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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覓公侯》第1章 草原歸路
  說到草原,你最先想到的是什麽?

  藍天白雲下,青蔥的草地望不到邊;白色的帳篷接連成片,和那白雲相映成趣;身手矯健的漢子們,騎著駿馬,驅趕著牛羊;美麗的蒙古姑娘,抱著羔羊,唱著悅耳的歌。一切是那麽美好,一切是那麽的迷人。但是讓張煜來說,草原的感覺是什麽?張煜只會對著老天豎起一個中指,以一個八百平的大大的“CAO”字來表達下自己心中的不滿。

  現在的他,正騎著馬,在大草原上飛馳。可這不是在旅遊時那般閑情逸致的騎行,這是真正的在逃命。在奔騰之時,張煜會不時的回頭,警惕的觀望著,眼神間全是緊張戒備之色。

  那半人多高的草,不時的被什麽東西壓倒,周邊數百步的方圓裡,一個個灰色的身影在草窩裡穿行不休;它們身體擠開野草的阻擋,與那遠看著就像是一條條巨蟒在水間穿行,蕩起一條條水線漣漪。但是它們不是巨蟒,他們是草原上的霸主——草原狼群!!

  張煜其實很倒霉的,也根本一頭霧水。他怎和幾位戰友在追逐一群邊境不明分子的時候,突然遭遇沙暴。天昏地暗之間根本就分不清楚方向,自己還算幸運,找到了一個背風的土包子,扯著自己的小弟——戰馬豹子——在土包子後面躲過了一劫。可是風沙過去之後,戰友們和犯境分子都不見了,茫茫草原上似乎只剩下了他一個人。

  他試著和班長他們聯系,卻根本就聯系不上。手機、單兵通訊器都沒有,甚至就連衛星電話都沒了信號,除了一片沙沙電流聲,什麽都聽不到。

  他只能自己找回去。憑借著指北針和自己對周遭地形的理解,他完全可以自己找回駐地。畢竟上百公裡的邊境線都是他們的巡邏地,經年累月早都就已經走習慣了,甚至關鍵的地方都會有專門的路標。可是走了一段路之後,張煜發現,周圍的地形變得陌生起來,和他記憶裡區別非常明顯。他記憶裡原本就該有的路程和路標,全都不見了蹤影,哪怕一點蛛絲馬跡都沒有留下,就仿佛突然蒸發,不存在了一樣。

  一個可怕的念頭在張煜的腦海裡冒了出來——他迷路了!是的,迷路了,一個十七歲就在邊境服役了兩年的老兵,在自己熟悉的領地裡迷路了。雖然有些滑稽,可是並不代表這不會發生,廣闊的草原,走偏路線也是正常。

  一開始時張煜並沒有慌張。他騎著豹子,一直向南走,在他的記憶裡,在南面駐地百多裡處,有一條國道,就算自己迷路,只要到了國道上,一樣的能夠回到軍營駐地。但原來只需要最多兩天的路程,他走了足足一個星期,仍然沒有找到那條原本寬廣結實的能夠跑坦克的國道,反而在路上那個遇見了這群畜生的襲擊。張煜殺了七八隻餓狼,才帶著豹子衝了出來。

  但狼最是記仇,這群畜生是和張煜杠上了,窮追不舍。這兩天來,張煜只顧著逃命了。為了逃命更快些,除了子彈和急救藥包以及那點乾糧,其他的全都給扔了出去。回想著那背包扔出去不到十幾秒就被撕成兩半的情景,張煜就就得頭皮發麻。說真的,不是他有槍不用,而是這群狼規模不小,當初只是一麵包抄的地方,就有至少三十頭狼,就這後面那架勢,絕對得上百了。自己帶的子彈才有多少?雖然出來的時候每個人帶了足足七個彈夾,但是以九五的射速,這點子彈一兩分鍾就能謔謔光。至於一槍乾掉一個,張煜只能呵呵。

