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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難受誰知道》第128章 行裡的無奈(2)
  有些藝人急功近利,拉投資時不會考慮合約合理性、不會規避風險,正好讓希望利益最大化的商人看到了機會……
  …………………………
  陸雨馳忙完這些,又看了看還在副駕傷感的楊米,問:“到底怎麽了?一出人家小區就悶悶不樂的。”
  “唉!我聽了三位前輩的話,心裡不舒服。”楊米說著,還找陸雨馳要了一支煙。
  “嗯?我覺得說得挺好的啊。”陸雨馳不太明白,抽出兩支煙遞給了楊米一支。
  “是挺好的,說得一點兒錯兒都沒有。你當然覺得挺好,他們說了那麽多,不是誇貓哥、就是誇你。我也知道人家說得對,所以心裡才不舒服。”
  聽楊米這麽說,陸雨馳回想了一下三位老師的話,也就明白了楊米的意思。就像楊米說的,正因為他們說得沒錯,所以楊米才會不開心。
  因為他們三位的話中,有很多就像是在打楊米的臉。比如他們提到的臉都不會動、沒有演技的流量明星,再比如不負責任的劇組拍的爛片等等這些問題,正是楊米這些年飽受的非議。
  陸雨馳眼中一向沒心沒肺、二二乎乎的楊米,此時居然幽幽地說著:“我覺得我也會演戲,可仔細想想確實拍了些爛片兒。而且這些年觀眾對我的關注,也確實不是在哪部戲、哪個角色上,而是我的哪條緋聞、哪套衣服,嗯——還有我的腳臭。”
  “真的臭?”
  “你……”
  “不是、不是,嘿,我是說誰也不是完人,活在這世上,誰還沒點兒非議呢?很正常,別想太多。”
  “是,誰還沒點兒非議呢。可我是個演員啊,你看看人家對我都是什麽稱呼,流量明星、帶貨女王,呵,連‘非議’都沒在我的職業上。
  德亮老師也有非議,說他演誰都是康熙。不說那些非議有沒有道理,可那正說明他把康熙演到位了。遠征老師因為演的那個家庭暴力的男人也被觀眾罵,明啟阿姨演容麽麽也被觀眾罵,可那都是說明演的角色太傳神了,讓觀眾都分不清戲裡戲外了,正說明人家演技好。
  如果人活在世上必須遭受非議,我希望是這類非議。可事實上我演的就全是爛片兒?演得好的,就是劇本兒好?合著好的怎麽著都跟我都沒關系,壞的一樣兒都跑不了我,你說我多失敗?”
  “你也別這麽說,知道爛片兒——以後不接了就行了。”
  “唉!你不懂我們這行裡的事兒,我也無奈啊。他們三位老師剛才不也說了,現在從投資人那兒就沒幾個要正經拍戲的。現在的電影市場太火爆了、虛高,很多投資人能認識女星、能跟地方官員搞好關系、能圈點兒錢就行。他們投資的就是爛片兒,那我演起來當然也就不那麽認真了,無奈啊!”
  “無奈個蛋啊!你這麽說就不對了,人家李雪健老師哪一部戲是爛片兒?劉歡老師哪首歌兒是口水歌兒?什麽無奈?還是你願意接,缺那點兒錢啊?”
  “缺啊。”
  “啊?”
  “你知道‘對賭協議’嗎?”
  “廢話,我經商這麽多年,能不知道那個嘛……”
  然而,陸雨馳理解的商業上的“對賭協議”和楊米說得娛樂圈裡的,還真不太一樣。
  楊米給陸雨馳解釋了起來。
  首先陸雨馳說“不接”很輕巧,但是對於楊米這樣的年輕演員來說,“不接”就意味著得罪人。因為很多投資人、商人,都是有連帶關系的,得罪了一個,往往就得罪了一條關系鏈。
  就像陸雨馳做的第一個綜藝節目一樣,就算楊米和陸雨馳事先不認識,可陸雨馳這樣的豪門闊少,楊米要拒絕也得掂量一下。而陸雨馳當時也是“玩票”的性質,可陸雨馳又跟戚武連著呢,楊米要是得罪了戚武,這個圈子她就不好混了。
  如今的楊米尚且如此,何況剛出道那些年,“不接”二字,她還真不敢輕易說出口。這幾年倒好了很多,但那個“對賭協議”又成了關鍵問題、成了困著她的一座牢籠。
  陸雨馳概念中的“對賭協議”,跟賭博沒有任何關系,是一種商業行為。若直譯過來,應該是“估值調整機制”,相當於是一種變相期權,為了保障投資人的利益、降低投資風險。
  這麽說顯得挺高深,其實舉個直白點的例子。
  比如說甲有錢、可不會做飯,乙說自己手藝很好,能做。於是甲出錢購買食材,讓乙去做,做好了兩人一起分享這頓美食,甲也心甘情願。
  可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如果乙不像自己說得手藝那麽好、做不好這頓飯怎麽辦?甲豈不是花了錢、又沒得吃了?
  所以甲提出要求,乙做得好一起吃沒問題,要是乙不但做不出美味佳肴、甚至做出的東西都沒法吃了,那麽比如甲花了一千塊買這些食材,乙甭多了——賠個二、三百,起碼倆人折騰了半天、能一起出去吃一頓。
  公平合理吧?也不過分吧?
  但楊米說的他們娛樂圈的“對賭協議”,卻變了味,成了真的賭博。
  投資人都是商人,可是娛樂圈的藝人大多都不善於經商、甚至沒有商業基礎知識。其中有些藝人急功近利,希望盡快斂財、盡快擴大自己的知名度, 拉投資的時候不會考慮合約的合理性、也不會規避風險,恰恰讓希望利益最大化的商人看到了機會。
  還是用“甲乙”想吃這頓飯舉例,甲出資一千,乙做出的食物不但要甲覺得好,還得能吸引很多人願意花錢來買,這時候甲依然願意跟乙分享這頓美食。
  但如果乙做出的食物,達不到這種要求,甲對乙不但要求全額賠償、甚至會加價,並且即便乙賠償了,甲也不會帶著乙一起出去吃飯,換句話說乙賠得那叫一個徹底。
  而且他們彼此簽下了這樣的“對賭協議”,藝人們卻忘了他們自身所處的環境是多麽複雜。你把“飯”做好了容易,可娛樂圈裡做好的“飯”,未必賣得出去。
  先不說有多少人會給你搗亂,藝人自身的形象就受到了太多的因素干擾。而有人搗亂、形象受損的結果就是藝人的“飯”做得有多好,也賣不出去。賣不出去,就得付出高額的、並不那麽合理的賠償。
  一個廚子欠了賭債也好、拋妻棄子也罷,只要他手藝不減,他做的飯菜就不會受到影響。可有一些藝人,昨天還風光無限,今天卻成了“過街老鼠”,這裡變數太大。
  藝人也知道變數太大、賠償又太高,所以簽下了這種協議,就只能趁著自己還有價值拚命多接戲,這樣一來質量從何保障?
  這就是楊米說的“牢籠”和無奈,而陸雨馳卻說:“我沒聽出這是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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