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旅客向老年律師說道:“我感覺吧,您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您是買到了車票,就不顧及我們這些沒有買到車票的旅客,那您說我們應該怎麽辦?難道說只能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乖乖地下車?
那我們回家的日子就遙遙無期了呀。如果說下了車之後,我們買不上其他車的車票,那麽我們還不如就在這裡擠著,哪怕接受加收罰款的處罰也行,最起碼能夠回家呀,您倒是說一說這種行為,算不算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要是您和我們一樣,買了一段票,想坐到前方的車站下車,您會怎麽辦?”
馬尾辮女旅客也緊跟著說道:“是的,這位律師您說的我們都能聽得懂,而且也從您舉的飯店吃飯的例子明白了,我們現在的地位和處境。但是你能不能夠設身處地的為我們想一想?比方說,您換位思考一下,您作為一名和我們處境一樣的旅客,現在這樣應該怎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不給我們補票這種事,這算不算是鐵路和我們簽訂合同時訂立的格式條款呢?據我所知,格式條款在發生糾紛的時候,應該偏向於非制定格式條款一方的當事人的。”
老年律師說了很多,本來是有些累了,但現在一聽兩人這樣說,又來了精神,看來自己的普法教育挺成功,剛開始的時候兩名旅客說的話跟法律一點兒都不沾邊兒,你看自己在這兒介紹了一番法律知識之後,兩名旅客現在再說話,最起碼懂得從法律的角度出發,考慮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律規定,是否能夠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了。
看著旁邊有旅客使用手機在向著自己拍攝,老年律師又挺了挺胸膛,整了整衣領,順帶整理了一下思路,清了清嗓子說道:“換位思考這個詞兒,由來已久,也是解決很多困難的不二法門兒。現在我和您們換位思考,我是一名無奈之下買短乘長的旅客,我現在是要到X站,但是我隻買到了G站。
當然我說的隻代表我自己個人的觀點和一部分旅客的觀點。剛才我來到8號車廂的時候,列車員已經向旅客做好了解釋宣傳,提供了換乘方案,據說有10名旅客準備在自己票面的到站下車後換乘或重新購票。如果我是買短乘長的旅客,那麽我會成為第11個在票面指定站下車的旅客。
我們國家現在正在大力建設法治國家,營造一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律氛圍,在這項工作中,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參與其中,都應當為這種氛圍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比如現在來說,我們在票面指定的車站下車,那就是尊重《合同法》,尊重合同的契約精神,也是個人誠信的一種表現。
說句大白話也就是說,和別人說好的事兒,那就是風雨無阻、雷打不動地去完成了,不論付出多大代價也必須去執行——地球不爆炸,約定不變化。
這樣做的話,我們每個人都是在為我們整個國家邁向法制化進程添磚加瓦。我這個年齡,已經當了爺爺,我有兒子孫子等一大家的人,我就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能夠盡快地營造起人人知法、守法的法律氛圍,那麽當我們每個人遇到了問題之後,就會找法律來解決,而不是說,誤認為不懂法就可以為所欲為,破壞良好的法律氛圍。
到了我們的孩子那一代,我很希望他們生活在一個人人信奉法律、法律高於一切,為了遵守、執行法律可以付出任何代價、赴湯蹈火的社會環境中。當然我並不是在空口說大白話,在我的日常工作中也有很多這種事情,比方說我和當事人簽訂了合約進行風險代理。那麽在相關款項被執行到位之前,所有的費用都是由我個人來一力承擔的,相關款項到位之後,按照比例我從中掙取傭金。
有很多案子其實一開始的時候我就已經知道,很難、或者說不可能執行到位,但是既然我和當事人簽訂了合約,那麽我就一定會將案子進行到底,不管付出多少、有沒有回報,這是知法守法、信守合約的日常表現。
所以說我奉勸各位,在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已經履行完畢,沒有簽訂新的運輸合同之前,我們就應該按照簽合同的約定,履行我們的下車義務。
而不是說在這裡拒不下車,形成既成事實之後。強迫鐵路運輸企業以既成事實來續簽合同。我從一個法律人的角度來說,這種行為是違反合同法規則的,也是被社會公眾所不認可的,不提倡的,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在《刑法》中有一項罪名就叫強迫交易罪, 雖然說我們現在的行為沒有構成那個標準,但是行為方式基本相同,在強迫交易罪中有一種行為方式,那就是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當然要成立這個罪是要有暴力威脅手段的。
比如說,我是一名應當下車而拒不下車的旅客,在列車工作人員請我下車時,我使用暴力或者威脅手段,將工作人員打傷或者破壞了數額較大的公私財務的,那麽就很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外加這個罪名了——在鐵路運輸企業履行了告知義務,行為人也得知鐵路運輸企業沒有運輸能力,為了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拒絕為買短乘長的旅客,補辦車票辦理越站手續的時候,強迫鐵路運輸企業提供運輸服務。
而剛才我聽見列車廣播也在滾動播放,要求旅客按照車票指定的到站下車,另行購票或換乘其他列車,列車員也在車內巡視的時候進行了宣傳,這都是合同相對方在履行他們的告知義務,告知買短乘長的旅客,不能補票了,也就是說,後面的合同不能再續簽了,請您們履行正式簽訂的前合同。
我說的夠明確吧,換位思考,我是一定會下車,按照合同法的規定來履行我的義務的。而不論我會付出多少代價,因為誠信金不換、背信如敞履。”
老年律師看向中年男子緩緩而又堅定地說道。
說完,他又看向那名馬尾辮兒女旅客說道:“您是問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鐵路運輸企業拒絕辦理補票是不是格式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