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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之師兄要開健身房》第一百三十五章 是在說雁
  翠仙再三強調:【是我自己樂意的,保準不能怪你。】

  在宦官面前,梁有才唯有從了翠仙。

  想來他們成親也有一年幾載,還從未等過嶽母的門,

  他怕翠仙一去不回,連個地址都找不到,便借口幫忙拿行李,於翠仙一同歸家。

  於是二人連夜出發,走到第二日深夜,才走到翠仙娘家,那是一座氣勢恢宏的大宅門。

  梁有才敲門進去,只見院內金碧輝煌,奴婢、仆人往來不絕……儼然不是等閑人家,看到這一幕,他大吃一驚,唯恐翠仙家裡人不甘心讓翠仙做樂妓,一腔躊躇漫上心頭。

  老太太看到梁有才,驚訝地問,【小兩口怎麽來了?】

  翠仙滿腔怨憤:【我早說過他無情無義,現在果真如此。】於是從包袱裡掏出幾錠金子,擺在案上:【幸好沒有被這小人騙去,現在將它還給母親。】

  老太太吃驚的問起原委,翠仙道:【他要賣了我,金子藏著也沒有了。】

  梁有才紫漲著臉,不敢吭聲。

  翠仙指著梁有才的鼻梁,高聲罵道:【你這個畜生,過去你挑著擔子走街串巷的賣貨郎,滿臉灰塵跟個狗一樣,你第一次接近我,渾身汗臭,皮膚上的汙垢能將床壓塌,腳上的泥有一尺厚,讓人整夜惡心。

  自打我嫁給你,你衣食無憂,那層鬼皮才脫掉,如今你忘恩負義要將我賣掉,良心是被狗吃了嗎?】

  梁有才低頭漲紫著臉,大氣都不敢喘。

  【我自認為容貌並非如此出色,不能侍奉貴人,但你這樣的,我敢說還配的上,我有何做的不對之處,你竟不顧夫妻舊情,我難道就不能造樓買田?

  想你這副輕薄相,討飯相,當真不值與你白頭。】

  說話之間,滿屋的丫鬟仆婦便手挽手,將梁有才團團圍住,和翠仙一起痛罵:【何必與他廢話,不如殺了他算了。】

  梁有才十分恐懼,連忙趴在地上認錯。

  翠仙又氣衝衝的說:【賣妻已是大惡,何況是讓同床共枕之……人去……做娼妓……】

  翠仙話未成句,眾人已是瞠目怒視,都拿起了剪刀,說要閹了這類混帳,以此成全他昔日誓言。

  此時翠仙臉上的憤懣,痛苦,不甘心漸漸退去,只剩下一臉漠然,製止道:【放了他吧,我本想淬他,又怕髒了我的唾沫,對於這種醜人,細看是一種殘忍。】

  於是眾人便將梁有才趕了出去。

  ……

  被丟出門的梁有才唯有慌忙逃命,跑了一會,實在跑不動了,忽然抬頭望天,只見星光閃耀,東方已經發白。

  而他深處一片蒼莽,自己正在一懸崖峭壁之巔,再回頭望去,根本就沒有什麽房屋。

  梁有才嚇壞了,他剛一挪動身體,轟隆一聲,山石崩落,自己已經掉下懸崖。

  幸好有一顆歪脖子枯樹橫在半山腰上,他才沒有被摔成粉身碎骨。

  就這樣梁有才被掛在樹上,鬼哭狼嚎了一晚上,也沒有人來救他。

  等到太陽升起,有打柴的樵夫發現,才有繩子將她拉上崖,此時的梁有才已是奄奄一息。

  回到家的梁有才,打開房門,此時的家裡已經回復從前,只剩下一張破窗。

  此後,他便失魂落魄,一蹶不振,餓了就去討要,渴了,就喝涼水。

  身上腫脹潰爛的地方也漸漸發展成了麻風病,鄉裡人都瞧不起他的為人,他沒有辦法,便賣了房子,住進山洞。

  偶有一日,他碰到了那個勸他賣妻之人,突然掏出刀來將其刺死。

  官府查明原因後,也不忍心對其用刑,只是把他關在牢房,

  不長的時間,他就這樣死在獄中。”

  趙匡一口氣講完故事,黑風亦是唏噓不已,表示自己再也不會賭錢,要努力上進。

  ……

  自從黑風從趙匡這裡回去後,便很少說話,只是悶著頭練功乾活,

  其他人使出渾身解數找他打牌逗樂,黑風仍不為所動,說是弟弟新婚在即,他卻沒有拿得出的賀禮,因此要發奮圖強。

  還說賭錢無意義,若是娶到天仙一樣的娘子,因為他賭錢而棄了他,那他便是那挨千刀的梁有才了。

  趙匡看到這一幕,很是欣慰,

  據說一個人會長大三次,第一次當他發現自己不是這個世界中心的時候,第二次是發現有些事情再怎麽努力也會有無能為力的時候,第三次是即便知道有些事情可能會無能為力,但還是會拚命爭取的時候。

  ……

  “趙哥哥,你在讀什麽呢?”

  趙匡見是百合端來了他素日喜歡吃的點心,慢慢放下手中的書卷,“聽說你治好了那個琴琴?”

  百合點了點頭,“怎麽突然想起了這茬?你向來是不關心藥房那邊的。”

  “都說久病床前無孝子,他們夫妻還能做到不離不棄實在令人感觸良多!”

  百合放下點心,“趙哥哥都感觸些什麽了?”

  說話間,百合已經發現桌子上未乾的墨痕,一張大紙上寫著一排極其蹩腳的詩歌,字雖凌亂,但卻頗有章法排列。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

  天南地北雙飛客,老翅幾回寒署。

  歡樂趣,離別苦,就中更有癡兒女。

  君應有語:

  渺萬裡層雲,千山暮雪,隻影向誰去?

  橫汾路,寂寞當年簫鼓,荒煙依舊平楚。

  招魂楚些和嗟及,山鬼暗啼風雨。

  天已妒,未信與,鶯兒燕子俱黃土。

  千秋萬古,為留待騷人,狂歌痛飲,

  來訪雁丘處。”

  讀完詩後, 百合笑道,“最近西府海棠花開,長安城的文人墨客都開起了詩社,趙哥哥莫不是想去以文會友?只是這詞裡滿是離愁別緒,未免令人心噓!”

  趙匡慢慢起身,解釋道,“這不是我寫的,這乃是一位十六歲的少年在應試路中,見到一個捕雁人,其捕獲了兩隻大雁,一隻已經死了,另一隻死裡逃生,卻依舊在天空微鳴盤旋,久久都不肯離去。

  這後來,竟然從天空俯衝下來,撞壁而亡,這少年見到此景,深為震驚和感動,這少年出錢買下了這兩隻大雁,把他們埋在汾水邊,壘石為碑,名曰雁丘,情之所至,才寫下這篇感動千古的雁丘詞。”

  百合慢慢複述,“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大雁最為忠貞不過,不論是雌雁死還是雄雁亡,落單的孤雁會從一而終,至死也不會再尋找別的伴侶,若是這人也能像大雁這般一起走過天南海北,一起度過寒來暑往,也算是不枉此生!”

  趙匡看著百合,“你看這大千世界,縱使有高山美景,若沒有你陪伴在我的身邊,我一個人走遍人間又有什麽意義?”

  百合聞言一愣,當即羞紅了臉。

  趙匡連忙解釋,“是雁,我是在說雁!”

  “哦……是啊,是在說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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