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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家宿主是爸爸》第一千零六十章 我不爭的二
只不過那個叫顧晗的女生,身體是顧晗的,如今住在裡面的靈魂,是一個叫黎歡的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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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好人沒好報,反而還因此聲名狼藉,下場淒慘的故事。

  她現在的這具身體叫黎歡,在她來之前,住著的卻是真正的顧晗。

  顧晗和黎歡是高中同學。

  顧晗從小家境優渥,父親是外交官,母親是大學教授。

  因為父母的良好教養,顧晗從小就是大家口中,別人家的孩子。

  不僅長得格外漂亮,善良禮貌,溫和嫻靜,成績還非常好,從小學到高中,一直是全校排名前十的存在。

  就算父母因為空難雙雙逝世,只能寄住在叔叔家。

  也並沒有因為消沉下去,反而更加的努力。

  而且這樣一個外表溫柔的女生,卻在主持方面有著驚人的天賦。

  高三那一年,還參加了央視舉辦的青少年主持大賽冠軍。

  有這樣的履歷,加上優異的成績,被保送到全國最著名的北深傳媒大學。

  而就在此時,她和同桌的顧歡,莫名其妙的互換了身體。

  如果說。顧晗是優秀學生的代表。

  那麽黎歡正好和顧晗相反。

  黎歡長的不好看,身高只有160。體重卻有140斤,而且皮膚特別不好,臉上常年長痘。

  而且。

  黎歡是交了擇校費進的重點高中,她家庭並不富裕,擇校費幾乎耗盡了家裡所有的存款。

  所以自從來學校後,黎歡一直因為自卑和大家格格不入。

  從來不主動和人說話,也不主動參加學校活動。

  顧晗作為同桌,便主動找她說話,避免她被大家孤立的尷尬。

  很多時候,也會為她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在其他同學取笑她,或者欺負她的時候,也會微笑的製止。

  維護黎歡的自尊心。

  兩人漸漸成為朋友。

  作為朋友,顧晗並不介意送或者借給朋友一些東西。

  但是她沒想到,有一天黎歡會把她的身體借走。

  有一天黎歡一個人趴在桌上哭。

  原主問她怎麽了。

  她說父母只知道疼愛弟弟,一點都不關心她。

  原主安慰一番也沒能讓她停下。

  最後還淚眼婆娑的說,“我真羨慕你,要是我能像你一樣就好了。”

  原主卻不理解,“我才是羨慕你呢,至少你還有爸爸媽媽。”

  “你說的輕巧,那要是我們身份兩互換你會願意嗎?”

  原主說她亂說話。

  黎歡卻格外執著的問。

  沒辦法,原主只能回:“當然願意。”

  她和黎歡這麽久的同桌,自然知道,黎歡對父母的怨恨,不過是父母教訓她好好學習,不要好吃懶做,浪費時間。

  說話的時候嚴厲一點罷了。

  其實該給的,在他們能給予的條件下,都給了。

  不然也不會掏空家底,交擇校費讓黎歡來重點高中。

  但是黎歡卻不這麽認為,她覺得爸媽看不慣她才處處說她。

  至於擇校費,不過是因為父母自己沒本事,希望自己給他們掙面子。

  原主每次勸說她都不聽,執意要這麽認為。

  所以在黎歡認真問她願不願意換一下的時候,原主思考了一下,說了句願意。

  在她看來,有一對一心為了她好的父母,就算嚴厲一點,也是對她的愛。

  家裡窮也沒關系,只要自己足夠努力,以後想要什麽自己爭取就是了。

  但是原主沒想到,就是這麽一句話,讓她失去了身體的所有權。

  剛剛換了身體的時候,黎歡還很著急的說要想辦法換回來。

  讓原主不要著急。

  他們嘗試著還原當天的場景,但是這次怎麽說換回來的話,都無濟於事。

  兩人還嘗試了很多其他方法,也沒能換回來。

  原主耐心消失後,自己去找叔叔嬸嬸求助,黎歡卻用一種被背叛的痛心表情看著她。

  “歡歡,我知道你爸媽重男輕女,隻喜歡你弟弟,對你不好,要是有什麽需要的,你直接跟我開口就是,為什麽要撒這種謊呢。”

  換身體的事情,太過匪夷所思,所以叔叔嬸嬸也不可能相信。

  就算原主說出和叔叔嬸嬸的日常,還有私底下說過的話,發生的事。

  黎歡也以兩人是好友為由,說這些都是她告訴原主的。

  叔叔嬸嬸都不相信,更何況是其他人了。

  原主氣到不行。

  毫無辦法之下,只能一邊減肥,一邊護膚,一邊努力參加高考。

  好在她學到的東西,沒有人能拿走,她成功考上了北深傳媒大學。

  因為她向來都是學渣,一下子考上這麽好的學校,還被人議論過是作弊。

  不過最終沒有找到作弊的證據,這件事情也就無疾而終。

  但是認識她的人,都紛紛唾棄。

  原主沒想那麽多,她覺得既然換不回來,那用另外一具身體,她也照樣可以活的很好。

  她利用暑假的時候,努力減肥,護膚,調整飲食和作息。

  等到大學報到的時候,整個人瘦了二十多斤,而且臉上再也沒有油光和痘痘。

  只是兩三個月時間,到底無法把膚質調養的特別好。

  加上軍訓的暴曬,所以才有了楚蘊過來看到的樣子。

  原主進了傳媒學院,黎歡也不是很驚訝。

  在外人面前,依然裝作和原主是好朋友的樣子。

  而且還在學校準備讓她主持開學典禮的時候,主動提出把這個機會讓給原主。

  她私下對原主說的是,這本來就是你應得的。

  身體沒辦法換回來,但是能還給你的東西,都還給你。

  對外人卻說的是。“我最好的朋友想要這次機會,我不想和朋友爭。”

  所有人對她好感倍增,對原主的敵意也越來越大。

  他們卻不知道,黎歡之所以讓了,是因為她根本不敢。

  就算得到了顧晗的身體,多了很多朋友。

  但是骨子裡的自卑怯懦,不是一朝一夕能改變的。

  更何況,主持是需要天賦和專業功底的。

  這兩樣,她一樣都沒有。

  站在台上,她連說話的勇氣都沒有。

  原主並不在意這些。

  有人對她釋放善意,她就回以善意,若是對她冷嘲熱諷,她便懶得搭理。

  在大學的幾年中,原主不僅把身體調理的越來越好,也憑著自己的努力和專業,很快又拿下了好幾個大型主持活動。

  黎歡頂著顧晗的身體,顧晗之前的光環還在。

  所以學校和娛樂界還有新聞媒體界,還是會給她遞橄欖枝的。

  原主雖然主持功力好,但是到底沒有央視主持大賽冠軍的名頭響亮。

  所以基本上都是被黎歡拒絕後,才會考慮到原主。

  黎歡便次次都對外說,“不想和朋友爭。”

  讓所有人都以為,原主的機會全是黎歡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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