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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人實在太凶猛了》第一千四百二十四章 分外眼紅
和孟超在黑角城見到過的血蹄戰旗不同。

 這面大纛之上,除了裝飾著血蹄氏族的牛角、象牙和豬鬃之外,還點綴著來自黃金氏族的獅毛、虎毛和狼毛,來自雷電氏族的五顏六色的鷹隼羽毛,來自暗月氏族的蛇蜥鱗片,以及象征著神木氏族的枝葉——將五大氏族的標志,統統融合到了一起。

 只不過,就像黃金氏族的戰旗,低於血蹄氏族的大纛一樣。

 其余四大氏族的標志物,也低於血蹄氏族本身的標志物。

 孟超知道,這就代表著其余四大氏族,都向血蹄氏族低頭,願意服從血蹄大酋長的號令。

 “看起來,我們在圖蘭聖山深處,耽擱了太長時間,未來再次發生改變。”

 孟超道,“血蹄氏族原本就是僅次於黃金氏族的龐然大物,在獅王、虎王和狼王消失了這麽長時間的情況下,血蹄大酋長能夠趁虛而入,竊奪圖蘭澤的最高權柄,也不是多麽奇怪的事情。”

 對龍城而言,血蹄大酋長成為圖蘭澤的最高統帥,並不是什麽好消息。

 在五大氏族中,血蹄氏族向來都以好勇鬥狠,蠻不講理,脾氣上來就什麽都不管不顧而著稱。

 可以說,血蹄武士都是“圖蘭人中的圖蘭人”。

 如果說,黃金氏族這些生性凶殘而狡詐的豺狼虎豹們,因為狩獵的需要, 還能稍稍培養出幾分智商和耐性,有可能和龍城達成一份互惠互利, 至少是暫時互惠互利的協議。

 血蹄氏族那些四肢特別發達, 頭腦格外簡單的牛頭人和野豬人, 絕不可能放任龍城人到圖蘭澤來開荒、挖礦、修築工廠和鐵路、傾銷工業製成品和大搞文化輸出,改變“偉大祖靈賜予全體圖蘭人的神聖傳統”。

 這也是孟超一開始就漂流到了黑角城, 卻不願意和血蹄高層接觸,寧肯舍近求遠,跑到赤金城來找卡努斯的原因。

 “沒關系。”

 狼王感知到了孟超的擔憂, 冷笑道,“一個將死之人,是沒資格當‘戰爭酋長’的!”

 這時候,地面上的大軍, 也發現了在半空中肆無忌憚窺探的兩人的存在。

 伴隨著一陣陣高亢的號角聲,走在最前方的先鋒立刻停下腳步,改變陣型。

 為數不多的半人馬弓箭手纏上了弓弦, 黃金氏族的勇士們, 也紛紛解開背囊,拿出了投石索和標槍。

 用秘藥浸泡過,蘊藏著圖騰之力的標槍, 投擲時能激蕩出閃電和烈焰, 速度和威力, 都堪比高射炮彈。

 上百支標槍同時投出,絕對能給空中目標,帶來毀滅性打擊。

 孟超和狼王卻熟視無睹, 反而越飛越低,簡直要踩在血蹄氏族的大纛之上。

 大纛之下,十幾名跨騎著圖騰獸的血蹄武士越眾而出。

 他們無不披掛著氏族風格非常鮮明, 獠牙和牛角特別突出的重裝戰甲。

 再加上胯下如同主戰坦克般的圖騰獸。

 簡直像是一座座移動的堡壘。

 和獅虎勇士的垂頭喪氣不同。

 血蹄武士全都意氣風發,趾高氣昂, 從每一片甲胄的縫隙中,都流露出了身為圖蘭澤主人翁的精氣神。

 只見他們先是呵斥周圍的豺狼虎豹們士氣低迷,絲毫沒有“見敵必戰、聞戰則喜”的圖蘭精神。

 隨後,又指揮著人數雖少, 但裝備精良程度, 比豺狼虎豹高出一個級數的血蹄勇士, 向天空呐喊示威, 發出警告。

 為首一名胸甲和兩側肩甲上,分別突出一顆巨大牛頭,鎧甲特別華麗的首領,更是卸去面罩,眯起眼睛,用岩漿般炙熱的目光,燒紅了整片天空。

 不摘面罩還好。

 他一照面罩,孟超立刻發現,這家夥不就是——

 “卡薩伐?”

 孟超的嘴角,也勾起了一抹冷冷的笑意。

 狼王微微一怔,歪著腦袋回憶了片刻,才道:“是黑角城裡,血顱角鬥場的主人?”