  一匹強壯的灰狼,

趁著張煜剛剛分身的機會,猛地加速,一下子躍起,張開滿嘴尖牙衝著張煜的脖頸上撲了過來。張煜右手一抬,手裡的92手槍“啪啪”兩聲,這隻悍勇的狼的胸前綻開兩蓬血花,一聲慘叫,被子彈的後坐力阻滯了的衝勁使得它的身軀扭曲著,抽搐著,狠狠摔倒在地上。  老話總說,虎毒不食子。可是為了能夠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就是連人類都有“人相食”的罪惡,更何況本就野性十足的野狼?那匹狼在落地的時候,還在淒厲的慘叫,可是他附近的同類,已經直接撲了上去,把它圍在了中間。是什麽情景張煜沒有去看,但是卻知道那是個什麽場景,因為他在這兩天已經多地見到。那隻狼的慘叫在身後遠遠的傳來,比之剛才更加淒厲的叫聲讓張煜心裡一陣抽搐,忍不住破口大罵:“cao!真是一群餓的發瘋的畜生!”

  但是它們同類相殘,總好過自己和豹子被它們殘殺來的劃算。所以罵歸罵,但是逃命的腳步卻不能停。好在豹子是匹好馬,耐力和承重力都遠比一般的馬匹強,不然哥倆早就葬身狼腹了。但就算是寶馬,可畢竟不是那靠汽油發力的“寶馬”,連續兩天多的跋涉,豹子的體能也快要到極限了,最快的幾頭狼,已經距離哥倆不到百米了。張煜心中明白,倘若再不能擺脫這些個畜生,怕是哥倆真的在劫難逃了。

  四處張望著,除了一片片茫茫無際的草原,似乎就再也沒有其他的東西了。張煜咬牙:“罷了罷了!看來今天是逃不掉了——不過就是死,老子也不能讓你們好過!”張煜憤恨的看了後面那群嘴角冒著白沫和血絲的灰色野狼,把已經快要打空彈夾的手槍插進槍套,扯過背著的步槍,打開保險,“卡”的一聲上塘,對著最近的幾匹狼就是“噠噠噠——噠噠噠——”連續幾個三發點射。那槍聲在空曠的草原上毫無阻隔,遠遠的擴散了出去,也嚇得群狼的速度為之一滯。這也是張煜要的效果。

  張煜的槍法,在變態的班長的調教下,能在奔馳的馬背上擊碎五十米外的啤酒瓶。對著七八十米距離的野狼那樣的塊頭,那絕對是槍槍到肉。受傷的狼是什麽下場自不必說,也正因為這個,才給哥倆爭取到了逃命的時間。覷著前面不遠處有一個陡坡,催著豹子向那邊跑去。

  聽著老大熟悉的口令,豹子心領神會,雖然背上的老大越來越重,但是它還是聚起力氣,加速像前面那個土坡上奔過去。豹子不愧是豹子,這一下發力,立刻就把後面的那群畜生給遠遠的拋在了後邊。看著越來越遠的狼群,張煜決定在前面就讓豹子一個逃命去。自己留下給他打阻擊,只要他跑的掉,自己死在這也沒關系。

  但是想的很好,畢竟現實千變萬化。豹子的體力終究還是耗損太多,這一下發力疾奔,消耗的力氣劇增。隻覺得背上的老大越來越重,似乎要壓斷自己的腰,自己的心跳碰碰劇響,腳底下突然絆在什麽東西上,隻覺得腳上一陣劇痛,身體不受控制的向前撲倒。眼見形勢危急,豹子趕緊張口向老大告急:“噅——”

  張煜剛剛回頭去看狼的動靜,突然聽到豹子緊急的叫聲,豹子的身體直接向前撲倒,連帶著自己的身子都控制不住的往下摔落。長期的訓練得出來的急救反應,使得張煜在第一時間就棄了槍,迅速把腳抽離馬鐙,向前一個虎撲,打著滾的翻到在地。

  盡管是訓練許久,可是訓練時的效果和實際情況畢竟差異極大。雖然說做好了緊急準備,還因為深秋穿著厚衣服,但這一下子還是摔得不輕,張煜隻記得五髒六腑險些都給跌散了,腦子也嗡嗡的作響,後腦右邊一陣火辣辣的疼,還有溫熱的液體在流出來,張煜伸手一摸,湊近轉圈的眼前,只見一片猩紅。不消說,流血了。掙扎著坐起來,眼前的天空草原都在轉圈。迷迷糊糊的,只見步槍躺在七八米外,而豹子也“呼哧呼哧”喘著氣,掙扎著爬起來,但是前左腿卻彎曲著不敢沾地,顯然是上的不輕。一瘸一拐的趕到自己跟前,用嘴咬著自己的衣袖要把自己提起來。

