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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級采購》第一十三章 心態炸了
  吃著嘴饞了兩年之久的烤串,喝著最愛的冰闊落,余超的心情卻慢慢地低落下來。

  滿心的喜悅無人可以分享,寂寞的陰影猶如九龍離火罩一般將余超籠罩起來,尤其是隔壁桌來了兩對男女,你儂我儂的酸臭氣息,讓余超越發的沒有胃口了。

  哼,想讓我吃狗糧?

  門都沒有!

  “老板,買單!”

  可能是老板娘的女子走了過來,往桌上一瞧,笑道:“怎了,兄弟,味道不合你口味?有啥問題,你盡管說,我們一定努力改正。”

  “沒有,沒有,我只是想起還有件事沒辦,這些給我打包,算了,我拿著邊走邊吃好了。”

  “哦,這樣啊,呵呵,一共140塊。”

  “...”

  大姐,你這是正宗的邊疆烤羊肉串麽,就敢賣五塊一串?

  算了,咱啥也不敢知道,啥也不敢問!

  余超爽快地給了錢,一手烤串一手冰闊落,邊走邊吃。

  沒胃口?不存在的!

  一頓飯吃了一百多,關鍵是還沒吃多少東西,啥家庭啊這是,還敢浪費?

  要是換做在昨天之前,這些錢一周的生活費加煙錢都用不完呢,是什麽支撐著心中那無處釋放的膨脹感?

  余超下意識地碰了碰褲兜,裡面鼓囊囊的錢包觸感頓時給了他無言的解答。

  存了三萬塊進銀行帳戶,留下五千大洋作為消費開支,想來應該夠自己折騰段日子吧!

  余超消費的時候一般不太喜歡使用電子轉帳,因為花起錢來全都是些數字,沒多大感覺。只有使用紙鈔時,才能讓他有種真實感。

  咦,錢又少了,嗯,一定要節約啊。

  可是現在不同啦!

  這回可不是一杆子買賣,不是有進無出,不是今天用光了,明天都不知道往哪找。

  以前那些想買不敢買,沒錢買的東西,現在,呃,貌似還是有好多買不起。

  啊呸,沒事給自己找別扭幹啥!

  我要消費,我要購物,我要買買買!

  好久沒買新衣服了,秋季換裝沒有兩套換洗的能成嗎?

  肯定不行啊,買!

  衣服買了,配套的鞋還能省?

  沒說的,就是一個字,買!

  好久沒回家了,不帶點東西回去,好意思麽?

  哪還有啥好說的,不買最好,就買,咳咳,還是買點實用的,回頭直接給錢好了。

  老媽稀罕金銀飾品,想了好久,才花了四百多塊買了枚金戒指,太俗氣了。

  這些玉鐲子挺好看的,媽耶,居然都這麽貴?

  貴就貴吧,送給老媽的怎能怕貴呢。

  那個兩千,不,那個四千九的鐲子給我包起來。

  現金不夠,不還能電子轉帳麽,怕啥!

  老爸沒啥嗜好,唯獨煙酒不離,這就更簡單了。

  來到煙酒行,余超看了看櫃台,說道:“老板,這寬窄好運給我來五條,順便拿兩瓶國窖1573,嗯,就這樣吧。”

  提起酒,余超突然想起來,記得方三叔貌似說過,那血骨膏用酒稀釋的話,效果是最佳的。

  總不能直接買這些瓶裝酒,然後,等會兒,為啥不能呢?

  錢,咱現在雖然沒多少,可以後會缺麽?

  嗯,那就買!

  “老板,你看我這手上拎著的東西太多了,能麻煩等會兒找人給我送過去不,辛苦費我出了。”

  有生意上門,還給辛苦費,

老板自然是一口答應下來。  余超想了想,反正都要,乾脆一次到位。

  “那啥,老板,再給我準備一箱五糧液,價格中等的就好。咳咳,那個老板,還得麻煩你件事,能不能幫我買個泡酒的玻璃罐子,要十斤裝的,帶放酒閥門的那種?。”

  謔,用五糧液來泡酒,中頭獎了啊這是。

  “小事一樁,等會兒我親自給你送過去。這些東西你是先給錢,還是送過去了再給?”

