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眼睛微閉著,她在看什麽。
她……應該沒死吧。
哈德順著女人滾落下來的樓梯向上照明,沒人。他蹲下來,摸這個女人的脈搏:“人沒死,她的血被吸了不少。”
據推測,作案者應該不在這個屋子裡了,很狡猾的家夥,沒有吸乾被害者的血,還留了半條命。這情況很少見,大多數吸血鬼才破除禁忌之後,對人血的渴望都會讓他們無所顧忌。每殺死一個人,速度和力量都會增強,但你得吸幹才行,吃一半的‘蛋糕’對提升能力沒有多大益處。
哈德拿出了一個小刀,劃破女人的手臂,看不見血的湧出,能見到皮肉之下的通紅色。老頭多了心眼,他把碰了肉的刀口放在舌邊試了試,警覺的味道使他發慌。
“吸血鬼不在這裡嗎?”李風感覺這裡太暗了,應該去開燈。他走到樓梯靠近臥室的地方,找到了那個按鈕。
哢噠。
燈亮了,屋子又恢復了生機。
可……怎麽感覺有一股腥味兒,空氣中的味道,像是蛇的、青蛙的。
哈德望向窗外,他的護目鏡起到作用:“李,把燈關掉。”
“什麽?”
“快關燈!”哈德舉起手槍,子彈打碎了燈泡。
完事了?這才剛剛開始呢,即便在門內,他們也能聽見外邊稀稀疏疏的聲音,還有些黏糊糊的,感覺是橡膠貼在草坪上。他拖動李風來窗口,按住年輕人,不讓他站著。
“怎麽了?”李風沒想過老頭這麽粗魯,乾碎燈泡也應該提醒一句。
“噓。”
哈德的樣子是在說:這可不是一件小案子。
他好些年沒有這麽可怕的感覺了。他在拉斯加辦過一個靈媒殺人案,凶手身體裡出現兩個人的靈魂,酷似精神分裂,那家夥確實可以分裂,但分裂的是身體,你殺了他,他會變成兩個人,力量增強數倍。他管那次事件叫最惡心的旅程,那花了他整整三周的功夫才搞定。而這一次,情況似乎更糟糕,他後悔來這個鬼地方了,吸血的‘東西’不是吸血鬼,他可以稱之為‘東西’。但是,特麽的誰能告訴老子!這該死的家夥到底是什麽!
空氣變得寒冷,玻璃上多了晶花。
李風的呼吸也不順暢,哈德不說話,他只能看被哈氣弄的模糊的窗外,嗯——有什麽東西,在對面的街道上徘徊,它們都沒穿衣服,像狗一樣的爬行著,四肢不規則的亂動……形體上,是難看的青蛙。但李風察覺的出來,那是人,只是變成了類似吸血鬼一類的東西。
“是吸血鬼?”
老頭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他一輩子也沒見過這麽陰森的東西,比蛆蟲還用令人作嘔。
李風擔心的回頭,看望樓梯處底下的女人。
她不見了!!
“哈德,哈德。”
“嗯?”
“喏。”李風指給他看。
哈德的護目鏡有日光功能,卻不能穿透牆壁,在他眼裡,這周圍都是一片光亮。客廳內沒有那‘東西’的影子,通道也沒有,其他地方他看不見。
“去找她。”哈德把麻醉槍遞給李風。
老大爺,你在說風涼話,我可不玩這種東西,我是個作家,不是驅魔人。
“你為什麽不自己去?”
哈德的拇指在左右晃動:“好啊,要不你在這裡看門,我去解決那個家夥。不過一個可比一群要容易對付多了。”
“我提議,咱們兩個一起去找那怪物。”
啪!——噠。
玻璃窗上貼著一張人臉,軟的像是泥做的,鼻子變了形。它眼珠還在轉動,折斷的鼻子對著玻璃‘嘶嘶斯’的聞著。
李風吞下空氣,手腳發抖,他和那兩隻黑不溜秋的眼珠對視。
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