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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淵的獨行者》七十四.狂笑意志(番外?也許吧)
  狂笑意志最初來源於某個DC宇宙的的小醜。

  有這麽一個時代,不管哪個平行宇宙的小醜都有著這麽一個奇葩的傳統——隻犯罪,不殺人。他們的犯罪方式通常表現為喜劇,從沒使用過任何殺傷力較大的武器,也沒有他那標志性的小醜笑氣。

  直到第462號宇宙,joker的誕生

  這個時候沒有超人,沒有綠燈俠,大部分的超級英雄和超級罪犯基本上沒出現,克拉克喪失了超能力在城裡當起了記者,海王在海邊開起了一家小旅館......一切都是這麽平靜,連日後以血腥怪異以及瘋狂出名的小醜那時也只是一個文職人員,和父母妻子還有兒女生活在一起,擁有幸福美滿的生活......

  直到蝙蝠俠的出現。

  那個身穿黑色緊身衣打扮得像蝙蝠一樣的家夥,在那個雷雨交加的夜晚拿著一根撬棍,一點一點地,敲碎了小醜父親的腦袋,而就在小醜被逼到牆角的時候——那個從不露面的“哥譚義警”,揭開了他的面罩。

  那是哥譚第一富豪——布魯斯韋恩。

  接著,布魯斯韋恩像是審判一般的,講述起了一則故事:小醜的父親皮埃爾在十多年前窮困潦倒時,謀殺了布魯斯的父母......

  而現在,這個家夥,將會受到他應當的懲罰。

  不僅是小醜的父親,連他的母親妹妹兒子女兒甚至是有點關系的親屬,都被他以極為殘忍的方式殺害了......最後他就連皮埃爾的屍體都不放過,將其大卸八塊扔在了哥譚廣場上。

  就在他要乾掉小醜的時候,哥譚警察趕了過來,為了避免麻煩,蝙蝠俠放掉了這個眼神恍惚的家夥。

  蝙蝠俠會殺人嗎?不,當然不會,因為殺了人的蝙蝠俠就已經不是蝙蝠俠了,他只是一個披著人皮的怪物罷了。

  但哥譚的人們肯定不會相信這些,盡管大部分警察都在嘴上說著要把蝙蝠俠繩之以法,但其實每個人的心裡都明白——蝙蝠俠才是這個城市唯一可以信任的執法人。

  理所應當的,那一家子慘死的責任都被歸於小醜,他被認為是一個行凶手段慘無人道患有嚴重精神分裂的精神病人,並被關進了阿卡姆瘋人院。

  小醜原本只是一個正常人,親屬被殺也只是讓他精神崩潰而已,但現在,小醜徹底瘋了。

  這原本只是一件隻很平常的事情,每時每刻都會有別的宇宙的小醜發瘋,但這次的情況卻有些不同。

  小醜對於這個社會,對於蝙蝠俠只剩下仇恨與絕望,這些情感無時無刻在將他推向瘋狂的深淵,

  其他宇宙的小醜就像之前說的那樣——一副樸素無害的樣子,沒有一絲會引人恐慌的要素。但這個宇宙的小醜卻不一樣。

  在他的復仇計劃裡面,第一個死的,就是蝙蝠俠。

  實際上他真的成功了,誰也不知道小醜是怎麽乾掉這個處於人類巔峰的怪物,只有小醜知道......蝙蝠俠的強大源自於他的理智,源自於他的冷靜。

  蝙蝠俠確實是不可摧毀的,因為那是處於人類巔峰的存在,任何人不可將其摧毀——但布魯斯韋恩不一樣。

  布魯斯韋恩是有感情有羈絆這麽一個活生生的人,他的缺點滿身都是。

  終於,三年後,小醜將蝙蝠俠綁到了哥譚的一處樓頂,學著當年蝙蝠俠的樣子,在他的面前,將他所有的的親人朋友以及一切有過關系的女性或者救過的孩子,

全部殘忍的殺害了。  “哈哈哈哈哈哈!”小醜狂笑著,拽著布魯斯韋恩的頭髮,“我親愛的大蝙蝠啊~看見這麽好笑的一幕,你怎麽不笑一個呢?”說著,就將小刀伸進對方的嘴裡。

  蝙蝠俠終於崩潰了,他本來就是一個瘋子,只不過被親情友情愛情所束縛著,但小醜破壞了這一切,就像當年他對小醜的那樣。

  蝙蝠俠掙脫了繩子,雙眼發紅的衝向了小醜,沒有以往的敏捷或者靈活,只是像個瘋子一樣的全力施展拳腳。

  月光下,兩個歇斯底裡的瘋子扭打在一起。

  “哈,哈哈,就是這樣!”小醜臉上重重的挨了一拳,血液從鼻孔中流出,但他沒有在意,只是瘋狂的大笑著,“來啊,殺了我啊!要麽完成你當年未能完成的任務。”

  “要麽......永遠的留在這裡!”

  小醜已經復仇完了,他只希望希望能夠在這裡完成他們的宿命之戰,自己也許死在蝙蝠俠手中,或者兩人一起死亡,為世界減少兩個瘋子。

  但是他猜錯了。看著躺在自己面前一動不動的蝙蝠俠,小醜突然意識到了一件事——

  哥譚完犢子了。

  哥譚確實要完,沒了蝙蝠俠,罪犯遍地都是,企鵝人,謎語人,人偶師,小醜女全部出現了,沒有蝙蝠俠和他的蝙蝠家族,哥譚很快就淪落為一所真正的犯罪之都——在這裡,如果沒能學會如何去搶劫,殺人,你很快就會被洗劫一空,長得好看的拉去妓院或者做鴨,不好看的直接剁了當成飼料。

  哥譚成為了政府的重要核爆對象。

  小醜沒有天敵,甚至沒有敵人,所有阻擋他的人都會被迅速清除,因此他的眼界也就不只停留在哥譚, 而是放眼世界。

  他從一位哥譚的犯罪王子,變成了一位暴虐的恐怖分子,暴君。

  同時也擁有了不下五千萬人的信徒,他仿佛洗劫了世界上所有的貧民窟,每個窮人都會支持他,一旦有反對勢力存在,那人就會立刻被其他的狂信徒所洗腦。

  他視法律為無物,踐踏一切道德,摧毀一切倫理,他曾使用小醜毒氣感染了一所城市,曾發動暴動毀滅了不少國家。

  他甚至建立了自己的政權,他的性格精神衣著打扮甚至是行為習慣都被世人所熟知。

  他的意志就像是傳染病一樣,傳遍整個世界......

  當然,世界意志或者其他的一些神祗自然不會讓他這麽搞。

  小醜收集了上十億的信仰之力,並凝結了自己的神位——瘋狂。

  他的意志——也就是狂笑意志——也傳遍了所有的平行宇宙。

  那是一種病,一種源於哥譚市建立之前,甚至是第一所城市建立之前就已經存在的疾病——瘋狂。

  它存於每個人的身體裡,當你放棄一切,徹底放棄理智的時候,它便會出現。

  每個人都有瘋狂的那一面,每個人,都可以是小醜。

  而462號宇宙的小醜最後還是死亡了,被眾神所殺,肉體,包括靈魂什麽都沒有留下,那個世界也被眾神劃為禁區。

  但是小醜的目的已經達成了。

  小醜,從來就不是指某個人,它是一種疾病,一種屬性,一種精神,只要還有人存在。

  小醜就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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