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下主機,任樂看了眼時間,發現已經晚上7點了。
本來他打算6點去吃飯的,沒想到不知不覺又多玩了一會兒。不過不得不承認,這遊戲確實太過於真實,置身其中很容易忽略掉這不是現實的事實。
“沒想到楓紅系列的裝備這麽值錢,看來我要賣幾件。”
洗手間內,任樂拿梳子攏了攏炸毛的頭髮,看著鏡中的自己,自言自語地說。
長虹說一把武器現在至少能賣800金幣,這對土豪來說小意思,對任樂可是筆不小的數目。畢竟他那個領主身份,初始金幣才一千多。賣兩件裝備,就差不多能翻上一倍了。
“而且要賣的話得早點,只能在遊戲剛開始的前幾天。否則過幾天之後,大家等級都提起來,到時候這種初級武器白送估計都沒人要了。”
一邊思索著,任樂一邊洗了把臉,提了提精神,然後出門。
本來吃飯這種事點個外賣,沒一會兒就能送上門。但任樂覺得,每天還是要出下門的,否則一直窩在房間裡人都要發霉了不可。
下了樓,出了小區,門口就有很多小飯館。
在津海這座大城市中,最不缺的就是吃飯的地方。尤其任樂住的這小區本來就租客居多,那周遭自然會遍布各種飯館超市之類的基礎設施。
隨便選了一個進去,任樂點了個蓋澆飯加一碗紫菜蛋花湯,然後找了個位置坐下。
眼下正值飯點,店裡有七八個顧客,其中三個看起來二十出頭的青年,每個腕上都戴著手表。或者說,戴著遊戲主機。
任樂一眼就認了出來,那藍紫色的表框勾邊格外顯眼。不過他稍微有些意外的是,會有人連出門也戴著。
“哎,我選的是魔法師,法爺。”那桌的一個青年對另外兩人道,“打完三遍初始遺跡正好4級,但更高級的地下城就進不去了。”
另外兩個青年似乎是新人,買了設備但還沒進過遊戲,於是傻乎乎地問:“為什麽啊?地下城不是打完低級的就要打高級的嗎?”
老手青年搖搖頭:“沒裝備誰要你啊?這遊戲地下城都是越來越難的。起始遺跡完全就是讓玩家適應一下而已。跟你們說,我當時也不信邪,組了四個同樣沒裝備的去打,結果直接團滅,輸出完全不夠,也扛不住。”
“啊……裝備這麽重要啊。靠操作彌補不行嗎?”
“呃。”老手青年一怔,似乎聽到什麽笑話一般,擠了擠眼睛,“還操作,你以為這遊戲是點鼠標拚手速呢?不過……你要是反應快,走位好,能一直躲怪的技能,那確實沒裝備也能過。不過你們進遊戲就知道了,走位沒那麽好練。”
三人說著,鄰桌的任樂聽了個大略。
走位不好練這一點他同意,因為和鼠標鍵盤操縱角色不同,在全息遊戲裡,你操縱的是你自己本人。沒什麽上帝視角第三人稱,只有第一人稱。
因此哪怕傳統遊戲裡再厲害的大神,到了全息遊戲中,如果心理素質不是很強,那看著朝你飛來的弓箭、火球、還是會手腳冰涼,呆站在原地挨打。大神也好,菜鳥也罷,在這裡都是同一個起跑線。就看誰的心臟更大,適應能力更強,那誰就能成為新的高玩、大神。
這時,服務員端著做好的飯菜過來,任樂不再多聽,專注吃飯。用了十分鍾消滅食物,又在外面散步了半小時左右,他便回去了他那個一室一廳的出租屋,整理更正了下自己下周要交的稿子。
作為一個靠譜的成年男性,比起遊戲,還是先要把工作弄好。說好聽點叫負責任,說不好聽這也是吃飯的飯碗,砸了的話可就連蓋澆飯都吃不起,得改喝西北風了。
改了差不多兩個小時,覺得差不多了,任樂才放下鍵盤,休息了會兒,然後戴上主機進入遊戲。
角色選擇界面。
任樂下意識要選擇玩家角色,但頓了頓,選了領主角色進入了遊戲。
一進去,和玩家角色所在的熱鬧城市形成鮮明對比的,就是眼下領主角色所在的陰氣森森的洞穴。
兩者相差的不僅僅是這些,很多系統層面上的功能也是完全不同。
比如,領主身份下的任樂,是無法離開這個洞穴的。作為領主,他根本無法離開地下城。另外,諸如“好友”之類的功能也根本不能用——可以說只要是玩家特有的系統功能,領主身份下都無法使用。
不過這倒也在意料之中,任樂並不意外。他打開背包,準備看一下那個馬蹄材料,然而,他的視線立刻就被右下角的金幣數量吸引了。
“1209?什麽情況??”