  雖然很難受,但張煜知道現在不是能躺倒的時候,拉著豹子的韁繩,手腳並用,艱難的爬起來。張煜連滾帶爬的衝到步槍的旁邊。這個彈夾已經打了十幾發,還有半梭子彈。張煜靠著同樣已經跑不動的豹子,給槍換上新彈夾。

  幾百米外的狼群,明顯知道自己追逐兩天多的獵物,已經跑不動了,很著急的就要衝上去。但是一聲長號製止了狼群。一條大如小牛,銀背倉頭的強壯巨狼,緩緩的從狼群後面走了出來。群狼紛紛退避,一隻年輕一點的小狼,反應遲鈍了些,被它一巴掌抽倒,嗚咽著逃進隊伍中去了。

  如果仔細看,你會發現,在這個狼的臉上,有一道長長的疤痕。疤痕從腦門上斜著延伸下去,一隻眼睛也被這疤弄得血淋淋的。當然沒有誰敢質疑他,因為他是王,是全族的王,那道疤痕是他和對面那個有史以來最強的對手對戰時所留下的疤痕,那是他的王冠。

  疤眼狼跳上一塊石頭,死死地盯著二百多米外的張煜,雙眼中滿是冰冷殺機。就是這個身影,就是在前天,他用刀在自己的臉上狠狠的劈了一刀。好疼啊,疼到骨髓裡,所以,今天,我要殺了你。

  疤眼狼又是一聲長號,群狼很快就領會了他的意思。雖然他們的肚子很餓,但是它們的頭腦還保留著清醒,這兩個獵物不好惹,尤其是那個兩條腿站立的家夥,手裡那種黑漆漆能冒火光的東西非常厲害,族群裡已經有三四十被這東西給弄死了。

  所以,王的命令,它們貫徹的很徹底。部族裡還剩下的八十多頭狼,圍成一個巨大的圓圈,慢慢的圍了上去。

  看著圍上來的狼群,張煜抱著豹子的脖頸:“小老弟,就要上路了,跟老大說,怕不怕?”

  豹子“噅噅”仰脖子長鳴一聲,把頭在自己老大的胸口蹭一蹭,又舔了舔自己老大的臉,“噅噅”叫了兩聲,又把頭挺得高高的,那雙盯著狼群的眼睛裡,似乎滿是不屑。

  張煜大笑:“好兄弟!是條漢子!咱們很快就要死了,可是死也不能讓他們好過。在邊上看著,看老大我是怎麽發威的!”扯過槍來,趴在地上,將準星和眼睛,越過已經圍到百多米外的狼群,連接到了後方二百米處一塊石頭上站著的那個熟悉的身影。交戰了兩天兩夜還多半天,張煜早就已經注意到這頭銀背蒼狼,在第一次交手時,它親自來撲殺自己,卻被自己狠狠的劈了一刀。那一戰,自己沒殺了他,他沒能圍殺自己,所以兩個就這樣校上了勁。但是它總是躲在背後,令自己無從下手。今日或許是看到自己哥倆再也跑不動了,才會放松警惕,這般的顯眼,但就是這一次的顯眼,便足以給張煜帶來機會。

  “呼——”吐出肺裡面的濁氣,在心跳精神都最平靜的那一刻,張煜扣下了扳機。“砰——”槍口上煙火輕輕一閃,有一顆黑點帶著炙熱衝出槍膛,向著張煜眼光已經鎖定的目標急速飛去。

  興許是感到了危險,疤眼狼趕緊跳下大石,但還是晚了一步,那顆子彈直接在它的胸前鑽出一條血洞,帶著碎肉血塊從它的後背穿了出去。

  王的受傷,讓所有的狼群都為之一亂,有的後腿,有的前衝,還有的原地打轉。就靠在疤眼狼腳下大石頭最近的一隻充當護衛的公狼,被自己的王砸的嚇了一跳,急忙躲開一步。但終究慢了一步,這一步卻決定了它的命運。疤眼狼在站穩的那一刻,便一口死死地咬住了這個跟班的咽喉,他那血盆大口和利齒,在刹那間就咬斷了咽喉,那隻公狼使勁的掙扎卻無濟於事。它的王,根本沒有去管它的死活,只是死死地咬住它的脖頸,來遏製住喉嚨裡那因為劇痛而幾乎難以忍受的嘶吼。

