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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出走》自序
  很遺憾,沒給這個故事寫上一個前序。那是因為這個故事的創作完全算得上是一個衝動,我記得,在一九年的某一個傍晚,我當時正在和家裡人一起吃晚飯。不知道是為了什麽,這個故事便突然冒了出來,並在很短的時間內佔據了我的頭腦。或許是五分鍾,或許是十分鍾,這個故事的梗概便已經醞釀完成。這使我立馬處於一種極度的興奮之中,以至於像個傻子似的在飯桌上一個人傻樂,讓一旁的母親慌了手腳以為我是吃了野生菌中毒了。另外,一開始的書名叫《終於出走》,是我隨便亂取的,十分讓人惡心,如今想改卻不知道能不能改成,是個遺憾。

  自然,這個故事並不會憑空的在我腦袋裡出現。小說是來源於生活的,這應當是不變的公理。在二十歲的時候,我意外生了一場為期一個月的不大不小的病,這病的名字叫做自發性氣胸,也就是這篇小說裡曾經出現過的那種肺部疾病。這病來的十分奇怪,僅只是因為我腸胃感冒半夜起來嘔吐而引發的,我在醫院住了大概有一個月之久,是我人生第一次長時間的住院,也給我對待這個世界和自己本人的看法帶來了不小的改變。

  我在醫院住了大概有一個月的時間,期間不乏親人朋友的照顧,但這似乎並不能改變我日漸消極悲觀的心理。一方面,我是一個脾氣急躁的人,常常因為一些瑣碎的小事而大動肝火,難為自己也難為別人。一開始,朋友便告訴我這氣胸只是一個很小的病症,可以很快出院,但是醫生卻叫我一等再等,我的倔脾氣便逐漸失控,以至於本來可以半個月出院的事情硬是因為我的急躁而得不償失,又在醫院躺了數十天。另一方面,我內心似乎太矯情了。從前在外旅遊時便很是在意旅館的質量,並且十分厭煩與別人長時間共處一室。但一得了這樣的病症,也隻好選擇承受。那幾十個夜晚,我經常失眠。房間裡悶熱,父親陪床卻鼾聲如雷,我不忍心打擾他,但自己卻無論如何也無法入睡,就獨自坐在床頭望著窗外的天空靜靜地等待它變得明亮或者一個人在醫院的走廊裡來來回回的踱步度過一個又一個好像沒有窮盡的夜晚。生活該是如何的困難啊!我那時被這樣的心理所霸佔,整日消沉,再加上必須戒煙,更是雪上加霜,似乎往日的一切冗長的快樂在一寸的痛苦前都是不堪一擊的。

  因為這些種種的原因,這次生病給我上了十分重要的一課。我從小便被教育說男人不可以在任何一個方面不行,於是往往被此種觀念所累,不敢承認自己的不足且凡是都想與別人爭上一番。但這樣的觀念實在是害人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因便是人生的變數實在不少,我們總想去維持一個凡事都行的形象,所以當意外勢不可擋之時便容易全盤崩潰。簡單來說,便是至剛則易折斷,所以人應該掌握同自己妥協的能力,像是《茶館》或者《亂世佳人》裡宣揚的那種高粱的精神,彎腰也是一種德行。

  從前,我一直認為人生而為人便一定是幸福的事情,以至於當我看到太宰治或是另外一些日本戰後作家的作品時,都覺得一萬個不能理解。但是經過那次生病,我才忽然意識到我的人生似乎走的窄了了一些。隻經歷歡愉也是一種不幸,這是很多人的通病,被眼前所謂的美好給蒙蔽了眼睛,成了象牙塔裡的一代,處處受照顧,受保護,淪為社會的巨嬰。我們應該讓年輕的人們看到生活的本質,有幸福也必須有痛苦,要明白這一點,才能夠真正的明白珍惜的含義,

也能夠成為清醒且有韌性的人。這是很重要的一點。  在整篇小說中,我一直在強調思考的重要性,正如哲學家笛卡爾所說的,“我思故我在”。現在我們這個社會有很多人是不善於思考的,甚至於不屑於思考,認為人生當以隨波逐流為榮。這是惡俗的,是社會的病症,我要直言不諱的說。我們的國家社會發展到今天這樣的模樣,是偉大的也是平凡的,“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狄更斯這樣說的。我們正處於矛盾和極端的對立之中,要麽追求所謂的“佛系”要麽“拜金”,要麽輕佻放蕩不知檢點,要麽有故作死板的樣子不敢承認人之本性,或者卷入科技的洪流讓知識都成了碎片,又或者以被時代淘汰為某種光榮,似乎守舊成了一種美德,一成不變便是好的。這些多麽的矛盾!而極端的矛盾必然會帶來崩塌,這便是我所憂慮的,從知識到社會結構再到人性,一切都變得碎片化,這便是不可逆轉的“瘟疫”。

