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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武大秦》二十一,以力服人
  “汝……下去吧!”

  “唯。”婦人看了看那個被張仲用劍刺出來的洞口,臉上還帶著有些疑惑,疑惑到底還要不要補上。

  但既然老人已經出聲,懼怕於老人威嚴的她,卻也不敢多問,隻拖著夯錘向著張仲身後走去。

  好一會兒,老人才開口說道。“仲兒,把劍給我。”

  “唯。”

  張仲將青銅劍遞給老人,老人信手拔出,他先是用手指拂了拂那六十公分左右的劍刃。

  隨後,再仔細看了看劍尖和劍脊。

  “這劍,你打磨得很好。”

  那是我以前當兵的時候,磨軍用匕首練出來的。

  張仲默默的吐了個槽,要不是我過來,你就等著這劍被前身玩壞吧!

  “是叔公以前教得好。”

  老人點了點頭,身軀半蹲,用手摸了摸地上的夯土,隨後,將劍用力向下一刺。

  噗的一聲悶響,劍沒尖而入。

  老人仔細看了看泥土的位置,方才說道。“深兩寸六分,善。”

  “那我……”

  張仲話還沒說完就被老人打斷,他瞪著雙眼,沒好氣的說道。“你什麽你,你將夯土捅穿了。”

  張仲:……

  “去那邊。”

  “唯。”

  一老一少走到鋪好石板的路段邊緣坐下,老人將劍遞還給張仲,並叮囑道。“汝膂力過人,他日若是做為監工,以劍刺土,切不可以使用全力。”

  “不然,路厚不過六寸,汝便像今日這般,穿之如同朽木。”

  “屆時,便無一人,做得完這更了。”

  “那力道當如何把握?”張仲蠻力驚人,並且還沒有發育完畢,說力量掌控,這時候,幾乎是扯淡。

  除了他弟弟,他甚至都沒有拍過別人的肩膀。

  就怕一個不留神,就拍傷了。

  至於弟弟,那是因為只有兩個人在,精神集中,才敢這麽做的。

  老人想了想,似乎也覺得這樣太為難張仲了,就替他想了個辦法。

  “使三人刺之,入土最淺者罰之,最深者賞,必不敢不盡全力。”

  老人的智慧當真不可小覷,張仲暗暗豎了個大拇指,隨後問道。“若其中兩人刺得同樣深,或者,三人刺得同樣深,又該怎麽辦?”

  “力道,習慣,出手方式皆有不同,像這樣的情況,是很少見的。”

  “但也有啊!”

  老人看了張仲一眼,那眼神,凌厲中帶著鄙視,仿佛在看一個杠精。

  但他終歸還是解釋道。“二人皆罰,或皆賞,三人不賞不罰。”

  “仲,受教了。”張仲自然知道有這樣的做法,不過,自從上次鬧了笑話之後,他每次問問題就不再敢不求甚解了。

  必須要弄明白為什麽要這麽做才行。

  畢竟,這是一個以律法聞名的國家,法家那群人每天閑著沒事,就想著多弄幾條法律條文出來。

  你不懂可以,但有人會讓你懂。

  代價,就不得而知了。

  “我累了,扶我找地方歇會兒。”

  張仲連忙起身,扶著老人去了一塊平整的大青石上。

  隨後,張仲再找了些乾草,給老人墊在身下。

  忙完這些的張仲抬頭看了看天,今天下午的天氣還算好,難得的有了太陽。

  左右無事,張仲就這般靠著青石,跟著自己的叔公一起曬太陽。

  不小會兒,張仲的弟弟跑了過來,說道。

“兄長,你教我的字,我記完了。”  “你再教我幾個。”

  張仲懵了一下,他腦海中的字,就那麽幾個。

  還都是前身學下來的。

  值得一提的是,前身這一身肌肉倒是強健,但學字,那可以說是一言難盡了。

  十三年的生涯,總共就學了不到二十個字,你敢信?

  如果在現代的話,像這樣的孩子,可以叫腦殘了吧!

  至於說現代的字,那與秦國的字差別可就大了。

  張仲無奈,隻好看向旁邊正在曬太陽的老人。

  老人隨手抓了一把乾草,墊在腦後,滿臉笑意的看著張仲。

  “怎麽,現在知道學得少了?”

  “是仲那時不認真。”

  “不認真?”張仲一說這句話老人就火了,他翻身爬起,四處看了看,找了根棍子。

  “我費盡心力,捉了一頭赤狐與你做了束脩。”

  老人將手高高揚起。

  張仲也不敢反抗,只能伸出雙手擋住臉。

  眼角的余光中,他似乎感覺到自己的光輝形象,在弟弟的眼中崩塌了。

  “你學了五年,給我學了那麽幾個字回來?”

  老人倒也沒有真的打,他將木棍往地上一扔,隨後頹然的坐在青石上。

  “還把師長家的狗活活掐死,燉了吃了。”

  張仲默然無語, 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給前任背鍋了,他都快習慣了。

  早在之前,張仲想讓他弟弟學字的時候,他就知道這件事,並且,還知道這事,遠不像老人了解到的那麽簡單。

  這也是他不敢說自己也去學字的主要原因之一。

  “還打了監門家的孩子。”

  不,三老家的孩子也打了,只是他們沒好意思說。

  各種各樣類似的事情,在張仲腦海中可以說是層出不窮。

  那前任,一身劣跡,說他為非作歹都算是誇他了。

  “你現在看我,看我有什麽用,我也不識字。”

  但老人發完飆之後,卻又開始想辦法,他手指敲打著地面,說道。

  “至於鄉三老那裡,且不說我還能不能再捉到一頭赤狐。”

  “如今,我就算再送一頭赤狐過去,他也不見得肯收。”

  多半是不會收的,張仲很清楚這一點,裡中人都以為他只是打了他們的孩子。

  其實,他連三老都差點打了,只不過沒真的打而已。

  就差那麽一丟丟。

  要不是他當時還是個孩子,而且他叔公賠禮也足夠多的話,他可能穿越過來,都不知道在哪兒了。

  原本,張仲是打算,等他自己練好箭術以後,去打隻老虎或者豹子之類的猛獸來做束脩的。

  不是說這些猛獸的皮毛,鄉三老就一定會有多喜歡,而是,這代表著一個意思。

  我十三歲就可以殺死這樣的猛獸,你需要仔細考慮一下,要不要揭過這件事。

  這叫做以力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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