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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搶我女婿》16、城外城
  這話一出,眾人一片嘩然,要知道趙明遠一向孤傲不馴,尤其文才一道一向眼高於頂,當然他也確實有傲人的資本,居然從他口中得出“登峰造極”四字,那可是莫大殊榮。

  他又向葉森行了一禮,“請許老朽對陸公子致欠,原來公子心中所治的,不是文才,而是武功。是老朽狹隘了,當今天下妖獸作亂,所需的正是縱橫沙場的武將,而非光會識文斷字的腐儒。陸公子不讀《經卷》而意在沙場,正是思天下之所需,抱負遠大,是老朽眼拙,不識公子豪情壯志,罪過,罪過。”

  趙明遠這一頓誇反讓葉森不好意思,心想這文人就是文人,自己都沒想這麽多他卻解讀出這麽多意思,便回禮道:“先生過獎。”

  齊哲本想讓葉森出醜卻不想讓他大出風頭,他猶不死心,問:“陸公子適才的賦詩可是宿作?”

  趙明遠一聽不悅,“適才老朽指物為詩,怎麽可能是宿作?當是公子才思敏捷才對。”

  齊哲不依不饒,“既然陸公子如此大才,能否再作一首,讓大夥開開眼界?”

  葉森心中有了怒意,心想我本來只是想給你爹遮面子,你一再苦苦相逼,那就怨不得我了。

  他一拱手,“獻醜了。”

  手指在桌上敲了七下,又吟道:“龍脊貼連線,銀蹄白踏煙。無人織錦鞍,誰為鑄金鞭?”

  《馬詩》有二十三首,葉森雖不全記得,但兩、三首還是記得的,這一首雖不是李賀最好的一首,但意境與上首相合,特別是“銀蹄白踏煙”一句,一匹戰馬奔騰如飛,蹄下生煙的姿態躍然詩中,仿佛親見神駿之態。

  “好!”趙明遠大聲鼓起掌來,和詩道:“白馬銀蹄奔海上,雄鬃駿骨嘯長天!公子大才,老朽五體投地!”

  又向齊精忠行禮道:“恭喜齊老爺得這一門好女婿。”

  齊精忠大暢老懷,呵呵笑道:“先生金口一讚,足慰平生。想我那陸兄弟在天有靈,有此兒孫,足以瞑目了。”

  齊哲見計策失靈,見風使舵,鼓掌道:“陸公子好文采。”

  他一帶頭,眾人紛紛鼓掌,一時間叫好聲四起,連本來刻意安排準備嘲笑葉森的人,都不得不鼓掌,平心而論,他們也覺這詩非常好,所以鼓掌反倒合了本意。

  葉森出了這番風頭,引來眾人紛紛敬酒,葉森原本酒量甚好,加上這時代的酒比現代的酒要淡了許多,一時間連喝十多杯面不改色,再次換來一片叫好聲。

  齊哲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問道:“陸公子志在沙場,莫非是想考武狀元?”

  葉森道:“眼下隻想多多求學,狀元不敢奢望。”

  “過謙了。”齊哲道:“你要知我們州府大人便是武狀元出身,你倆何不多親近親近。”

  周世行上來道:“正是正是,陸公子前程無量,下官可要好生待見才行。”

  說完上來就握住他的手。

  這一握葉森就知道考驗又來了,這周世行明顯是個練家子,手掌硬梆梆像塊生鐵,虎口一握像老虎鉗似的,力大無比。

  看來周世行是齊哲一夥的,早就通過氣要治治陸維民。周世行虎口用力,想讓葉森痛得受不了大叫。

  他對自己的握力很有信心,畢竟他這個武狀元不是白來的,他出身武術世家,自幼精於騎射,還從小苦練鐵砂掌,一雙肉掌可以把石頭都捏碎。

  但一握他很快發現遇上硬茬,他力氣雖大但葉森本來就不輸於他,

何況吃了那麽多妖獸的肉後更不是一般人可比,一握之下發現握不動。  眾人也看出來了,兩人在角力,都望著他們的手掌,看著兩人手背青筋暴起,各自運力。不同的是周世行眥牙裂嘴,一看就竭盡全力,葉森卻是面色如常,只是手臂微微顫動。

  周世行很快發現不行了,葉森的力量全面壓製了他,不要說反握回來,就是要抽回來都抽不動。

  他這才明白和葉森比握力簡直是虎口討肉,疼得冒出冷汗。

  好在葉森突然手一松,拱手道:“周大人好功夫。”

  周世行松了一口氣,回禮道:“佩服佩服。”

  齊精忠是武將出身,看得出葉森是給周世行留顏面,又中又驚又喜,驚的是葉森表面弱不禁風,居然能與鐵砂掌高手一較高下還佔了上風。喜的是葉森能文能武,對這個上門女婿不禁越看越喜歡。

  “好極好極。維民能和周大人打成平手,不過維民,剛才周大人可是相讓於你,以後還要請大人多多指教。”齊精忠上前打圓場。

  葉森點頭,向周世行拱手,“承讓。”

  齊哲心中惱恨,又不能發作,隻好道:“今天果然是個好日子,我們徐州又添一位大英雄,來來來,大家滿飲此杯。”

  眾人飲酒時,他看了葉森一眼,葉森毫無懼色地和他對視,眼神中有一絲冷笑。

  入夜後,酒宴散去,葉森與齊精忠回府,齊哲聲稱與周世行有事相商,獨自留下。

  兩人入了書房,齊哲道:“看來,我們低估了這個陸維民。”

  周世行揉著手掌道:“是啊,我出道多年,一對鐵掌罕逢敵手,剛才大庭廣眾下差點出醜。”

  “最糟的是弄這麽一出,我爹更喜歡他了,這可如何是好?”