  雖然離得遠了些,但視力超群的張煜,還是看得清楚。那一槍似乎並不能致命,疤眼狼仍然威風凌凌,它自己跟班的血,把它的胸前染得一片詭異的猩紅;那雙本來就沒有多少溫情的眼睛,此時更是一片赤紅,充斥著凶殘與怨毒,死死地盯著自己。張煜不由得打了個寒戰:“人老奸猾,你這畜生也要成精了。”張煜感歎道。卻知道最後的時刻就要到來,穩穩地抓住了手裡的鋼槍,一樣輕蔑且冷冷的注視著疤眼狼。

  “嗷——嗚——”疤眼狼松開了嘴裡已經流幹了血的死屍,那溫熱的血漿又給了他生命的力量。仰天長嘯,下達自己必殺的命令——殺了他!殺!

  張煜也從豹子的身上摘下馬刀,掛在自己的身上,鋼槍舉起,直直的指著最近的那頭狼。為什麽不瞄準疤眼狼?因為這個狡猾得家夥躲在了大石的後面去了。

  草原上最凶殘的獵手,和世界上最強悍的戰士,他們互相注視著對手,等待著最後決死的那一刻來臨。風似乎也停止了,一切都顯得寂靜。就連這地面,似乎都在為這彌漫的殺氣而顫抖。

  “嗚——”一陣蒼涼的號角聲打斷了這片死寂。疤眼狼和張煜同時看向了號角的方向。方向在張煜的身後,並且一聲響亮過一次,還夾雜著密集成片的馬蹄聲,那絕對是大隊騎兵才有的動靜。“呼——終於找到了吧。”心氣卸下,就覺得一陣輕松,連日來的疲乏,都湧了上來,險些摔倒。但他還是堅持住,扶著豹子,讓自己站的穩穩地。

  疤眼狼在草原上也活了不少年歲,自然知道這些是什麽。他怨毒的看了張煜一眼,不甘心的發出了長嘯——撤退!撤!回頭看了張煜一眼,卻發現張煜也在注視著他,只是這個仇人的身後已經竄出來一個矯健的身影。疤眼狼對著張煜一聲長號——等著,我們之間,沒完!

  看著已經往遠處跑去的那群狼,張煜也笑了。雖然九死一生,但這群狼還真是有意思,突然一股情緒激蕩著,也忍不住對著疤眼狼的方向,長嘯一聲——保重!期待下次見面!

  或許是了解到了張煜的情緒,豹子也伸長了脖子,長聲嘶鳴——下次再見,踏破你狗頭!

  遠處傳來一聲狼嚎,那是疤眼狼——我等你!

  呵呵笑著,張煜拍了拍豹子的脖頸,安靜的等著後面的人來。

  張煜沒猜錯,來的確實是大隊的騎兵,粗略的算下,足足有四五百號人。他們的穿著,具有強烈的蒙古族人的風格,人人帶著彎弓與騎矛,在鞍橋邊上還掛著彎刀。人如虎,馬如龍,身手矯捷比自己的騎兵營還要強上幾分。這規模,絕對不比自己所在的騎兵營低。班長總是顯擺,自己曾今見過全英一起出動,策馬奔騰,那叫一個壯觀。張煜以前羨慕,現在也沒覺得有什麽了不起。以後再回器,自己也可以這麽顯擺,自己見過二百規模的狼群,還見過五百人的冷兵器騎兵集體行動呢——等等,怎麽會是冷兵器?

  這些騎兵沒有再去追逐疤眼狼的族群,而是圍著張煜在打轉。這些人見張煜雖然衣著古怪(迷彩服配著軍大衣,他們看著不怪才怪),手上一個黑呼呼不知道是什麽的東西,腰間雖然也有刀。雖然在看著自己的族人雙眼迷症者,但是卻沒有絲毫的畏懼,若是一般人,見了這麽更多人,怕是早就已經嚇得跪地求饒。因此也都因他這膽色,沒有太過出格的行為。

