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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途黎明》第9章走了
  力瑪雅站到了柱子上,黎明隱約看不清了,建這東西的人也真是不嫌麻煩,弄那麽高,塌了怎麽辦。

  老鼠緊隨其後,力瑪雅毫不猶豫的縱身躍下。

  “完蛋!”黎明絕望的閉上了眼睛,本來就是想給她一個小教訓,沒曾想釀成了大錯。這個高度不死也得殘了。

  力瑪雅沒死,但也傷的不輕,好在她身體夠硬,只是全身多出骨折,內髒器官受損,那個高度夠一幫人死八回了,這次真的得休養個一年半載了。

  黎明贏得了比賽,但他並不覺得有多開心,甚至更為鬱悶了,女兵那邊已經發出話了,七天之內要他狗命。

  黎明想了想,最終還是去找了班成。

  目的是請假,理由是父母全生病了,就剩一個年幼的妹妹需要人照顧,他必須得承擔一個男人應盡的責任。

  班成盯著他,說:“男人要勇敢面對,逃避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黎明反駁:“大丈夫能屈能伸。”

  “全軍營的人都會瞧不起你的,尤其是阿夢。”

  黎明心一緊,班成還真會抓人的心思,他看著對面的班成,班成同樣盯著他,“做一個男人!”

  黎明拿著假條,回去收拾東西,班成留給他最後一句話,“爛泥扶不上牆,怪不得阿夢看不上他。”

  黎明對他的話不以為意,有能耐你上啊,站著說話不腰疼,你以為我誰啊?小說裡的男主角,光環buff附體,怎麽也打死不死,美女投懷上報的那種,你一個從小就喊著金鑰匙的人就不要在我這個屌絲面前裝X了好不好。說到底,老子也是為你背黑鍋。

  阿夢不喜歡他?開玩笑,你懂個屁。

  黎明一邊收拾一邊在心裡把班成的親人問候了一遍。

  猶豫了下,黎明還是將諾兒的工女圖裝了起來,還有麥子的新腰帶,瘋狗的大背包,全當他們送自己的離別禮物了。

  看著熟睡的眾人黎明心裡一股暖意,朋友果然沒有白交。

  培弗的夜總是很迷人,繁星泛起一條長河,指引著尋家的人,周圍靜悄悄的,唯有蟬鳴。

  黎明小心翼翼的等待著自己的伊人,時間一分一秒的流過去,黎明的心煩躁起來,數到第幾顆星都忘記了。就在這時欠費樹叢,忽然傳出一陣莎莎的聲音,像是有什麽東西在裡面移動,接著一個腦袋冒了出來。

  阿夢穿著寬松的衣服,扎著清爽的馬尾,輕手輕腳的坐到他身邊。

  “回家看看也好。”

  他還沒說,她就已然全部猜到了。

  黎明尷尬的撓撓頭,為自己辯解道:“我爸媽生病了,妹妹還小,就想回去看看。”

  “嗯!”阿夢善解人意的點頭。

  “一路順風,替我和伯父伯母問個好。”

  “嗯!”黎明鄭重的點頭,喉嚨像是被堵住了一樣,今晚成敗在此一舉。

  “阿夢,我.我..我。”

  “黎明啊,我希望跟你成為一輩子的好朋友,好兄弟,所以你要快點回來哦。”

  阿夢的眼睛一眨一眨的像是天空的繁星。

  。

  培都這個連接著培弗的二線城市,南來北往的商人,在這裡徘徊,無論是出邊境,還是進入弗洛加閣的腹心,這裡都很方便。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元武節,晚上是要放煙花,跳舞,賞燈的,街上人聲鼎沸,熙熙攘攘,都在為節日做準備。

  莫林隱藏在人群中,前行的速度不快不慢,

正好跟著前人的腳步,他的一切動作與常人無異,長相更是極為的平常,普普通通,在他看來是最好不過的,殺手最忌諱的事情就是在人群中顯眼。  那樣極不容易接近目標,又會在刺殺之後,留下讓人記住的印象,對於一個殺手來說這些都是致命的。

  莫林接到的任務很奇怪,第一次是讓他去刺殺駐扎在培都軍團的首領班成,他花了一周的時間,打探情報,熟悉地形,設置刺殺手法,最後在腦海裡形成了整個刺殺的過程。

  就在刺殺的前一天,他在街角遇到了一個忽然出現的人,莫林早就注意到他了,就在莫林要經過他時,他忽然站了出來,莫林的收下意識的放在衣服兜子裡,那裡放著一把鋒利的短匕,腦海裡瞬間湧現自己這幾天來的動作,確定不會有人注意到他。

  那人嘴裡直叨叨著,我要表白,我要表白。

  在他注意到自己時,莫林摸出了一把熟豆子,悠哉的走開了,他確定那人不會在他這個過路的人身上,留下太多記憶,不過一天就會把自己忘記。

  一切都已備好,就待收網,可偏偏他收到了命令,“任務放棄,前往培都,十字街心怡旅店。”

  莫林在十字街接到了新的任務,這次的任務是殺兩個人,第一個人是個很平凡的人,一個平凡的讓他在這座諾大的城市找不到的人,他得到的只有一張畫像,唯一稱得上的特征就是他的瞳孔,泛著淡淡的藍色,不同於精靈族,那顏色極淡,卻能讓人一眼辨認出來給人一種奇怪的感覺。

  第二個人是培都有名的富商胖老虎,幾天的撒網讓他對這個目標有了九成的把握。

  胖老虎明面上個正經的商人,暗地人卻是一個無惡不作的人口販子。

  他靠販毒起家,在弗洛加閣打擊嚴厲時,毫不猶豫的走上了另一條犯罪之路。

  胖老虎明白所做之事並非善事,盯著他命的人不在少數,有仇家,也有同行,有官上的也有道上的。

  為此他不惜花高價請來三個保鏢護衛自己的人身安全。

  愛德華,蓋特,赫赫有名的賞金獵人,雙手快搶,每發子彈都染著鮮血,轟動一時的首都費城連環殺人案的凶手,刀魔手,就是被他擊殺的。後來因為惹了事,攆轉來到了這裡。

  鮫人族密莎,,因為叛亂失敗,而流亡,從此過上了刀口上舔血的生活,像許多鮫人一樣,她具備強大的魔法能量。

  衛爾曾是一名鏢師,因護送任務失敗,惱怒之下竟失手殺了同伴,之後便一直四處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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