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日第一時間趕赴案發現場後,康二磊一行三人一周都不敢再碰肉,尤其是劉老太,作為一個廚師雞鴨魚都是親自上陣殺的,自那以後再不敢殺動物了,那日的場面實在太過血腥,即使料到場面不好看,但也沒想到不好看到這種地步:紅色的血跡從房間延伸到廚房,一路上每隔一處就有一灘血跡混雜著肉碎,甚至殘肢,估計是凶手在房間砸翻死者後,死者掙扎著想要爬到廚房拿刀具,凶手就一路跟著他,只要他有稍微休息的趨勢就砸,一路逼迫著死者爬到廚房,到達廚房後,凶手終於給了死者一個痛快,一擊致命。原來跟著死者來到廚房的目的不是為了讓他拿到工具,而是方便她接下來的動作,她把死者剩余的四肢、甚至部分腦袋一起割掉扔進了豬食鍋裡煮……
無法想象平時軟弱的婦女在子女受傷害時竟能如此心狠手辣!“為母則剛”這句話誠不欺也!
??後續的事情就全部交給了警方和公訴機關,終於算是告一段落了,可彤彤還是依舊沒有離開,據她說是喜歡小康少爺的才氣?康二磊不知道是好氣還是好笑,自己一個單身狗這麽多年,從未有過女生對自己表示好感,好不容易鐵樹開花了吧,對方還不是普通的人!哎,注定了要成單身鱉了!劉老太也終於消停了一段時間,每日變著花樣的做素菜,把素菜做成了肉的味道,就連彤彤居然都難得的坐下吃了起來,於是每日飯間任強就看到對面一雙筷子和碗自動在進食,而且他也能看到飯菜以肉眼可見的方式掉落在地上,這簡直就是從碗裡把飯菜一點點的挑到地上嘛!劉老太則說這很正常,說是在生活中如果莫名其妙的食物掉落在了地上多半就是被他們吃了,搞的任強以後再不敢相信那句“食物掉在地上3秒內仍舊可以吃”的理論了。
案件很快就進入了審理階段,開庭那天康二磊也有事情忙,沒辦法到上級法院旁聽,隻得劉老太帶上彤彤去旁聽。後來據劉老太說,劉老二也帶上彤彤的繼父前往旁聽了,他一看到彤彤眼裡竟滿是驚恐,儼然忘記了自己同彤彤一樣的狀況,最後庭審都沒聽完就讓劉老二帶自己走了。庭審中,彤彤的母親詳細描述了自己的殺人過程和殺人動機:彤彤的繼父聽說彤彤的案子有了新進展,怕之前那位老板賠償的幾十萬死亡賠償金被要回去,就想一起把據說前來調查的人員殺掉,自己也說了嘴說反正不是第一次殺人,彤彤的母親立刻就聯系了前後知道了彤彤的真正死因,為了避免他再殺人,她就趁他睡著時下了死手!因為此案成了彤彤案件的足以推翻原審的關鍵性證據,因此也就啟動了彤彤案件的再審程序。後來康二磊打聽才知道,原來當年的案子公安機關之所以沒有發現彤彤繼父是因為當時彤彤確實被那位老板玩的昏迷假死狀態,她繼父後來又施加殺手卻沒有被發現是因為他曾經從事過煉鐵行業,長期接觸高溫的爐具之類指紋直接燙的幾乎沒有了,再加上他也沒有完成其他性侵行為,也就沒有留下多少關鍵證據,他離開後,那位老板也好死不死的剛好醒來,發現彤彤昏迷後又色欲熏心的再次侵犯了彤彤,前後的時間點加上彤彤身上的指紋,無疑都指向了那位老板。最後的結果自然是彤彤的母親以手段極其殘忍判處故意殺人罪,並且由於一定程度上揭發了他案,算是減刑,最終判處15年有期徒刑。而那位老板卻以侮辱屍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他本身就判得不重,並且已經執行了,最後也是不日釋放了。
案子算是徹底案結事了,康二磊又回到了正常的作息時間,不用四處奔波打聽了,這兩次案子都讓他發揮了所有的人脈,這人脈都是欠的人情,他總得要還的,於是他這段時間又連續自掏腰包請師兄師弟們敘敘舊,這對於一向節約的康二磊來說可是太陽打西邊出來的,於是各位師兄師弟們都非常給面子的全數到場~
原本以為彤彤終於可以離開的康二磊,這天又接到了一個座機電話,對方說是某女子監獄打來的,是彤彤的母親要見他,這位彤彤母親難道是表達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