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紫菱聯合國於2175年第三次修改後頒布的《宇宙殖民地(非軍用)分級機制》和《宇宙殖民地(非完全軍用)武裝法》為準。
規定環繞行星的近地軌道殖民地歸為太空站但限制其大小、數量、用途等。
規模:各國太空站不得超過750平方公裡並且各國僅能建造一個太空站。
規定擁有自軌道或非近地軌道的殖民地歸為殖民衛星限制用途但不限其大小、數量等。
規模:理論上不做限制但必須保障其安全性。
不允許裝載任何天基武器、生化武器等會造成紫菱星巨大影響甚至毀滅人類的殺傷性武器。不允許駐扎軍級以上(包括軍級)的武裝力量在民用或軍民兩用太空站和殖民衛星中。
所有太空站和殖民衛星(非完全軍用)的建立必須經各國協商並上報軌道以防止出現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