  一個呼哨,圍繞著他的騎兵都紛紛向左散開,一小隊騎兵簇擁著四個衣著明顯華貴非常的騎士慢跑著到了張煜的面前。而也因為他們這散開,張煜的思緒也拉了回來。

  領頭的連個騎士,兩男兩女。這幾個人都是科爾沁蒙古兩個男子,一個二十出頭,一個才隻十五歲。兩個人服飾相若,但是滿珠習禮衣飾上更顯得華貴。

  兩個女孩,穿著寶藍色衣裙的那一位是約有十六七歲;後面的那個穿著白色衣裙的更加年輕,才十二三歲的樣子。兩女雖然年紀還小,卻是肌膚如雪,姿容豔麗宛如白山上的雪蓮花。尤其是年長些的女孩,緊身的衣裙把玲瓏有致的曲線完美的勾勒了出來,精致的五官恰到好處,哪怕偏離一絲一毫都會落了凡塵。特別是那一雙眼睛,便如草原上的湖泊,清澈純潔,蘊含著無盡的溫婉柔和,顧盼之間的風采令人難以舍得挪開眼睛。在久經亞洲四大邪術的視覺衝擊之下長大的張煜,也不免被深深的吸引。

  但是,心頭的疑問還是佔據了上風,如果不解決掉,張煜覺得自己會瘋掉的。

  沒有等著這些人說話,張煜自己率先開口了:“敬愛的朋友,我是遠方的來客,遭遇了狼群的追殺逃到了貴地。感謝你們的救命援手之恩,我會牢牢記在心裡。但是不知道能否解開我一個疑問,我現在在哪裡?為什麽你們會有這麽多的武器?你們是在進行著演武表演嗎?”張煜說的是蒙語,只是他的蒙語其實並不是太好,是和班裡的蒙古族兄弟扎木合學的。所以說成這個樣子,也就不足為奇了。

  聽著這有些怪腔怪調的蒙語,幾個貴人打雙扮的都笑了。年紀小的那個女孩笑的最是開心,一雙黑漆漆的眸子彎成了初五的月牙兒:“你這是哪裡學來的蒙語,聽著這麽笑人。”小姑娘的聲音明亮清脆,雖然還帶著一絲稚嫩之色,但聽起來甜甜的很是討人喜歡。張煜仔細的看了一眼,只見她雖然年紀尚幼,但肌膚如玉,瓊鼻小巧可愛,唇瓣雖顯得略薄,但在潔白的貝齒映襯下,更顯得紅豔明潤。那雙靈動的眼睛似乎總是帶著笑意,流盼間不自覺就撫去了心中的煩悶。

  張煜在心中讚歎了一句:“好一個玉雪可愛的小姑娘。 ”但是這不代表張煜會忘了自己的目的,畢竟他們還沒有回答自己不是?“請尊敬的貴人告訴我,現在我實在那個部落?現在又是那一位偉大的英雄在庇護這片豐美的草原?”口音不重要了,略顯得肉麻的奉承也不要了,反正對方是兩個漂亮的小姑娘。當然話也沒錯,因為他確實沒有向兩個男孩行禮——胡子都沒有,不叫男孩叫啥?

  見張煜再次施禮,海蘭珠等人回了一禮。剛才下人的回報他們已經知道了,一個人能對抗上百頭凶殘的餓狼且殺掉七八匹,並在狼群追殺下活下來,確實是個好漢子。蒙古人對於真漢子,都要報以尊敬。

  不過小丫頭似乎沒有這麽多顧慮,幾個哥哥姐姐還沒回答,她就搶先學著張煜的語氣道:“獨據群狼的英雄,這裡是偉大的成吉思汗的護衛軍、他的兄弟合撒兒之後裔時代居住的地方,這裡有個英雄的名字——科爾沁!現在這片草原的主人,是奧巴,我們共同的盟主,是女真部的大汗努爾哈赤,他是個能和孛兒隻斤拔都一論高下的英雄。在你的面前,是科爾沁宰桑的子女們——我的哥哥索木圖,滿珠習禮,我的姐姐,草原上最美麗的珍珠——海蘭珠,在和你說話人,就是他的小女兒——布木布泰,我們都是偉大的成吉思汗的後裔——你怎麽了?怎麽不說話?”

  小姑娘的聲音確實好聽,可是聽在張煜的耳中,缺不下於平地驚雷。“努爾哈赤?海蘭珠?布木布泰?宰桑?呵呵——”心中想笑,卻又想哭——上天玩我!歸還無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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