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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大秦》八十,同行
  第二日清晨,張仲早早收拾好了行囊,眼見著天色稍有光亮,便出了客舍的門。

  剛走出去,迎面就撞見了起來入廁的舍人。

  兩人皆是一愣,隨後舍人驚異的問道。“仲哥兒何以起得如此之早?”

  “吾向來雞鳴便起。”

  “果真不愧為縣中豪勇男兒。”舍人讚了一聲,臉上有了些敬重的神情。“當真,能常人所不能也。”

  “長者過獎了。”

  張仲隨口答應了一聲,便準備告辭,他要趁著時間還早,早些趕到縣上,盡量爭取能在今天把事情辦完,明天就回去,或者赴任。

  舍人走了兩步,突然回過頭提醒了一句。“縣上最近有蠻人出沒。”

  “仲哥兒,須得多加小心才是。”

  這是張仲在亭舍第二次聽見有人這麽說,不由得追問了一句。“蠻人何來?”

  “還不是捕蠻鬧的?”

  似乎有所顧忌,舍人隨口解釋了一句之後,就不再多說,而是對著張仲囑咐到。“三五個蠻人多半也奈何不得你。”

  “不過,蠻人善隱於叢林,遇茂密樹林,須得小心行事。”

  張仲轉過身,鄭重的行了一禮。“多謝長者!”

  “無妨。”舍人回了一禮,隨後轉身走向後院。

  張仲目送他走遠,隨後轉身出門。

  剛要就著天上微微的光亮再次踏上了去往縣上的路時,張仲才想起昨天,還答應了那群商人同行。

  八百錢而已,自己也不是太缺,要不,就不要了?

  不妥,以秦國法家閑得蛋疼的情況來看,說不定,這也是犯法的。

  張仲隻好再次進屋,將四仰八叉睡在地上的商人一個個叫醒。

  剛剛起來的商人還有些搞不清狀況,直愣愣的盯著地面,好一會兒才迷糊的問了一句。“天亮了?”

  “還沒。”張仲指了指門外,隨口說道。“吾向來此時出門,汝等若是受不得,便不用同行了。”

  反正錢還沒給,我也沒收小票,應該可以違約的吧!

  “這如何使得。”

  商人翻身爬起,拍了拍自己的臉,努力讓自己清醒一些。“吾等既然邀請簪嫋同行,簪嫋也答應下來....”

  張仲眼睛微微一眯,心中有些後悔昨夜見錢眼開,答應得太快了,以至於要被人用契約拿捏自己了。

  正準備說話,卻聽見商人接著說道。

  “吾等又如何會因為起不來而失約?”

  “簪嫋稍待。”商人一邊大聲喊著其他的同伴,一邊將醒過來的同伴拉起,做完這些之後,他才轉過身對著張仲,拍胸口保證到。

  “不出一刻鍾,吾等必然準備妥當。”

  “一定不會誤了簪嫋行程。”

  哈?

  是我雇傭你們,還是你們雇傭我?

  好一會兒,張仲才從這不一樣的主從關系中回過神來,也第一次感覺到了無爵的商人,在有爵者面前,是多麽的卑微。

  哪怕他們每人的身家可能都超過張仲無數倍,但在張仲面前,卻一點也抬不起頭來。

  “以前大膽的想法,看來是要放棄了。”

  掙那麽多錢,去對著別人低聲下氣,除非他智商有問題,才會在秦國這麽做。

  不多時,商人將從榕樹亭租來的牛車和自己原本的牛車裝滿,對著張仲喊了一聲。“簪嫋,且坐車上去。”

  張仲看了看滿滿的一車貨物,奇怪的問了一句。

“汝等呢?”  “吾等走路就好。”

  得!

  這才是真正的,打工的比老板還吊!

  一路前行,張仲才了解到昨晚帶來呂不韋請辭消息的,是一個皮商,這次他是去各個靠近大山的鄉中收購皮毛的。

  之後,帶回城中,讓自己雇傭的隸臣妾加工,做成大裘售賣。

  同行的其他商賈,都是在亭舍正好遇到的,剛好也認識,索性就一起同行了,他們二人,一個是藥商,另一個是售賣奇物的異商。

  至於其他的黔首,都是為他們做傭的隸臣妾。

  而他們三人,也都算得上是廣都的富有之家了,是在縣城頗有名聲的大商人。

  至於持劍盾的葵兩兄弟,也正是他們在榕樹亭這邊找人幫忙雇傭的,畢竟隸臣妾不得攜帶刀劍,遇到賊人濟不得什麽事。

  至於工資,比張仲差得遠了,一人才兩百錢。

  但這在秦國並不算少了,一個隸臣妾,辛辛苦苦做一天的活,也不過才十錢的工錢。

  而這兩百錢,僅僅只是要求同行而已。

  當然,這和保護,其實並沒有什麽太大的區別,因為,在秦國,百步之內見死不救,違法。

  但這有一個好處,在於不用拚死, 事不可為,是可以放棄他們逃走的。

  見義勇為法,畢竟不是同生共死法。

  一路上,商人們不斷閑聊,說的多是些商賈之間的事情,比如誰誰誰哪次出行,賣了什麽貨物,獲利多少。

  或者誰誰誰,出行時,不與壯士同行,死在了蠻人手上。

  諸如此類。

  但聊得最多的,還是怎麽賺錢,收買了些什麽東西,該怎麽加工,該怎麽定價合適。

  張仲聽得有趣,卻也沒有什麽想要教他們現代商業的想法,萍水相逢,他也沒那麽好心。

  不過,從交談當中,張仲也了解到秦國的商人,當真算得上老實。

  這個皮毛商人,不遠百裡山路收購來的皮毛,一百錢的羊皮,由隸臣妾花數天時間製作成皮裘,居然隻賣兩百五十錢。

  以羊毛填充麻布,做成的冬衣,更少,隻賣百二十錢。

  張仲粗略算了算,這特麽兩大車皮毛,算上一些貴重皮毛在內,大概獲利也不會超過一萬五,還要除去人工費,路費,還要冒著生命危險。

  這何止是良心商人,簡直是虧本大甩賣了好嗎?

  要是放在後世,這些以羊皮和狼皮為主的皮毛,所做成的衣服,其價格.....

  唔,狼是保護動物,不了解。

  一路前行,張仲從最開始的津津有味,逐漸聽得昏昏欲睡。

  直到一聲驚呼在遠處響起,他才猛然睜開雙眼。

  隨手將青銅盾抓起,張仲翻身下車,拔出腰間的長劍,看向遠處。

  以他過人的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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