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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罪之證》一十
  華梅在先一天晚上告訴任二盛,過幾天就又可以去上班了。

  所以第二天任二盛一早出門,準備殺害第三個人。

  他確實做到了,但是他認為把屍體留在家中不安全,於是就趁夜色直接來到了吊屍的下水道,背起屍體緩緩走近。

  武展已經在那裡等候多時了,任二盛被帶回了辦公室。

  任二盛背上的人只是暫時休克,並沒有死亡。他就是“蛇窩”的另一個小頭目,算是和任二盛在“蛇窩”的地位平等。

  那人叫蘭成,有個外號,獵手。

  有了蘭成和任二盛,“蛇窩”也被一舉端平。很多丟失孩子的家長找來,慘烈的場面根本無法用言語形容。

  “蛇窩”頭目是一個叫李韓的老人。

  審訊李韓時,他供認罪行,並且講了一個小故事。

  很早之前,有一個家庭,一家四口,父母和哥弟兩個。

  哥哥十五歲,弟弟九歲。

  新年,餐桌上擺了一整盤子的肉,看的兩個孩子直吞口水。

  弟弟吵著鬧著要把肉全部吃完。媽媽告訴弟弟,這盤肉是大家的,大家要一起分享,沒有人可以獨佔。

  弟弟很不開心,一直在哭。

  當天晚上,年僅九歲的弟弟提著菜刀走向了父母。僅是想想就讓人背後陰涼,毛骨聳然。

  父母是血過多,當場死亡。哥哥冒死逃了出來。

  弟弟很快被帶走,哥哥也不知道他去了哪裡,反正之後再也沒見過弟弟。

  但是沒幾年,弟弟就找到了家中。

  李韓不再說話了,閉上眼睛要了一支煙在抽。

  很快,法院就傳來了消息。無論是任二盛夫婦還是那個人販子團夥,這些人都沒有余生可談了,或者說余生只有鐵窗。

  獵罪組四人坐在辦公室裡發楞。

  李立忽然開口,“這案子前後弄了大半個月,終於結束了。”

  武展點頭,“所以我覺得咱們今天是不是可以提前下班,好好休息休息嘞?”

  “你下班唄,又沒人攔著。”,李立撇嘴。

  “一起嘛,我一個人多不好。”

  “大師怎麽不說話呢?還在想案子的事?”,李立歪頭問道。

  “沒。”,大師搖頭。

  “我覺得就是在想案子的事。”,武展挺脖子看著大師。

  李立又說道,“他們夫婦確實可憐,但是這並不是他們殺人的理由啊。不然我們為什麽要法治不要人治。”

  “審判他們的不是任何人,而是法律,是規則。違反了遊戲規則,那就只能出局咯。您說的哦。”,李立笑道。

  “再說了,遇事找警察,三歲孩子都知道的道理。”李立補充,“這也是您告訴我們的啊。”

  “不是他們,我是在想李韓最後的故事。”,大師深吸一口氣問道,“為什麽現在的熊孩子越來越多了?”

  “我們對於孩子的保護,是不是讓某些惡魔有了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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