 “沒錯,卡薩伐·血蹄。”

 孟超道,“他父親就是血蹄大酋長‘黑山·血蹄’,如果我沒猜錯的話,也就是那個竊據戰爭酋長寶座的家夥。”

 血蹄大酋長“黑山”,是圖蘭澤公認的實力僅次於獅王“毀滅號角”和虎王“狂暴之刃”的戰團級強者。

 事實上,在圖蘭語中,“黑山”這個名字,應該翻譯成“矗立在高聳入雲的黑色山脈上,堅不可摧的黑色要塞”的意思。

 黑山要塞是圖蘭澤和聖光之地的交界處,矗立數千年的戰爭堡壘,始終被聖光神殿牢牢掌控在手裡,任憑圖蘭獸人如何衝擊,從沒有陷落過。

 對於崇拜強者的圖蘭獸人來說,盡管黑山要塞是敵人的軍事設施。

 但這座戰爭堡壘的堅固和強大,仍舊博得了他們的讚美、敬畏甚至崇拜。

 谷很多圖蘭獸人,都喜歡將“黑山”或者“黑色堡壘”,當成自己的名字。

 而卡薩伐的父親,血蹄大酋長在年輕時,又是極少數能正面衝擊黑山要塞,用自己的牛角,在要塞城牆上刻下清晰印記,並全身而退的豪傑之一。

 自然比任何人都有資格,以“黑山”為名。

 但對於連“毀滅號角”和“狂暴之刃”的顱骨,都別在自己腰間的“末日魔狼”來說。

 無論真正的“黑山要塞”。

 還是以“黑山”為名的豪傑。

 都沒什麽區別。

 都是注定要被他碾碎,再跨越過去的小障礙而已。

 “我記得,你就是從血顱角鬥場裡殺出來的?”

 狼王意味深長地看了孟超一眼。

 “沒錯。”

 孟超道,“卡薩伐的手下殺死了將我從圖蘭河裡打撈上來的救命恩人,又將身受重傷,生命垂危的我,關在血顱角鬥場的地底黑牢裡。

 “如果不是遇到了葉子的話,恐怕我早就在汙水裡活活爛死了。

 “而且,這家夥還險些弄死了冰風暴。

 “又在黑角城內外,一路追殺我們。

 “對了,有一件事,我非常好奇——都說圖蘭獸人崇拜強者,但我不知道你們究竟崇拜到了什麽程度?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我當著這麽多人的面,把這個卡薩伐揍得連爹媽都不認識,會不會犯了眾怒,甚至影響龍城和圖蘭澤的友好邦交?”

 “不會,眼前這支軍隊,絕大多數戰士都來自黃金氏族,你看他們沒精打采和垂頭喪氣的樣子就知道,他們一定對血蹄大酋長奪取了最高權力很不服氣。”

 狼王說,“想想也是,如果是在五族爭鋒的堂堂對決中技不如人,那也沒什麽好說,但在同室操戈,群龍無首的情況下,被血蹄氏族趁虛而入,又有誰會服氣?

 “我敢保證,現在這種情況,就算你把這個卡薩伐捶成牛肉餅,都不會引發黃金氏族的憤怒,反而能贏得這些平日裡桀驁不馴的豺狼虎豹們的友誼。

 “至於影響龍城和圖蘭澤的友好邦交?怎麽可能!

 “龍城和圖蘭澤一衣帶水,我們的友誼源遠流長,彼此的盟約是經過末日烈焰千錘百煉,堅不可摧的。

 “像我們這樣全天候、無條件也無期限的好朋友加好兄弟關系,怎麽可能被這種小人和小事影響?”

 “那我就放心了!”

 孟超突然加速。

 不帶絲毫煙火氣,甚至連圖騰戰甲都沒有激活,就這樣穩穩當當,平平無奇地降落在了卡薩伐·血蹄,也降落在數萬名殺氣騰騰,劍拔弩張的獸人勇士面前!

 “卡薩伐,還記得我嗎!”

 孟超的目光,如同兩束閃電,不,是上百束閃電纏繞而成的兩條鎖鏈,死死捆綁住了血顱角鬥場的主人。

 卡薩伐大吃一驚。

 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四周所有血蹄勇士和豺狼虎豹, 也被孟超悄無聲息,形如鬼魅的出現,驚得瞠目結舌。

 盡管孟超沒有像狼王那樣,刻意釋放出排山倒海的洶湧。

 但自然而然流露出來,盤踞在食物鏈頂端的終極掠食者的氣場,還是令憑借本能來戰鬥的獸人勇士們,都感知到了本能的警惕甚至恐懼。

 前排的獸人勇士硬生生踩住腳板。

 後排仍在行軍的獸人勇士,一時間卻刹不住腳步,徑直撞了上來,把隊列撞得東扭西歪。

 混亂如漣漪般向四面八方擴散。

 所有人都用驚駭欲絕的眼神,盯著孟超的臉,使勁看,仔細看。

 隨後,他們的瞳孔漸漸放大,不約而同地指著孟超的黑發黑眸,異口同聲地叫起來:“黑、黑矮人!”

 “……”

 這回,輪到孟超目瞪口呆,“黑矮人,是什麽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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