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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請饒命》一、小巫師下山
  麥恪是一個北山野人。

  常年以馴鹿和打獵為生。

  他從小就發現自己有一個秘密。

  那就是自己左手的指頭與眾不同。

  麥恪膚色偏黃,而食指卻是黑色的。

  小時候他不以為然。

  直到有一天。

  麥恪打獵累了,食指搭在拇指上成O狀。

  三秒後。

  他看到一支黑色的香燭憑空出現,插在附近的地面上。

  香燭散發出漣漪般的黑色波紋,籠罩四野。

  他和小夥伴的體力迅速恢復。

  十五分鍾後,香燭消失。

  麥恪詫異。

  食指再屈,沒有任何事情發生。

  麥恪以為是遇見了鬼。

  不信邪,他在打獵回程中不停的屈指。

  試圖讓鬼重新。

  他發現這隻鬼很奇異,再也不會出現。

  麥恪沒放棄。

  大約四十五分鍾之後。

  麥恪再次停下歇息。

  黑色的食指再屈起來。

  還是三秒。

  這一次,黑色香燭再次出現了,奇異的效果重現。

  麥恪狂喜。

  這一次他讓同伴們分別走出十米、三十米和五十米之外。

  十米和三十米的小夥伴有效果,五十米外無效。

  麥恪懂了。

  這不是鬼。

  他這是擁有了莫名的超能力。

  ——恢復體能

  持續時間十五分鍾,冷卻時間四十五分鍾,最大有效范圍五十米,距離越近效果越好。

  從此之後。

  麥恪和小夥伴們的打獵收獲越來越多。

  打群架也越來越厲害。

  日子一天天過去。

  麥恪的黑色食指具有的超能力越來越強。

  ——冷卻時間縮短,有效范圍變大

  十一歲那一年。

  此效果持續時間達到二十分鍾,冷卻時間下降為半小時,最大有效范圍八十米。

  等麥恪十二歲。

  左手中指又變成了金色。

  麥恪很期待。

  這一次的變化又給自己帶來什麽超能力呢?

