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科曾經在知乎上看到一篇帖子,上面說的內容是:人肉會是什麽味道?
他就在下方的評論區看到過一條評論。
一想到這個,沈明科心中大驚,直感覺胃中一陣翻滾,看了一眼只是愣了一會便繼續吃肉的鄭明輝。
但是又怕自己對肉的認識不夠足,萬一是自己判斷錯了呢?
就在沈明科臉上糾結時,女人也看到了他的表情,眼中微微慌亂起來,她連忙說道:“吃著不習慣吧?”
“我家之前開屠宰場的,下黑雨的那個時候我在存了很多肉,放久了,都有點發霉了都!你們將就著吃一下好吧。”
“哦哦,行行行!”
兩人連忙說道,鄭明輝到不覺的有什麽,而沈明科心中松了一口氣,只要不是心裡想的就好。
雖然末世的黑暗襲來,但他的心還沒黑化到吃了人肉都能面不改色的程度。
夫妻兩人對視了一眼,丈夫點了點頭,對著妻子眼睛閃過一絲讚賞。
鄭明輝嘴裡咽下嚼著的肉,對著男人正準備開口說話,而男人卻槍先開口說道:“我知道兩位兄弟對外面的情況很好奇。”
“我也不知道最近那些怪物怎麽了,都變成這個樣子,很喜歡晚上出來。”
鄭明輝兩人好奇的看和男人,男人喝了一口酒,繼續說道:“我們這裡也算是變好了一點,也不知道安全區什麽時候過來清理這些怪物,我們根本不敢出去啊!這些怪物現在都是晚上出來遊蕩,白天就會躲在下水道和一些陰暗處,這個情況剛剛發生的時候,也有很多人跑去下面找吃的,不過都沒有回來!”
“這裡還有其他人活著?”沈明科疑惑的問道。
“多的是,來,你看那邊的那個大樓,裡面基本全是人,裡面有一個老大,天天在裡面欺男霸女的,我們也不敢過去!就在好幾天前,我兒子就過去只是想要點吃的,卻……卻沒想到他們把我兒子扔下去喂了喪屍了,嗚……”
就在這是,女人回道沈明科的話,說道自己兒子時眼淚就嘩啦啦地流了下來,而男人也是沉默了下來。
“這群狗東西!”鄭明輝喝了一口啤酒,憤怒的拍了一下桌子,好似在為女人兒子的遭遇打抱不平!
至於他心中在想什麽,也只有他一個人知道。
男人悶悶的喝了一口酒,好似在懷念他的兒子,但沈明科卻眯起了眼睛,這女人說的話那是一個漏洞百出!
不是說存了很多肉嗎?那你兒子為什麽出去找吃的?這不是找死嘛?
他的內心這樣想著,但並沒有說出口。
這時,男人的聲音再次響起:“現在這裡的喪屍和之前的喪屍不同,也不知道是什麽原因變成這樣,比之前的喪屍厲害多了!來,你們看,我們晚上都不敢出去的!”
說著,男人從冰箱上拿起一個手電筒,拉著沈明科兩人就向著窗子邊走去。
“你……你幹嘛,你不怕引來喪屍?”
看到他打開手電筒,鄭明輝一瞬間就大驚失色起來,在他的認知中,夜晚的喪屍對光源特別敏感,一個不慎就會吸引過來一大群,而且它們還有超強如狗一般驚人的嗅覺,能分辯同類和人的區別!
而男人神秘對他笑了一笑,然後說道:“沒事的,這群喪屍不一樣,所以我們叫它夜魔!”
說著,就自己拿著開著燈的手電筒向著下面的小區街道照了過去。
見沒什麽異樣傳了,
兩人才壯著膽子走到男人身邊,抬頭看了下去,只見手電筒的光照亮這一頭頭外翻著紅色肌肉組織遊蕩的喪屍。 它們身上的皮膚好像被什麽東西給剝離下來一個,裡面的內髒清晰可見,每走一步就會在地上留下血紅色的腳印,手電筒發出的光並沒有讓它們感覺到有什麽不對,仍舊一個個無意識的走動著,時不時發出恐怖的“咯咯咯”吼叫聲。
“這裡發生什麽?”
“已經有好幾天了,記住,晚上千萬不能出去!”
男人也說出夾雜的深度恐懼的話。
“吃東西吧,別看了!”女人說道。
三個人走了回來,坐在桌前繼續喝了起酒,遠處的大樓也漸漸亮起了一朵朵燭光,把兩人目光吸引了過去。
這是兩人在末世以來從未見過的,隻從這場災難以來,喪屍在夜晚對光有著莫名的執著,一旦看見哪裡有光亮,就會一擁而至,這是在末世之中幸存者學到的一點常識。
晚上,無論如何,千萬不能開燈,要不然,要不然,就會有怪物來到你的身旁,將你撕開!
而在離他們不遠處的街道上,一頭頭夜魔擁擠著,圍著兩道奇怪的身影,這兩道身影一高一低,低的有兩米高,穿這嶄新的黑色風衣。而高的足足接近了兩米,包裹著一張沾滿血汙的窗簾,若是仔細看,還能看見它粗壯的脖子上還騎著一個女嬰。
唐業之前穿著灰色風衣已經攻擊安全區時被子彈打的破爛,所有在昨天已經換了下來,挑了一件最大號的黑色風衣穿上!
而之前在醫院從一對畜牲夫婦兩手中撿來的孩子,唐業不知道她的名字,但為了方便他還是給她取名叫小囡囡。
此時小囡囡正騎在阿福的脖子上開心的笑著,絲毫沒有對一層層圍著的奇怪喪屍所感到害怕,還時不時用唐業給她一根巴啦啦小魔仙丈去搗鼓唐業的頭髮。
現在距離他攻破安全區的時候已經過去了好幾天,他之前給小囡囡帶來很多罐奶粉,但是這小家夥也不知是不是豬八戒轉世,那幾罐奶粉沒幾下就被她揮霍一空!
有一次唐業出去給她找到可以咽下肚的東西時,甚至還發現她竟然直接乾吃奶粉,就在昨天,那幾罐奶粉已經被她吃完了,唐業為了給她找奶粉,找了大半個嬰兒用品店都沒有找到,即使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裡面的東西早就被那些該死的幸存者給拿光了。
最後,他也只能找著阿福和小囡囡來到城東的這片商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