉嘴。我這麽大個男人總不至於和她這樣的“小女子”一般見識。盡管在決定不和她一般見識之前我先衡量了一下雙方的戰鬥力。我發誓絕對不是因為我覺得我可能打不過她。
看我沒答話,她走進了房間,把水果放在了桌子上,不經意間看了我的枕頭一眼,說道,“吃點水果,早點睡吧,小弟弟。給你個忠告哦,打手槍很傷身體的,如果忍不住可以換個地方打。”說完話扭著腰走出了我的房間。
這個可惡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