  “不用那麽麻煩,老板你算一算,我全都付了。”

  Emmm,說話的時候挺豪氣的,付錢的時候心裡那個涼啊,差點就想說不要了。

  淡定,不能慌,不就是錢麽,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千金散盡還複來。

  老板見錢都入帳了,直接提出讓余超等一會兒,他讓家人去把酒壇子買回來,然後開車帶貨送余超一起回去。

  這敢情好,少走路了,免得看見啥玩意好就想買。

  半個小時後,煙酒行老板和余超一起將所有的東西全都給送到了租房裡。

  將人送走後,余超苦笑道:“得,那老板回去還不知道怎麽編排自己呢。是久貧乍富的暴發戶,還是偷了誰家的錢,居然敢四處張揚?”

  可不是嘛,就余超住的這一室一廳,啥都沒有,這條件還敢買買買,不讓人多想才怪呢!

  哎,低調,一定要記得低調啊!

  狗肚子裡裝不了二兩油,臭顯擺個啥!

  才那麽點錢就心態爆炸了,要是身家將來翻個幾百倍,豈不是連首富都不放在眼裡了?

  教訓啊,一定要深刻牢記,三省吾身,盡快提升自身素質和眼界才是正理哩!

  嗯,已經懺悔過了,忙正事吧。

  玻璃酒罐看似乾淨,可裡面怎麽著也得清洗消毒一下。

  燒點水,高溫殺毒,用紙巾擦拭乾淨。懶得多等,直接打開酒箱,將一瓶瓶五糧液直接倒進酒罐裡。

  濃鬱的酒香味頓時飄散在空中,惹得對門的外賣小哥回來聞到,在外面嘀咕著:“哪個的酒打倒了,搞得這麽香,好幾兒浪費哦。 ”

  余超沒有吭聲,從冰箱裡拿出保鮮的瓷瓶,揭開瓶塞,一股帶著點淡淡中藥味的氣息頓時飄入鼻腔中。

  呃,這血骨膏該怎定量稀釋呢?

  記得一葫蘆水勾兌了大約指甲蓋大小的血骨膏,渾身上下都跟喝過酒似的燥熱。如果用酒勾兌恐怕更加厲害,所以這量必須得減少三分之二。

  咦,這豈不是跟方三叔最初定的量相同麽?

  好吧,算他厲害。

  一葫蘆水大約有個兩升水的樣子吧,而玻璃罐子裡有九升不到的酒,這樣算起來的話,往裡添加比指甲蓋多一點的血骨膏就應該可以了吧?

  余超找來一個調羹,將瓷瓶裡的血骨膏往裡倒,半天都沒見反應。

  得,血骨膏太粘稠了,也不知道方三叔當時是怎麽給弄進這瓷瓶裡的,怪不得他老是用筷子沾著血骨膏往水裡加呢。

  一筷子,兩筷子,三筷子...

  呃,到底夠了還是沒夠?

  怎瞧著瓷瓶裡沒多少血骨膏了呢?

  余超一狠心,再用筷子弄了點血骨膏往酒裡晃蕩,只見原本清澈透明的酒液已然變得跟紅酒似的。

  他也沒多想,蓋緊酒罐,放到一邊,往瓷瓶裡摻了點水,手指封住使勁搖晃,然後一口喝光。

  反覆三次摻水洗涮後,再也沒有嘗到一絲甜味,方才作罷。

  可就在余超剛想去整理買回來的東西時,胃部突然火燒火燎的,比一口喝了二兩白酒還厲害。

  余超腦子裡頓時浮現出一個念頭來。

  糟了,血骨膏服用過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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