任樂記得很清楚,他本來有1320,加上之前地下城分的,還有長虹給他的那些,一共應該是1364才對的,怎麽莫名其妙少了一百多個?
“任樂,你忘記了嗎,你的領主身份被玩家打敗是會掉落金幣的哦。”小精靈開心從空中跳下來,落在任樂的頭頂,趴在他柔軟的頭髮上說。
“可是……”
任樂伸手將小精靈從自己頭頂抓下來,放在掌心,看著它說:“我作為玩家身份進行遊戲的時候,領主身份下的地下城同樣會被玩家攻略?”
“沒錯哦。”
“……”
任樂計算了一下:“這樣的話,算一算金幣的減少量,我在這段時間內應該被擊敗了三次,三次?”
他有些疑惑,每個頻道這麽多玩家,幾乎時時刻刻都有人在進入初始遺跡,怎麽可能只有三次?
開心躺在任樂的手掌掌心,懶懶散散地說:“不用覺得奇怪,不僅僅每個頻道的起始遺跡不同,甚至同一個頻道,起始遺跡也是一直會隨機刷新的。除非……”
“除非什麽?”
開心眨了眨眼睛,沒有說話。
任樂:“……”他乾脆也不問了。
“既然這樣的話,必須要加強一下我的地下城防禦了。”
任樂想,他好不容易用玩家身份賺點金幣,可絕不想都拿來養著這個領主身份。
將那個半人馬的馬蹄拿出,任樂想著開心說的,能靠這個招募怪物……那半人馬領主菜是菜了點,但好歹也是個領主,能招募的話放在自己的地下城裡,也能提高一下戰力。
玩家身份下的任樂拿著馬蹄,沒有任何選項。而領主身份下的他, 拿著馬蹄,眼前立時就彈出了提示框。
【是否招募:半人馬領主】
“是。”
【招募失敗,材料不足】
“……”
任樂看著失敗信息,愣了一會兒,看向小精靈。
開心無辜地攤開雙手:“你著什麽急嘛,先看一下招募條件啊笨蛋。”
“從‘大人’到‘笨蛋’就這麽快是嗎?”
任樂一邊沒好氣地說著,一邊選擇了查看馬蹄的詳情,一看,立時無語加無奈。
【集齊半人馬領主的馬蹄、半人馬領主的長槍、半人馬領主的頭顱、可招募半人馬首領】
……感情要收集齊三樣才行啊!
任樂單手扶額,開心伸著小手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任樂呀你不要灰心,招募途徑不只有這一條,還可以通過招募商店,用金幣來招募怪物哦。”
“真的?不早說。”
任樂聞言,立時查看了一下自己作為領主的系統功能。
果然,在系統設置裡,相比起玩家身份多了一個“招募商店”的功能!
選擇打開,一個商店頁面霎時展現在眼前。
看著那琳琅滿目的怪物列表,任樂先是震驚,然後是喜悅,然後又是震驚,最後臉色一點點陰沉下來。
短短兩三秒,他的表情幾番變化,片刻後終於忍不住罵了句。
“……靠!”
“任樂你怎麽啦?”
“你說我怎麽了……這最最最最低級的怪物,血量只有20的史萊姆,一個也要800金幣?搶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