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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龍珠有毒》七、夭壽了,居然要跑五百公裡
  如果說上次的日常任務是道有毒的送分題,那麽第二天半夜刷新的日常任務就是道坑爹的送命題。

  拉彼斯看著剛剛刷出來的日常任務,那是一陣肝疼。

  憤怒到一拳砸在床上,發出“嘭!”的一聲大響。

  隔壁傳來拉姿麗的聲音:“拉彼斯,你房間發生地震了嗎?”

  “沒事,是東西掉了。”拉彼斯有氣無力的喊了一嗓子,眼皮跳動,看向那個剛剛刷出來的日常任務。

  【日常任務】:健康的身體才能玩好遊戲,請玩家鍛煉身體,長跑500公裡,目前進度0/500公裡,任務完成獎勵:戰鬥力+1,財富值+500元。

  “操!”

  “500公裡啊,老子特麽要跑多久?”

  “變態遊戲,垃圾遊戲。”

  “500公裡就500公裡,但你他媽的1點戰鬥力也太摳了吧?靠!”

  之前的任務都是送分,現在突然來這樣的一個任務,拉彼斯心理落差太大了。

  咒罵了一會,拉彼斯帶著怨念睡著。

  第二天早上6點鍾的時候,拉彼斯被小鬧鍾準時叫醒。

  今天他決定禍害一下拉資麗,叫她一起去跑步。

  穿好衣服,他就“咚咚咚”的去敲拉資麗的房門。

  “唔~幹嘛啊?”

  “起來,去跑步。”

  “煩不煩啊?,拉彼斯,你昨晚吃到屎了吧?”

  拉資麗的起床氣可不一般,要是早上半睡半醒的時候去叫她,她就會毫無淑女風范的懟人。

  “快點,再不起來我就自己開門進去了。”拉彼斯有著身經百戰的經驗,完全不帶慫的。

  在拉姿麗聽來,拉彼斯現在的聲音就像是魔鬼一樣,不但要打擾她睡覺,還要進她的房間來干擾她。

  “該死的。”

  最終拉姿麗還是爬了起來,睡眼朦朧的打開門,然後被拉彼斯推著去刷牙洗臉。

  兩人穿了一身寬松的運動裝出門,但一到樓下身體就冷到哆嗦。

  拉姿麗立刻就後悔答應這小子出來自虐了。

  早上睡覺它不香嗎?非要出來跑步。

  “跑起來就不冷了。”

  拉彼斯蹦蹦跳跳的跑在前面,然後跑到包子鋪買了幾個大肉包子遞給拉姿麗。

  兩人邊吃著包子邊往公園走。

  因為附近只有那裡比較適合跑步。

  走到公園的時候,已經有不少人在湖邊跑步,姐弟倆也加入隊伍裡,圍著公園的小湖慢跑起來。

  漫漫500裡長征啊。

  拉彼斯決定先定個小目標,今天先跑它個50公裡。

  常人跑10公裡大概需要1個小時,那跑50公裡大概就需要5個小時。

  但是人都是肉做的,會疲倦,會體力不支,那就會越跑越慢,越跑越需要更長的時間來休息。

  所以說常人跑50裡5個小時極有可能是不夠的。

  但拉彼斯覺得自己不是正常人,事實上他也確實不是正常人。

  所以他第一天就想先嘗試一下,先跑個50公裡。

  不過拉姿麗可是沒法跑那麽長時間的,她還需要去上班,再說她也沒有這份體力。

  等跑到5公裡的時候,拉姿麗怎麽說也不肯跑了,自己坐在路邊的椅子上,看著拉彼斯慢慢自己跑。

  “以前沒看不出來他那麽能跑啊。”

  拉姿麗絲毫不顧及形象的坐在椅子上,胸口上起下浮,原本並沒有流太多的汗水,

但是停下來之後汗水就像是打開了閘門,後背和額頭全都濕透了。  奔跑中,拉彼斯點開了遊戲面板,看到日常任務的進度變成了【10/500公裡】就停了下來。

  他抹著額頭的細汗跑到拉姿麗的身旁,打算先回去吃早餐,然後回家換一身衣服,接著送拉姿麗去上班。

  之後自己再返回來接著跑。

  反正今天跑不完這50公裡他是決不罷休的。

  看著拉彼斯跑了那麽久,臉色也沒有變白,只是額頭有些細汗,拉姿麗不由得有些詫異:“醫生是不是給你裝了永動能源啊?”

