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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控天下》第142章 街頭混戰
  別說宋國此時,娛樂項目本來就少。

  就是陳峰那個時代,文化發展差距千多年,各種娛樂層出不窮。但要是一聽說,警察上門抓了三個官二代!然後正規軍要去和警察打架!搶人!你說,你去不去看熱鬧?別說去,只怕是跑著去!還把微信微博發得滿天飛。

  也有一些,心存正義,或是有其他想法的人,就好心找到衙役報信。前方有誰誰誰,帶著軍隊怎麽怎麽滴。

  楊三辯獲悉趕緊報與陳峰。

  尚書府裡沒有乾起來,陳峰有點失策。耳聽有兵馬前來,趕緊放慢速度,緩慢前行。生怕錯過。

  楊三辯細細琢磨一下,前因後果一捋。心有所悟,看陳峰一眼,陳峰也看他一眼,笑問:“軍隊?楊主事怎麽看?”

  楊三辯回道:“前朝武將亂政,惹出不少禍事。宋朝一直秉行文禦武。這禁軍出行,需兵部堪文,或皇上聖旨。”

  陳峰點點頭,軍隊和衙役搶犯人,歷朝歷代,古往今來都是不合法理!但是,不出大事,多半也沒啥人管。

  楊三辯又道:“但若是巡城兵馬,本來就有巡城職權,倒不好說。”

  陳峰笑道:“他巡城也是防火防盜,自是與我等無關!但若是阻我去路,律法怎麽說?”

  楊三辯道:“沒有兵部行文,沒有皇上聖旨,軍隊阻路搶人,形同造反。”

  。。。。。。

  沒有意外,在東馬棚大街,兩撥人馬,相遇了!

  兩撥觀眾,也勝利會師了!許多自發充當信使的閑人,終於松口氣,這般辛苦,終於等到一出好戲上演!

  前面一人身材高大,擋住自己視線,免費信使不客氣一扯,口裡嚷嚷:“讓一下!讓一下!”高個子一臉怒氣,正要喝罵。

  免費信使又道:“原本我一直跟在隊伍最前面,跑幾趟給將軍送信,現今陣仗擺開,我卻沒有位置看!是何道理?”

  周圍人一臉興奮,高個子一換笑臉:“兄台,你來我前面看!你且說說,那位將軍,有沒有說,將如何施為?

  這信使,一臉得意和滿足,張嘴就來:“先禮後兵!”

  這還用問?總不成,先兵後禮嘛。。。。。。

  陳峰看著前面阻路的一彪人馬,到底是正規軍。衣甲鮮明,武器錚亮。馬上的那位將軍也威武!只是他一人騎馬。略顯單薄。

  單說亮相比帥,軍隊勝一籌。

  不過,陳峰這邊,人數雖少,但士氣旺盛。李柱帶的三十人,一臉興奮,躍躍欲試。王元啟六人,更是滿臉殺氣。

  陳峰這邊還有個巨大優勢,就是馬匹多,真要開乾,陳峰不怵。

  尚書府裡沒有乾起來,陳峰看著眼前方阻道的軍隊,笑道:“有事?”

  馬彬來之前就想好,自己師出無名,直接搶人,事情鬧大對自己不利。只能伺機生事,場面混亂之下,趁機相救。至於以後,就是尚書侍郎,去和府衙扯皮。一般而言,官員之間,衙門和軍隊之間,出現摩擦,都是這樣處理的。

  當下腰身一挺,一臉不屑,嘴角上揚,趾高氣揚喝道:“前方何人?敢阻我巡城軍馬?”

  馬彬是武將,陳峰是通判,按理,武將面對通判不敢如此囂張。

  隻這態度和喝問,陳峰就心中了然。對方也是怕事情鬧大,不敢直接搶人。而且,也沒有生死相搏的意思,看樣子,只是想打場群架,然後趁亂搶人。

  陳峰也盤算一下,軍方不同管家。

管家是馮家下人,以形同造反之名斬殺他,影響不大,震懾馮家,還能出一口惡氣。  但是對正規軍人,不能如此,也下不去手。不過,若是鬧點事出來,分擔點緝拿馮小寧等人的麻煩,打場群架也不錯。

  陳峰當下配合著對方喝道:“分明是你等阻我去路!難道是想欺我不成?”

  馬彬心中一喜,對方不給自己扣阻擾辦案的大帽子,這就好了,事件就是搶道而起!完美。再不用自己事後挖空心思到處解釋。

  這裡圍觀者眾多,也是個好見證。軍人衙役搶道鬥毆,這事兒,是小事。馬彬當下咧嘴一笑:“你我口舌之爭無用,總之你若讓我則罷,否則,我直接衝將過去!衝撞誤傷,休要怪我!”

  溝通完畢,看來雙方目的一致,這就好辦。

  陳峰點點頭,回頭喝道:“刀不出鞘,槍不傷人!”抬手一指馬彬隊伍喝道:“給我打!”

  李柱等人都是火神教裡面選出來的好手,當下嗷嗷嗷叫著衝過去。軍隊軍士也調轉長槍當棍用,迎戰上來。

  打仗,面對面血腥廝殺,一半軍人需要勇氣,鼓勵,刺激。打架,所有軍人都會!

  從人數看,軍隊百人,衙役六十余人,軍隊佔優。

  但是,街頭群架,不是一對一或者一對二單獨捉對打!只要人數不是幾倍對手方那種,輸贏不是看人多人少。

  因為街面只有那麽寬,兩邊還有百姓圍觀,捉對對打的區域接觸面只有那麽大。李柱這方撲過去三十人,隊形擺開和對方見面對打的,只有十幾人左右,其余人還在身後,沒接敵。

  反之軍方也一樣。打翻一個,後面補上一個。

  打群架也是要講戰術的,絕不能讓對方圍住你。街鬥群架第一戰術就是並排衝!人多的想辦法衝過對方防線實現合圍,人少的必須齊頭並進守住防線並且打翻面前敵人,逐步達成人數均衡,反超,獲勝。

  特別是軍方,必須衝過防線,打到陳峰面前,才能形成混亂,才能救人。衝不過去,這場群架就沒有任何意義,真成了爭一時之氣。

  但是雙方剛一接觸,馬彬心一沉,對方居然如此驍勇!挨一棍毫不在意,直接衝近。幾個直拳,勾拳,就把自己手下兵丁擂翻幾個。後面補上去的更慘,棍子還沒掄圓,就被打翻在地。馬彬眼珠兒差點落在地上:這是衙役?衙役啥時候變得這般勇猛厲害?

  殺人用槍,隊形密集,長槍如林。長一分強一分!一刺一個洞!重步兵結陣,一杆長槍兩三丈,前後軍士配合一舉,能抵住輕騎兵衝殺!

  所以,槍為兵器之王。

  但是,掉轉槍頭當棍用,就尷尬了。首先打一棍,威力不大。然後還要輪,輪不圓打不出去,打出去也沒用。軟榻榻沒力!

  但周圍都是自己人,對方又衝得太快!輪不起來。手裡的長槍,如同雞肋,丟也不是,打也不是。一番猶豫,李柱等人已經打翻一二十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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