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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行者何平飯店》第二十四章 任務,開始
李潛加入了何平飯店。

 他所要執行的第一個任務,便是幫助小二拿回被鬣狗藏起來的首飾盒。

 錢香玉已經開始著手收集情報,期間需要一點時間。

 兩周以後,中秋節到來。

 榕城的九月是最炎熱的時節,中秋節這晚,萬家燈火,闔家團圓,但李潛今晚卻沒能留在家裡陪著小安然度過他在梁家的第一個中秋節。

 在榕城城北,有一座陵園,裡面立著的墓碑上,全都刻著一位位為了榕城的和平安定而失去性命的英雄之名。

 俗話說每逢佳節倍思親,在這種節日裡,墓園裡也少不了一些惆悵傷情的人。

 有父母來探望在救火行動中犧牲的消防員兒子,有妻子來祭奠緝du行動中犧牲的警察丈夫,有戰友來找好哥們兒喝兩杯酒、抽幾隻煙,對著那冷冰冰的墓碑,自言自語著他們最近遇到的有趣的事兒。

 這裡李潛已經來過三次了,每年的中秋節。

 “飛宇,來,抽支煙。”

 浦下派出所副所長賀泰平叼了兩支煙在嘴裡,一起點燃,猛吸一口以後,留下了一根,另一根放在了面前的墓碑前。

 墓碑上,是一張黑白照片,照片裡的人十分年輕,看起來似乎剛從警校畢業不久。

 這名警察名為鮑飛宇,是賀泰平的徒弟,五年前李潛就是在他們倆的幫助之下獲救的。

 對李潛而言,賀泰平像一個叔叔,而年輕的鮑飛宇就像是自己的哥哥。

 三年前,鮑飛宇從派出所下班以後,在搭乘公交車回家的路上,發現了一名正在行竊的小偷,他當場出手,抓捕小偷,沒想到小偷掏出了一把匕首,刺進了鮑飛宇年輕的心臟。

 “最近給純子她媽匯了點錢,所以也抽不著什麽好煙了,你別嫌棄。”

 賀泰平和李潛,一左一右地坐在墓碑旁。

 墓碑前的香煙緩緩燃燒著,悶熱的風輕輕地吹動著菊花花瓣。

 “這個月所裡抓了二十一個扒手,大多都是慣犯了,倒是有一個新面孔,不過那小子才十一歲……十一歲啊!我親手抓住那小子的時候,那小子的模樣,就好像一隻炸了毛的野貓……”

 因為鮑飛宇犧牲,賀泰平十分自責,所以他之後的生涯裡,大多以反扒為工作重點。

 “賀叔,你……”李潛低聲問道,“你恨小偷嗎?”

 賀泰平吸了一口煙,笑道:“說不恨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咱們還坐在飛宇的墓前,不過……其實我更恨的,是把人逼成小偷的原因,親情的缺失、家庭的破碎、童年的陰影……我其實也明白,要是可以的話,誰願意去做小偷,可既然違法了,就必須接受法律的製裁。”

 “就像剛才提起的那個十一歲的小孩,他六歲的時候就成了孤兒,流浪街頭,被一群混混收養,就養在尤溪洲大橋的橋洞底下,為了生計,他才去偷竊……可笑的是,我每天上班,還要經過那座大橋,現在想起來,仿佛每一次開車碾過大橋,都好像是一次視而不見,心裡愧疚得很。”

 墓碑前的蠟燭滅了,李潛順手又給點上。

 賀泰平看了一眼時間,便起身拍了拍褲角,對李潛說道:

 “時候不早了,回去吧,你梁叔叔和丁阿姨還等著你過中秋呢。”

 二人與鮑飛宇打了招呼,便下到停車場,是賀泰平接李潛過來的,自然也要把他送回去。

 李潛剛剛坐上車,便收到了秦律己發來的短信:來飯店。

 這是秦律己第一次主動聯系李潛,雖然只有短短的三個字,但李潛明白,前幾天香玉姐已經掌握了所有情報,秦律己部署了計劃以後,約定今晚行動,這條短信,便是秦律己的集合信號。

 車子行駛在三環路上,二十分鍾以後,便將李潛送到了江南城小區外。

 臨別的時候,賀泰平對李潛說道:

 “純子中秋節去她媽媽那兒過了,國慶節應該會到榕城來,不過節日期間我會更忙一些,所以沒準要拜托你帶著純子到處走走了。”

 賀泰平口中的純子,其實是她的女兒柯純子。

 十年前賀泰平與妻子離婚,女兒被判給了女方,隨後女方就帶著女兒出國了,還把女兒的姓改為了“柯”。

 如今柯純子已經長成了大姑娘,年紀與李潛相仿,賀泰平尋思著年輕人應該更有話題一些。

 李潛疑惑道:“賀叔,我和純子年紀相仿,您就這麽放心把她交給我?”

 “你小子還敢對老子女兒起心思?”

 賀泰平哼了一聲,但他心裡知道李潛靠得住,哪怕真發生了什麽感情,賀泰平倒也不擔心。

 當然,只是發生感情,如果發生關系,哪怕是李潛,賀泰平也得打斷他一條狗腿才行。

 “走了。”賀泰平打了聲招呼以後,開著車很快消失在街角。

 而李潛也沒有回小區,他攔了一輛出租車,前往何平飯店。

 事實上李潛已經與丁沛茹打好招呼了,說是今晚祭奠鮑飛宇以後,他直接在賀泰平家過夜。

 何平飯店的卷簾門半拉著,進店需要彎著腰才行,李潛抵達的時候,發現店裡除了秦雪兒以外,所有人都到齊了。

 秦律己、錢香玉、廚子、小二,還有李潛第二次見面的周興慶。

 “人都到齊了,廚子,你去把門關上。”秦律己說道。

 李潛趁著這個功夫,小聲對秦律己問道:“秦叔,雪兒呢?”

 “我給她報了一個舞蹈班,她這會兒還在上課呢。”秦律己笑道。

 此時不過晚上九點, 秦雪兒的舞蹈課九點半才能結束,等她知道大家去出任務的時候,想加入也來不及了。

 卷簾門被廚子拉下,錢香玉抱來了一個投影儀,關閉燈光以後,投影儀將畫面投射到白牆上。

 “先來了解一下鬣狗這個家夥吧。”

 投影的畫面,顯示著一名男子的照片,這名男子皮膚黝黑,身材精瘦,有著地包天的嘴唇,眼神比較凶悍,看起來很像非洲草原上的真正的鬣狗。

 “鬣狗原名劉小強,小時候隨著他父親在緬甸生活過一段時間,結果在那邊犯了事兒,才逃回國的。這具體犯的事兒,我也得特別說明一下,”錢香玉嚴肅地說道,“鬣狗十五歲那年,和鄰居起了爭執,便殘忍將之殺害,還掏出了對方的腸子。”

 廚子忍不住說道:“愛掏-腸子,難怪叫鬣狗。”

 錢香玉之所以著重提示這件事,是想警告大家,這鬣狗真不是什麽好惹的家夥,偷他的東西,千萬要小心謹慎,不能麻木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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