  周世行道:“大人,你得盡快想辦法啊,如今曹參已是禁軍統領,當初我們投效的是太子,與他為敵多年,如果不盡快表忠心,一旦太子失勢,我們會死無葬身之地啊。”

  “忠心我早表過了。關鍵是我家老爺子公開支持太子,雖說他已經辭官了,但使得二皇子不信任我。曹公公父子都是二皇子一黨,過不了曹參這關,說什麽都沒用。”

  “你沒勸勸老爺子嗎?”

  “怎麽沒有?我不知多少次同他說朝中有變,痛陳利害,但我那老爺子你也知道,他說過的話從來沒人能更改的。”

  周世行歎道:“齊老爺子果然厲害,雖已不在朝中,卻余威猶存。”

  齊哲道:“本來這事不難辦,老爺子沒多久的活頭了,曹參垂涎媛媛的美色,只要媛媛嫁了他,他一定能說服曹公公,自然也能說服二皇子。偏偏這時出來個陸維民,幸虧母親大人阻止,把婚事拖到五個月後,這段時間內一定要想出辦法來。”

  周世行問:“老爺子平生最討厭什麽人?”

  “當然是那些貪財好色之輩。”

  周世行眼珠一轉,“我有一計。”他附到齊哲耳邊低語一番,齊哲暗暗點頭。

  話分兩頭,葉森和齊精忠回去後,作了一番長談,齊精忠問及他是不是想考武舉,葉森本來不置可否,但想到眼下無事可做,便應承下來。

  齊精忠道:“武舉雖不要那麽好的文才,但也是要的。我聽趙先生說你不讀《經卷》,這可不行啊,此書乃朝廷的考綱,武舉文舉都是要考的。”

  葉森道:“伯父放心,侄兒會學的。不過就不必麻煩趙先生了,侄兒想閉門讀書,少與人來往。”

  “也行。待你學有所成,快到考試時再向先生請教不遲。”

  待送走齊精忠後,葉森拿起桌上毛筆,翻開《經卷》,這部《經卷》是趙明遠親手所書,葉森對上面內容看得半懂不懂,但看到他的毛筆字著實寫得不錯,便照著描摹起來。

  葉森讀初中時曾愛好過一段時間的毛筆字,從軍後便忘光了,現在重新提筆倒也不覺完全陌生,他便一邊練字一邊讀《經卷》,邊讀邊練。

  想不到練了一晚上後他居然找到點當年的感覺,練字本來就最宜修身養性,葉森性格沉穩,定力十足,天生與書法之道相合,不由越寫越上癮,一晚上居然把屋裡的紙練光了。

  但和趙明遠的字一比他覺得太醜了,便把練字的紙都燒了, 省得讓別人看到了丟人。

  就這樣葉森在屋裡靜靜宅了三天,除了鍛煉身體就是看書練字,慢慢地他能看懂《經卷》上的內容,字也有些進步,雖說不如趙明遠的工整嚴謹,但力道更加渾厚,一筆一劃如銅枝鐵杆一般,頗有刀劍氣象。

  他的日常飲食都有小翠照應,除了他的起居生活,小翠還有一個任務就是幫他把練過的字燒了。

  到第三天時小翠看到他抄的《經卷》,第一次開口道:“陸公子,這字燒了可惜吧。”

  “有什麽可惜的?”

  “這字多好看啊,真的燒了嗎?”

  “好看嗎?”葉森拿過她手中的帖子看了看,“不怎麽樣啊?”

  “比您三天前寫的好多了。”

  “你也懂書法?”

  “小翠不懂,就是覺得好看,公子寫的字很帶勁兒。”

  葉森笑道:“還是燒了吧,以後我會寫得更好的。”

  小翠依言外出燒紙,忽見六子進來,問:“小翠,公子在嗎?”他和小翠已經認識了。

  “公子在裡面練字呢。我去通報一聲。”

  “小翠你燒的是什麽啊?”

  “是公子練的字,他讓我練完就燒了。”

  “幹嘛燒了?”他拿起一張看了看,“這字挺好啊。”

  “公子自己不滿意,他說一定要練到自己滿意才不燒。”

  “他這人就是對自己要求太高了。”

  六子進去面見葉森,“公子,我找到房子了。”

  “在哪?”

  “城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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