  中指搭在拇指上,無論是O還是0,都沒有任何異常。

  試了很久,當他屈起其他四指、豎起中指,朝天之時。

  動作不太雅觀,但效果明顯。

  又憑空出現了一支香燭。

  但不再是黑色,而是金色的波紋。

  也不插在地上,而是浮現中虛空中,跟隨著自己。

  人走到哪,它跟到哪兒。

  麥恪還發現,自己的力量、速度、柔韌性等身體素質跟著大漲。

  范圍只有六米。

  他浮躁了。

  以為能徒手殺死一隻豹子。

  麥恪試過和一隻豹子大戰,差點沒被後者一爪子拍死。

  若不是旁邊的夥伴們開了銃。

  他也許已經不存在這個世界上了。

  麥恪很沮喪。

  三十分鍾後,金色香燭消失,大幅提升素質的效果消失。

  他欣喜的感覺到,自己的素質比之前有不少提升。

  甚至身體都出現了黑色的汙垢。

  冷卻時間十二個小時。

  十三歲時。

  麥恪已經身高一米八五。

  奔跑的速度狂漲,百米跑已經十秒多一點。

  力量同時大增,徒手輕松收服一匹性子桀驁不馴的野馬。

  打起架來更是遠近聞名。

  而且,

他身上的汙垢越來越少。  皮膚白皙,臉如冠玉。

  又兩年過去,麥恪十五歲了。

  左手手指又多了變化。

  這一次是無名指。

  竟然是青色。

  屈此指輕彈。

  出現的是一支青色的香燭。

  可惜,各種實驗,似乎對自己無效。

  直到有一次。

  青色香燭出現之後,四十多歲的父親剛好在邊上,父親竟然變得年輕了一些。

  香燭持續了一個小時。

  他發現父親似乎回到了三十歲時的,年輕而健壯。

  些許白發消失了,眼角上的皺紋也不見了,牙口更好,渾身有使不完的力氣。

  哦,它竟然能讓人返老還童,恢復到一定歲月之前的高光時刻。

  包括各種身體機能。

  可惜,半年才能使用一次。

  一次只能對一個人生效。

  這是麥恪的第三項超能力。

  麥恪很滿足,也很興奮。

  奇怪的是,這三支不同顏色的香燭,只有麥恪自己能看得見。

  其他所有人,不可見,不可觸,不可聞。

  麥恪不停的變換著使用這三項超能力。

  於是族人越來越強大。

  鄂倫春族人口不多,附近只有一千人。

  一年下來,年輕人變得越來越強壯。

  而年老一些的,比如族長和一位長老,都變年輕了。

  於是隨著時間流逝。

  麥恪已經小有名氣。

  遠近的人們,都稱他為小巫師。

  這一年,麥恪十六歲了。

  由於長期在香燭的超能力光環裡沐浴打滾,加上不斷的打獵和鬥毆。

  麥恪身體越發強壯。

  一米九七,體重九十六公斤。

  一身的腱子肉,腹肌大八塊。

  一拳能轟暈一頭牛,百米速度達到了驚人的九秒七三。

  這力量,可以參加拳擊賽了。

  這速度,能夠站穩田徑賽了。

  爆發力更是驚人。

  同時啟動,三十米內無人追得上他。

  即使換成獵狗,短時間內都只能在他身後吃灰。

  麥恪想出山了。

  大山雖封閉,但電視還是有的。

  外面的花花世界,麥恪看得眼花繚亂。

  他認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一輩子呆在大山裡,好,也不好。

  趁年輕,出去闖一闖吧,賣膀子力氣。

  靠身體吃飯,不是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

  這個想法,族人都支持他。

  小河小溪裡的小龍,終究是困不住他的。

  大江大海,或許會才是他的舞台。

  由於沒有什麽文化。

  麥恪能做的事情不多,那麽競技吧?

  競技賽場最適合自己,麥恪是這麽認為的。

  拳擊就算了,技巧和限制太多。

  現在從零起步訓練,出成績的可能性不高。

  而且還容易受傷,玩命的事情少乾,或者不乾。

  除非餓死。

  還是田徑好,自己有這麽多超能力的技能。

  不需要怎麽訓練,靠著天賦和素質,能吃一輩子。

  可惜不認識人。

  沒人帶入門,伯樂不是那麽好遇見的。

  但不管再難,走出大山,這就是關鍵的第一步。

  目標一旦確立,麥恪就有了動力。

  這一天,清晨。

  麥恪打好了包袱,跟家人告別,跟族長和長老們辭別。

  精神奕奕,正要走出大山。

  這時候有陌生人來了。

  不是一個,是一群。

  說一群也不太準確,總共七八號人吧。

  領頭開路的中年人麥恪認識。

  蒙古族的烏日大叔。

  三位黃種人,三位白種人。

  說是專程來找麥恪的。

  找我的?麥恪愕然。

  於是暫時留了下來。

  據烏日大叔介紹。

  三位黃種人中,一位翻譯,一位省城的醫生,一位北平來的醫生。

  三位白種人都是德國人。

  麥恪不認識,說的德國話更聽不懂。

  還好有翻譯。

  哦,原來是聽說北山這邊出了一位薩滿的小巫醫,法力高強。

  因此慕名而來。

  麥恪懂了。

  聽翻譯說,人家邀請他去瑞士,這個國家麥恪懂,沒多少文化也不至於不知道。

  出國嗎?

  麥恪猶豫。

  翻譯解釋說有一位病人急需救治,而且待遇豐厚。

  本著救人一命,順手掙錢的原則,麥恪動心了。

  待遇如何?

  麥恪沒問,先看到病人再說。

  他又不是神仙,什麽病都能治。

  法術如何?

  對方也沒細問,也許是病急亂投醫。

  反正我有錢,可以任性。

  於是第二天一行人到了省城。

  麥恪住在賓館裡等簽證等手續。

  住的是五星級賓館,吃喝玩樂不用麥恪管。

  一切有人安排妥當。

  甚至免費送過來了幾套行頭,讓麥恪換掉大山裡的特有衣飾和鞋子。

  麥恪很舒坦。

  十天后,所有手續辦理完畢。

  包括護照和簽證。

  次日,一行人飛往北平。

  三日後,麥恪飛往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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