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茶刀迷案4
金怡等人跟在阿金的身旁,大家從側面的通道走進城堡內。
“我們平時除了執行定點的巡邏任務意外,不能在莊園內隨意走動,不可以打擾到莊園主和客人們的生活。
如若碰到他們要求我們幫忙做些什麽,用對講進行申請後可以去不同的區域。
平時除了執行定時的巡邏任務以外,大家有自己的休息區域,健身房和游泳池都有,生活環境比我們在局裡好多了,我們只要規定的范圍內活動就沒有問題。
大家的通訊設備已經分發下去了,你們可以在電腦裡查詢相關資料。
我們在這也有會議室,一會到了以後,咱們現在會議室了解最新的茶刀案。”
阿金說著,帶大家穿過走廊,走進會議室。
一路上,金怡除了聽阿金的話,就是在看長廊裡的壁畫。
進到會議室,是一股清淡的花果香。
“我們這次主要的任務是保證莊園內人員的安全。
最近的茶刀案在涅林家的易蘭會館發生,死者是涅林家新一代的掌舵人,伊萬。
死者今年43歲,本來由他管理最新的家族生意,老涅林準備退居二線,結果出了這樣的事。
目前有一種猜測,就是凶手可能是受雇於多拿家族的人。
因為最新這兩個家族在競爭西方一起建築上的生意,本來是多拿家更具有競爭力。
不過前陣子多拿家發生了情色醜聞,所以股票價格下跌,有人懷疑是涅林家族的人做的手腳。
這回的案子,現場找到的線索是一位當地礦工的毛發。
我們根據排查,逐步確認這位礦工極有可能受雇於多拿家,但現在礦工自殺,死無對證所以沒法證明。
這個案子出了以後,直接受益人就是多拿家,因為涅林家掌舵人遇刺,失去了直接競爭力。
在那個項目的眾多競爭者中,屬多拿和涅林兩大家族最佔優勢,所以本以為是他們二者間的競爭,現在看來,只有多拿家能拿下這個項目了。
目前北國的情況是多拿一家獨大的局面,所以其他小家族為了生存,聯合當地和其他小家族,共同自保,以免自家高層受到傷害。
所以大家這次過來,不僅是伊凡一家,還有其他幾家都受到我們的保護,最主要的是這幾個家族的生意都和我們本地有關。
畢竟是與我們接壤的城市,所以他們向我們提出請求,請求我們幫助查詢相關案子,並保證重要人員的人身安全。”
阿金說完,看向各位問道,“還有什麽想要問我的嗎?各位的住宿情況已經在大家面前的表單裡,一會我們會有專門的群拉大家進去,有什麽情況也可以在群裡問。
關於每周的工作安排,大家及時看手機內的郵件,每天都會有新安排和當日需要注意的情況。
這裡在沒有允許的情況下不可以上外網,與外界的聯系必須是在監管下進行,這點大家明白嗎?”
阿金看向眾人,大家紛紛點頭。
“還有,我們幾人是住在莊園的八號區,每日的巡邏范圍會有提醒,大家帶著相應的電子設備在自己的區域內活動,要是超出區域,總控會有提醒的。
出門在外,咱們最好不要給自己家部門丟臉,我什麽意思,大家不難理解吧。”
阿金看向各位笑笑。
眾人回到:“明白。”
“理解。”
“沒問題。”
“肯定聽從規定。”
阿金最後看向大家笑笑,“我們有固定的食堂,在這座樓裡,大家可以自由參觀。
這棟小樓裡都是我們的人,你們也可以相互認識下,規范的區域內會有攔截,大家過去的時候,有人提醒。”
阿金說完,大家看著莊園的地形圖查找自己的寢室。
金怡和段思彤的房間挨著,文凝與他們中間隔了幾間,楊樂和橋金源在她們的隔壁。
收拾完住處之後,大家自由休息,金怡打開電腦,查看最新茶刀案的詳細情況。
案發當時,宴會場內共有五十多人,也就是凶手在這五十多人沒注意的時刻下的手。
金怡查看宴會工作人員資料,當時工作人員為涅林家負責,也就是凶手若在工作人員之中,那就是涅林家的疏忽。
然而就現場找到的線索來看,凶手卻有可能受雇於多拿家。
這些圈圈繞繞的內容讓金怡又些發昏,她不禁疑問,凶手若真是多拿家族的人,他究竟是如何混到這群涅林家雇員中的呢?
還有,若凶手並不是日常所用之人,如此重要的宴會涅林家的管理人員又怎會讓其參與?
這些連金怡這種不懂宴會策劃的人都能想到的問題,常年舉辦宴會的工作人員又怎會想不到,若真正的凶手不是目前逮捕的嫌疑人,那麽正真的凶手為何要陷害他?
真正的凶手又是哪個勢力的呢?他一定不屬於涉案的兩個家族,畢竟從任何方面來看,此案的發生都不利於兩個家族。
雖然從表面上看多拿家很有可能在項目上競標成功,但就長期發展來看,他失去了其他家族的信任和支持,這是一筆並不劃算的買賣。
想到此,金怡決定查看以往的茶刀案,看看可否從中找到線索。
查詢過往的資料,金怡才知道,關於茶刀案最早的記載,北國是在十多年前。
也就是在十幾年以前,就出現過有人用茶刀作案的情況。
雖然無法確定他們是否和現在的查檔案是同一團夥,但作案手段卻極其相似。
金怡的權限范圍內, 能找到的J市最早的茶刀案發生在一個叫“樂活”的KTV。
北國最早的茶刀案大約在十幾年前,具體年份沒有記載。
她看著上面的資料,眉頭一皺。
因為當時所記載的內容實在太少,根本沒辦法判斷是否與現在的案子有關。
當時案子的記載裡,死者的死因是喉管被切開,頸動脈破裂流血而亡。
這個作案手法和現在的死者有些相似,卻又有些不同。
這個案子最後鎖定的凶手是死者生前的一位債主,因為在死者的指甲之內找到了和債主相同血型的血液。
當時的刑偵手段能查到的線索,也就這些。
所以死者的債主被逮捕,可嫌疑人始終拒絕承認此案為他所犯,不斷提起上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