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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裡的鋼鐵直男》第四百二十二章 還是作業太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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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立正看著系統,門外忽然傳來了吳若冰的聲音。

 “叔叔,林立起了嗎?”

 吳若冰顯然是看著宋雯潔在打電話,所以問了林長民。

 “還在睡呢,不過應該也醒了,你進去好了。”林長民回答道。

 林立一想,吳若冰這肯定是來興師問罪的,正要反鎖住房門,結果房門已經被吳若冰一把推開了!

 林立床爬到一半,一手撐著床,一手遙遠地對著房門把手,一副出師未捷身先死的樣子。

 吳若冰本來是拉著個臉的,結果看到林立這姿勢,笑道:“你幹嘛,迎接我啊?”

 林立重新躺下,說:“你怎麽每次都不敲門,我要是睡覺時有什麽特殊癖好,怎麽辦?”

 “你睡覺有什麽癖好,我不知道?”吳若冰反問。

 林立撇了撇嘴,說:“那下次我去你房間也不敲門。”

 “那不行,我是女的,你得敲門,不然敲爆你的狗頭!”

 “靠,你不說你是女的,我都沒發現呢!”林立誇張地打量了吳若冰一眼。

 吳若冰氣得不行,說:“哼,虧你也好意思說我,這麽久了,我才發現你小子,竟然是女裝大佬!我還那麽喜歡白無常,結果你小子浪費我感情,還我白無常姐姐!”

 吳若冰想起自己當初很喜歡白無常,特意當著林立的面說自己喜歡白無常,還讓林立去荔枝台春晚給自己要簽名,她怎麽也沒想到那個神秘嘉賓就是林立,現在想起來實在太丟人了。

 林立笑道:“白無常姐姐是還不了你了,不過你要是想當白無常的話,可以讓你過把癮。”

 吳若冰一怔,接著似乎想到了什麽,罵道:“你又想消遣我!”

 林立忙往牆角擠了擠,說:“不是啊,我說真的,你想不想唱一下白無常的那幾首歌?”

 吳若冰昨晚也是全程看了荔枝台春晚的人,

知道林立昨晚在荔枝台說過的話,白無常唱的那三首歌,林立錄製的單曲裡是男聲版本的,他要找女生來錄製女生版。

 顯然,林立這是要給她唱呢。

 吳若冰確實喜歡那三首歌,但自己是甜美嗓音,那三首歌都有極強的高音,自己怕是唱不出那味道來。

 “我不行吧。”吳若冰說。

 林立想了想,竟然點了點頭,說:“嗯,算你還有點自知之明。”

 吳若冰還巴望著林立安慰她說她可以的呢,結果林立來了這麽一句,好在吳若冰也習慣了,酸道:“我看你早就沒準備讓我唱,說吧,你讓誰唱了?”

 林立笑道:“說實話,你哥哥我原版唱的太好了,一般人我給她們唱,她們也不敢唱,怕唱不出我的風采,跟你一樣自慚形穢!”

 “呸!”吳若冰呸了一口。

 “好了,不說笑了,我起來了。”

 林來說著,掀開被子起了床。

 “哦,對了,我有一個問題要不恥下問,問問你!”吳若冰想起什麽似的。

 “謔,不恥下問都來了,行,你問吧。”

 “你那首《達拉崩吧》裡,公主和英雄的孩子為什麽叫王浩然,而不是跟他父母一樣的怪名字?”吳若冰問。

 林立一愣,這問題他在網上也看到網友提出過。

 “我看你還是作業太少!”林立撇了撇嘴說。

 吳若冰道:“我作業多著呢,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

 “這麽簡單的問題,自己想去!”

 林立懶得回答她,其實也是不知道怎麽回答這麽一個奇怪的問題。

 林立穿好衣服走了出去,宋雯潔還在接電話,說到有些地方的時候會記在筆記本上,業務熟練的樣子。

 “吃飯嗎?”林立問吳若冰。

 “不了,坐一會就回去!”

 林立也不客氣,洗漱了一下,坐下準備吃午飯。

 宋雯潔剛好接完一個電話,拿著筆記本過來了。

 “兒子,一早上,十多家來聯系的,五家節目,三家代言,兩個是邀歌的,三個想要你那幾首歌的女聲演唱授權,還有兩家商演……你看看。”

 林立心想怎麽這麽多,拿起筆記本看了起來。

 這些都是能支付林立出場費、授權費、代言費的節目組和公司,自然都不差。

 林立想了想,說:“媽,不是趁著寒假把專輯出了嗎,要拍MV,節目和商演就不去了,推掉吧。”

 宋雯潔點了點頭,說:“好。”

 “邀歌……媽,我現在寫一首歌,行價多少了?”林立忽然問。

 宋雯潔道:“五十萬。”

 音樂圈裡,一般一首歌就幾萬到十萬之間,如果是特別好的歌,可能會貴一點,但也不會貴太多,特別貴的,都是那些很出名的原創歌手,因為有宣傳價值以及粉絲聯動效果,所以幾十萬都比較常見。

 只是很出名的原創歌手在華夏也就幾個罷了。

 就比如號稱“華夏最後一個音樂天王”的周思遠,當初就是靠無數膾炙人口的歌曲爬上了天王之位,這些年的歌曲雖然早不如當年,但人家一首歌也要百萬!

 “媽,提價到一百萬!”林立道。

 “啥?一百萬?”

 宋雯潔有些吃驚,畢竟音樂圈裡寫一首歌能賣上百萬的,目前就有一兩人罷了。

 雖然宋雯潔覺得林立寫的歌比周思遠他們的好聽,但不代表其他邀歌的人能接受這樣的價格,有這錢還不如去找周思遠邀歌呢。

 “對,一百萬,他們願意出,還得看我有沒有合適的歌給呢,不行咱留著自己唱,你看看我們自己現在的歌在三大音樂平台上,那也不少於百萬銷售吧。”林立說。

 宋雯潔點了點頭,說:“行。”

 最後,林立看了看代言。

 大華手機、葉子面膜和可樂飲料。

 三家都很不錯。

 林立又問了:“媽,我這代言費怎麽算的?”

 宋雯潔道:“代言費基礎是300萬一年,然後看品牌要求你出席宣傳的天數,一天加30萬,還有一些線上宣傳,比如微博之類的,那都要細談了,這個是按照一線明星標準來定的,幾乎一線都差不多這樣,天王天后不能比哈,那種動不動上千萬代言費的,基本都是簽好多年的。”

 林立聽明白了,一般品牌簽明星都是一兩年,不會特別久, 因為花無百日紅,品牌不希望簽了很久,到時候明星沒流量了,他們可就虧了,所以簽一兩年,過兩年又有新的流量明星出來,他們就可以重新物色更好的代言人。

 總之,也就是看那個代言人可以給品牌帶來最好的利益,他們才簽的。

 代言也就是拍拍廣告,並不佔用時間,錢也很多,還能給自己擴大影響,是娛樂圈裡的明星們最喜歡的了,這也是為什麽娛樂圈裡的人會為了代言而爭得頭破血流。

 這麽多年來,商業代言的爭奪越來越激烈,娛樂圈裡有好幾組閨蜜團,都因為代言的事情已經反目成仇了。

 林立雖然沒那麽看中代言,但現在代言來了,他自然也不會拒絕,這三家都是各自領域的翹楚,品質可以放心。

 “行,媽,你安排好了。”為了方便下次閱讀,你可以點擊下方的"收藏"記錄本次(第423章 還是作業太少了你)閱讀記錄,下次打開書架即可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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