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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門小仙女》第六百九十四章 漲10倍
  對於宋明珠的熱情,所有人都覺得怪怪的。

  大家都沉默地喝茶,竟然沒有人開口說話。

  宋明珠詫異地看著他們三人,問道,“大皇子,沈公子,趙公子,你們是旅途疲憊了嗎?這麽沒有精神,要不要先去休息一下?”

  大皇子的身份地位最高,聞言拒絕了,“謝謝宋姑娘。我們還不累。”

  “哦。”宋明珠笑了起來,又給眾人添了一下茶水。

  “不知道三位遠道而來,有什麽事情?”

  宋明珠挺奇怪的,這三人好好呆在京城,怎麽就跑來了清陽縣?

  最近清陽縣有什麽大事情發生嗎?

  沒有啊!

  大皇子說道,“宋姑娘,我們聽說你手裡有金參,是否有這事?”

  宋明珠眼珠子轉了轉,笑眯眯地問道,“大皇子,您是從哪裡聽說的?”

  大皇子道,“我是聽人說,鎮國公在你這裡買了幾顆金參,吃了金參之後,他的身體好了許多。”

  鎮國公身體不好,沒辦法去邊疆的事情京城人都知道。

  後來,鎮國公離開京城,去藥王谷尋醫問藥。

  過了幾個月之後,他回來了,整個人容光散發,身體好了大半,竟然能出發去邊疆了。

  這件事情大家都嘖嘖稀奇,後來有人去打聽,才知道鎮國公從清陽縣主的手上買了幾根金參。

  幾根金參吃下去,身體就大好了。

  清陽縣主本來就是今年的熱門人物,京城的達官貴人雖然沒有見過她,但是都聽過她的名字。

  一個藥王谷的徒弟,治好了瘟疫,並且被皇帝破格冊封為縣主,還擁有封地。

  這是多少的公主郡主都不曾擁有的待遇,卻被一個平凡的農家女擁有。

  京城的人本來就對清陽縣主感興趣,聽聞她手上有金參之後,更加感興趣了。

  於是,許多人就打起了主意。

  其中,幾個皇子最是果絕,大皇子親自來了杏花村,太子讓趙宣過來,四皇子則派了沈彥明。

  他們原本並不是一起來的,但是到了清陽縣的時候,卻無意中遇到了,於是乾脆一起過來了。

  宋明珠了解地點頭,“原來如此!只是,我手上的金參都賣給鎮國公了,現在一根也沒有了。”

  宋明珠一臉的為難,實則心中在滴血。

  她空間裡還有十幾根金參,但是她賣給鎮國公和那個顧老爺的金參,加起來都有5根。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宋明珠手上有這麽多根金參已經夠引人注目了,要是再透露出她手上還有金參,她就怕出點什麽事情。

  所以,宋明珠乾脆就不賣了。

  宋明珠心塞極了,說道,“不是我不肯賣給你們,而是我手上真的沒有了!唉!”

  大皇子見宋明珠那失望的樣子,已經相信了九分。

  他知道宋明珠是個愛財如命的家夥,以前就曾經訛詐過他一萬兩銀子。

  看這樣子,應該是手上真沒有金參了,不然也不會是這麽傷心的樣子。

  大皇子有些失望,然後問道,“宋姑娘,你這金參是從哪裡采來的?”

  “哦,都是我從大青山上采的。”

  “大青山上采的?”大皇子心中一動,“那大青山上應該還有金參吧?”

  “呵呵,這我就不知道了。這些金參也是花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采到的。”

  大皇子沈彥明和趙宣三人對視了一眼,三人都對大青山充滿了向往。

  既然大青山上有,那他們幹嘛還要從宋明珠的手上買,還不如直接上山采,還能省下一筆錢!

  再說,宋明珠心黑,開價鐵定不會低!

  據小道消息,鎮國公向宋明珠買金參,一株就花了2萬多兩。

  大皇子問,“宋姑娘,這金參在大青山的哪個地方?”

  “我之前采的那幾棵金參,都是在大山深處,非常不容易找。”

  宋明珠正了臉色,“各位,我不是危言聳聽,如果你們想進大青山,你們還是考慮一下。大青山非常的危險,山上毒蛇猛獸多,處處都是危險。”

  “山上還有沼澤、毒霧等等,進大青山的人多,死的人也多。你們要是想進去,最好先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

  沈彥明呵呵笑了起來,“宋姑娘,我們早就聽說過大青山了,也知道裡面的情況。所以你放心,我們做好了心理準備。”

  趙宣不屑地說道,“不過就是一座山而已,能有多可怕?宋明珠,我看你是不想我們進大青山挖金參,斷你的財路吧?”

  宋明珠看智障一樣看著趙宣,理都懶得理會他。

  “大青山危險,你們要是想進大青山,一定要多帶些人。還有多準備東西,比如說驅蛇的藥粉、跌打損傷藥膏、吃的食物等等。等準備充足了才能進入山裡。”

  “謝謝宋姑娘的提醒,我們會的。”沈彥明說道。

  大皇子和趙宣沒有吭聲,兩人都覺得大青山雖然危險,但沒有宋明珠說的那般可怕。

  接下來宋明珠又問幾位要住哪裡, 還問他們要不要租住宋承光的宅子,並且表示租金很便宜,一個月只需要一兩銀子。

  當然,這是不包括夥食。

  要是包括夥食,得再增加50兩銀子。

  宋明珠提出的夥食費有些貴,趙宣不滿地說道,“宋明珠,你家夥食費怎麽這麽貴?”

  宋明珠詫異道,“你們三個,各自又帶了五個侍衛、一個馬車夫,總共就是21個人。21個人難道不多嗎?21個人一個月50兩的夥食,已經算少的好不好!要不是我這裡是鄉下,物價便宜,我都要給你們算100兩了!”

  “真以為我不懂你們這裡的物價呀?昨天我就在縣城一家客棧吃飯,我們21個人總共隻吃了不到500文。就算是每餐都500文,一天也就1500文,一個月30天也就45兩!”

  宋明珠冷笑,“你吃的那家客棧叫什麽名字?肯定是家小客棧吧?要是你們去醉仙樓吃,21個人一頓沒個10兩銀子根本就不夠!我家的夥食參照的就是醉仙樓的標準,甚至比醉仙樓的還要好!”

  “才收你們50兩銀子,已經算是便宜你們了!不行,這價格太低,我虧死了!現在我宣布,一個月夥食500兩!”

  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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