  “呀?被你發現了啊。”拉彼斯信口胡謅。

  反正拉姿麗也不會當真。

  兩人走回面館各要了一碗面。

  拉姿麗要求老板多放了點蔥花,她喜歡吃蔥花。

  面館老板罕見的看到姐弟倆居然一起來吃早餐,還調侃了幾句。

  吃完面回到家,兩人都衝了個溫水澡,然後送拉姿麗去上班。

  拉姿麗看到拉彼斯居然沒有換衣服,還是穿著跑步的衣服,疑惑的在他身上到處打量。

  “呃,送你去上班後我想再去跑一會,剛才跑步的時候我看到有個小姑娘還挺漂亮的,回去看看還在不在。”

  “呵,德行。”

  獲得拉姿麗的鄙視X1。

  …………

  回到公園之後,拉彼斯又開始圍著湖水奔跑了起來,像台永動機一樣,不斷的重複著跑圈。

  隨著時間的推移,跑步的人越來越少。

  要麽跑夠了,要麽回去上班了,要麽回家去了。

  最後孤零零的只剩下拉彼斯一個人在瘋跑。

  不過他這種跑法很快就引起了一些大爺大媽的注意,最後幾個大媽聚在一起,等在路邊。

  等到拉彼斯跑過來的時候,被一個大媽喊住了:“小夥子,你怎麽了?別想不開啊。”

  拉彼斯愣了一下:“阿姨,我沒事的。”

  然後又跑走了。

  “哎,我說你這小夥子,事情總會過去的,別折磨自己啊。”

  拉彼斯很快又跑了一圈,折了回來,又被大媽叫住了:“小夥子,失戀了?”

  拉彼斯搖了搖頭:“阿姨,可別亂說,我最煩女生了。”

  最煩女生?大媽靈機一動。

  “那是你男朋友不要你了?”

  “呵呵~”

  “阿姨,先不跟你聊了,我還要繼續跑的。”

  噠噠噠的又跑走了。

  “看來被我猜中了,多英俊的小夥子啊,真是可惜了。”大媽暗自歎息了一聲。

  等到日常任務進度到【50/500公裡】後,拉彼斯看了看時間,確認自己是用了3個小時。

  這個成績是超出常人太多的,但也算不上快,其根本原因是拉彼斯沒有用最快的速度來跑。

  不過這幾個小時過去,肚子倒是已經餓壞了。

  他趕緊找了個地方吃了午餐。

  “如果每天隻跑50公裡,那我要跑10天才能完成這個任務,夭壽了。”

  “不行,我還能繼續跑,還可以加快速度跑,下午我要回去跑。”

  “這個破任務看著礙眼睛,必須盡快抹去它,多看一秒就多一秒鬧心。”

  所以吃完午餐沒多久,拉彼斯再次回到了公園。

  又瘋狂的跑了50公裡之後,拉彼斯覺得整個人都快虛脫了,就連腳上的鞋子都炸線了,成功報廢了一雙鞋子。

  如果一會告訴拉姿麗他今天跑了100公裡,拉姿麗可能會驚呆吧,想到這裡,拉彼斯心裡嘿嘿傻笑。

  坐在椅子上休息了幾分鍾,拉彼斯慢慢往家裡走,打算回家休息一會再去接拉姿麗下班。

  時間還夠。

  回到家坐了一會,拉彼斯跑去上廁所。

  結果看到水桶裡丟著幾件拉姿麗換下來的衣服,還沒有來得及洗。

  拉彼斯琢磨著反正也是閑著,要不幫老姐把衣服給洗了吧。

  然後他就把衣服拿了出來,翻了翻口袋。

  這是一種習慣了,他以前用洗衣機洗衣服的時候也會有這種習慣,洗之前會習慣性的把衣服口袋都給翻一遍。

  因為口袋裡有時候會有錢或者其他的東西,甚至有可能會有紙巾,如果不拿出來的話,洗衣機一攪,裡面所有的衣服都沾上了紙屑,這是最糟糕的情況。

  拉彼斯翻著翻著,結果真的翻出了一張紙條。

  “這是什麽?”

  拉彼斯拿起紙條仔細看了起來。

  這是一張賣血收據憑證。

  落款日期是他出院的那天下午。

  再看看這件衣服,可不就是拉姿麗當天穿的那件衣服嗎?

  再聯想到那天她蒼白的臉色。

  拉彼斯感覺自己被一道電光劈中了。

  “這丫頭在賣血?已經窮到這個地步了嗎?”

  拉彼斯心臟猛然加快跳動,一種愧疚感蔓延著他的身體。

  “這個女人,是在用賣血的錢買排骨回來給我補身體嗎?”

  拉彼斯自認是個很堅強的人,但是不知道怎麽的,一向暴躁,滿口髒話的他悄悄抹了下眼角,心情有些複雜。

  然後他把紙條悄悄收了起來。

  接著倒洗衣液進桶裡,放水,一言不發的洗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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