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閉著眼等待了好半響,她都沒有感受一絲的疼痛和異樣,一時間,心中不禁有些異樣,緩緩的睜開了雙眼。
霎時間,一道英偉挺拔的背影闖入了她的眼簾。
這是……
看著眼前這道背影,少女小嘴微張,不禁微微一怔。
這……這不是剛才那個窺視到她在泉水中沐浴的男子麽?!
旋即,她的視線越過了眼前的這道背影投向了前方。
頓時,只見,那頭剛才對她猛追不舍的妖獸正倒在地上,血流一地,沒有了一絲動彈。
死了?!
少女愣住了。
“沒事吧!”
張耀輕輕的拍了拍手,轉過身子,看向了正發愣中的少女,溫和一笑。
剛才,在最後關頭,正是他出手誅殺了這一頭妖獸。
“啊……沒……沒事……嘶.”
迎著張耀那溫和的微笑,少女不禁俏臉微微一紅,掙扎著想要爬起來,但是,身上的傷勢卻是傳來了一陣刺痛,讓她不由的咧咧嘴,倒吸了一口冷氣。
張耀見狀,右手一揮,一股文氣登時湧向了少女。
嗯?!
在文氣的包裹下,少女隻覺得渾身暖暖的,宛如浸泡在溫泉之中一般,被洗刷去了一身的疲憊和傷勢。
幾個呼吸後,少女發現自己身上的傷勢竟然完全消失了,肌膚依舊如雪,毫無瑕疵,不留傷痕。
一時間,少女又驚又奇,俏臉通紅,有些興奮。
轉即,她強壓下心頭的異樣,瞪著一雙明亮的大眼睛,看向了張耀,小心翼翼的脆聲道:“你……你是仙人嗎?!”
“算是吧。”
張耀微微一笑,頜首道。
少女聞言,連忙手慌腳亂的抱拳,拘謹道:“小女子謝謝……謝謝仙人出手搭救,此恩此德,沒齒難忘!”
張耀擺了擺手,正要示意她不必多禮。
就在這時,他的腦海裡卻是響起了系統那久違了的聲音——
“叮,發現符合‘師徒系統’的收徒目標!”
“叮,觸發‘首徒任務’!”
“目標人物:樺小骨
任務內容:將‘樺小骨’收為首席弟子
任務時間:十個月
任務獎勵:天道級琴技
任務懲罰:無”
樺小骨?!
首徒任務?!
聽著腦海裡陸續響起的系統的聲音,張耀不禁微微一愣。
旋即,他那一雙宛如星辰倒映一般的眸子裡綻放出了兩道亮光,緊緊的盯著眼前這個衣裳破舊,有些拘謹惶恐的少女,訝聲溫道:“你叫樺小骨?!”
“你怎麽知道……?!”
少女聞言,神色猛然一驚,不禁詫異出聲。
不過,下一瞬,她便反應了過來,輕輕的撓了撓腦袋,不好意思的笑道:“哦,對了,你是神仙嘛,掐指一算就能知道我的名字了.”
而此時,在確認了少女就是叫做‘樺小骨’後,張耀那看向少女的雙眼,登時宛如看到了什麽稀世珍寶一般,不由得露出了一絲莫名的炙熱。
樺小骨第一時間就感應到了張耀那眼中所透露出的炙熱,當下不禁心下暗自忐忑了起來,還以為張耀對她起了不軌的齷蹉想法,連連下意識的後退了幾步。
咳咳……
張耀見狀,立馬就反應了過來,知道是自己的反應嚇到了眼前這個普通少女,當即,他輕輕的咳了咳,掩飾了一下尷尬。
緊接著,他壓下心頭的激動,臉上帶著一絲溫和的笑容,再次看向了樺小骨,柔聲道:“小骨啊,咳咳,不介意我這樣稱呼你吧?!”
“不,不介意.”
樺小骨略顯警惕的看著張耀,搖了搖頭,怯怯道。
“嗯,那我就叫你小骨了!”
張耀滿意的點了點頭,接著道:“這個,小骨,我看你骨骼清奇、額前透著靈光,實乃是萬年難得一遇的修煉奇才,若能踏入修煉之道,定能得道成仙,長生不死.”
說到這裡,張耀微微頓了一頓,轉道:“正好呢,我一直想要收個徒弟,今日能夠遇到我,也算是你的仙緣.”
“你可願拜我為師,入我門庭,得道成仙?!”
話落,張耀緊緊的盯向了樺小骨。
聞言,樺小骨卻是再次愣住了。
我……骨骼清奇?!
我是萬年難得一遇的修煉奇才?!
仙人要收我為徒?!
一個個念頭蜂擁而至,一時間,樺小骨有種被辛運女神給砸暈了的感覺。
她只是一個普通人,自然也跟世上所有普通人一樣,對成仙得道、長生不死有著一種本能的向往和羨慕。
如今,一條長生大道就這麽擺在了自己的面前,這叫她如何能不心動呢?!
“我.”
當下,樺小骨張了張嘴,就要點頭應下了。
然而,就在這時,她仿佛是想到了什麽,竟是硬生生的止住話頭,訕訕的轉道:“對……對不起,我……我不能拜你為師!”
張耀見狀,不禁微微一怔,詫聲問道:“你不想長生不死?!不想得道成仙、逍遙自在?!”
“小骨自然是想長生不死,得道成仙.”
樺小骨搖了搖頭,怯生生道:“只是,小骨已經答應了別人要去長流仙門拜師……所以,還請仙人恕罪.”
“長流仙門?!”
張耀聞言,眉梢一挑,剛要開口。
這時,系統那機械般的聲音再次響了起來——
“叮,恭喜宿主觸發‘隨機任務’!”
“隨機任務一:進入‘長流仙門’當客卿
任務內容:長流仙門即將招收一名‘棋道’客卿,宿主需成功通過長流仙門的競爭考核,成功進入長流仙門,成為客卿。
任務時間:兩個月
任務獎勵:十萬經驗值
任務懲罰:無”
“隨機任務二:‘首徒任務’升級版
任務內容:以長流仙門客卿的身份將‘樺小骨’收為首席弟子
任務時間:十個月
任務獎勵:天道級琴技,五十萬經驗值
任務懲罰:無
備注:(接受此任務後,‘首徒任務’將自動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