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停在鎮口的便利店門口,哈德沒鎖門,在這兒沒有必要。
店外的白種女人衝哈德招手,笑容可掬,這個女人穿著狂野的摩托服,鼻頭掛月牙墜飾,她體型微胖,還算迷人。哈德是這兒的熟客,吸血鬼們用微笑和眼神對他表示歡迎。
“哈德,你穿那麽多,不熱?”
哈德拿出雪茄,重新點燃:“我的衣服是夜鶯部特製的,冬暖夏涼,有納米纖維,可以調節人體的溫度。走吧,咱們去‘路易斯’酒館,那兒的巧克力酒最棒。”
這條街連著鎮口,往裡走幾百米會出現十字路口,路邊的男女相擁,趣味盎然,女吸血鬼很少對能力者感興趣,她們只看這些人兜裡有多少錢,比如穿著特製材料的風衣,走路自信滿滿,那肯定是夜鶯無疑,議會的人都清楚,夜鶯是最不缺錢的,隻好你的本事夠好,一晚便能掏出他幾萬美金。
路易斯酒館的老板叫諾姆·格林,他和看守馬歇爾林地的湯姆·格林是堂兄弟。諾姆在這兒打短工,他不屬於夜道會,卻受吸血鬼的尊重。諾姆曾做過11年的夜鶯,退休後,他的人緣商機被夜道會看中,以每月六萬美金的酬勞請他做經理,很多人……比如說哈德、波克等等,他們會給老格林點薄面,開車跑個幾千英裡來捧場。
李風扛著麻袋,裡面大狗的屍體味道不好聞。
“我特麽怎麽感覺自己像個收垃圾的。”
哈德指著外面亮閃閃的招牌,沒在意李風的話:“這就是了,你進去喝酒,我去找人商量事。”
門一開,這酒氣和煙味兒能嗆死人!
酒館和普通的西式酒館沒區別,客人們自說自話,一堆‘屍體’在談論當今議會的條例如何如何差勁,還有酒彈的價格貴的令人發指。‘新世界’在這兒是個奇葩,看這身不入流的衣服也知道李風是什麽人,幾個漂亮的女吸血鬼衝這邊打量,她們對李風沒興趣,目光在老夜鶯身上停留。
“格林。”哈德手指在櫃台上彈著。
這個經理和林地那位很像,五官神似,就是鼻子顯大,也不謝頂。
“哈德!哈哈哈……今天喝點兒什麽?”
“老規矩,巧克力。先給這個孩子來一杯,我要找伊森,她在麽?”
“在後面。路上順利麽?”
“不順利,雷裡爾不見了,我得通知夜道會的管事人,你幫我打個電話,我辦完了事就出來。”哈德丟下幾張鈔票,說再給華人弄點吃的,然後背上麻袋進了偏門。
這酒……真是太香醇了,還沒喝,聞到味道就仿佛沐浴在巧克力王國。嘗一口,好像沒有酒精,下肚之後的五秒左右,李風就渾身舒坦了,這酒果真不是蓋的,貴也合理。
那個鎮子上的怪物,它們的骨頭是軟的,它們會爬行,它們……太可怕了。
心跳沒見減緩,這一路瘋猛過來,呼,幸好有熱酒。
“味道很好。”
“那就多喝點兒,不但能解乏,還能充饑。哈德富得流油,別給他省錢,來,試試這個。”格林從烤箱端出一盤火腿擱過來。
格林去打電話了。
有人搭住了肩膀——李風轉頭,一個臉色蒼白,滿身酒氣的短衫美女盯著他,她一笑,尖牙令人膽寒。
“帥哥,有約嗎?”
李風差點抽搐了,他不反對美女,只是……輕輕推開這條手臂,李風尷尬作笑:“你好。”
“我渴了,你能請我喝一杯麽?”
這個麽……貌似桌上的鈔票有多余。
男人不能對女人哭窮,李風的虛榮心開始作怪:“你想喝什麽?”
“瑪麗,我喜歡狼血。”
這個女人說話時,熱辣的眼球注視男人,她能看穿李風那點卑弱的男人醜態。‘新世界’的涉世經驗不足,不免會毛骨悚然。
格林過來了:“溫蘭,你又來騙酒喝了,他只是個雛,沒錢。”
女人胳膊支撐在櫃台上,說話吊兒郎當的:“格林,我又不求你施舍,別人請客你也要管。”
李風從口袋掏出幾張皺巴巴的鈔票:“這是我的錢,雖然不是美元,但請人喝杯酒應該足夠。”
沒毛病,這錢可以在哥華登交易所換成通用貨幣。
酒館裡的女人都盯著李風,起初不好看的人,突然豪氣大方,這些家夥的讀心術鑽入華人大腦,唔……這是個作家,他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