  並且我們總是願意將某些現象歸納總結然後按到別人或者自己頭上,給人貼上標簽,以便於追求社交識人的效率。某某人是“渣男/女”,某某人是“暖男/女”,某某人“情商高/低”…多麽低能的詞語。我一直認同金宇澄先生對人類複雜本性的看法。因為複雜,人才能算作是人,我們有家庭,有社會,有朋友,有敵人,也有自己,人在社會中成長,很難辨別什麽是可控的什麽是不可控的。帶著一份天真和求生的本能,我們發揮著不同的本領生存在瞬息萬變的社會中,又怎能用一些簡單,淺顯的詞匯來將如此飽滿,複雜的人性歸納概括。這是社會的浮躁,為人的不清醒,被人利用,被社會利用還不自知的愚鈍的想法。社會的洪流總是湍急的,我們為人的也是不可避免的要被卷進這洪流之中。這世界太急躁了,一切成立得太快又淘汰的太快,雖然人人都不能避免成為時代的棋子,但即使做棋子,也應當做一顆講究的棋子。我們太需要放慢腳步了,這世界是浮躁的,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就可以浮躁的理所當然。古往今來,人和社會的關系一直都是在博弈中向前的,唯物也好唯心也罷,這都是思考的意義。

  “No man is an entire of itself;

  every man is a piece of the continent,

  a part of the main;

  if a clod be washed away by the sea,

  Europe is the less,

  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y were,

  as well as any ma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 were;

  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

  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t tolls for thee.”

  這是十七世紀英國玄學派詩人John Donne的《No Man Is An 》,翻譯為《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後來,海明威根據此詩的最後兩句為自己的長篇小說取名為《喪鍾為誰而鳴》。喪鍾究竟為誰而鳴?是為每一個人而鳴。人類作為高智商的,有社會性,有階級性的靈長類動物,是無法跳脫出激流而獨自生存的。我們追尋自由,但也是在社會的范圍之內,嵇康,阮籍,陶淵明,再甚者如莊子,有誰能做到絕對的自由?既然如此,我們便應當做一個清醒的人,蘇格拉底說,“未經審視的人生是不值得一過的”。所以人生的價值應當是自己賦予自己的。凡為人者,生命都只有一次,且都是珍貴的,所以,別作踐了自己。

  我們總是說應當尊重生命,這也是這篇小說的主要創作理念。在小說裡,主人公一開始出走的目的便是為了去尋找所謂生命的意義,他不想糊裡糊塗的去世,憑著自己的義氣和狂妄想要在三個月的期限內找尋到自己人生存在的價值和意義。他偶遇,回憶,期盼,失望,徘徊,又陷入往複的糾纏。他勇敢的決定出走,希望加大人生的接觸面積從而使自己得到頓悟;又陷入回憶的泥沼,以為自己便是由無數記憶的結網所構成的;他參與別人的命運,無論是古怪的老頭還是自殺的司機,他或許是覺得在他人身上找到了可以引起共情的地方;也為了已經不複存在的未來而憂慮,他是恐懼死亡的,卻又裝作灑脫的樣子,他害怕未知,害怕虛無,害怕自己沒法感受自己的存在…這些一切的思辨和探索,實際上便是所謂對生命的探索。但是,我作為小說的寫作者,或許太過殘忍,做了這一切似乎最終只是愚弄了書中那個悲情的青年。這是因為上述所有的“生命的探究”都是建立在生命值得尊重的命題之上。而根本的問題卻一直沒有得到深入的思考,既生命為什麽是值得尊重的,它是否真的應當被如此重視。“尊重生命”,這似乎是世人所公認的道理,凡人都應當尊中生命,就像萬物皆有引力一樣,我們將其視之為不變的公理,但也正因為此,也忽略它的原因。在創作這篇小說的過程中,這也是困擾我的一大問題。人類社會的穩定,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之上,但若想進步,便必須用懷疑來實現。這便引出了小說了對於宿命論,決定論,以及生命虛無等懷疑點的探討,但這也僅只能做到探討而無法得到答案,因為我只不過凡人一個。人是複雜的,社會也是複雜的,人在社會中影響社會又被社會所影響,誰都無法幸免,這或許便是生命值得尊重的原因吧,我如此猜想。因為複雜,所以得到尊重。

  在小說中,經常還會出現一些玄之又玄的東西,讓讀者讀起來雲裡霧裡。例如那個潿洲島上的山洞和奇怪的信,西安的那個像宇宙一樣的賓館,以及胡庸的死後回魂等等。我承認,這裡面有一些是我可以安排的,但也有一部分確實小說自己發展的。說是安排,其實是受了古希臘悲劇,馬爾克斯還有村上春樹的影響,特別是《海邊的卡夫卡》給我的影響最深,讀者們可以將它看作是一種超自然現象或者是人類對於宿命論的無力論證,僅此而已。但是小說自己也是有自己的考慮,他有自己的生命,我作為作者僅僅只是充當一個故事和人類連接的載體罷了。余華先生在《在細雨中呐喊》中自序道,“現在我不僅可以在回憶中看見他們(小說人物),我還時常可以聽到他們現實的腳步聲,他們向我走來,走上了樓梯,敲響了我的房門”,這便是小說有了自己的生命,而作者只能記錄,更像是一個記者或者是一個史官。

  在小說的最後,崔槐以一種模糊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故事,這是我的無能。我幾乎是未經任何考慮的就寫出了這個結局,甚至於我壓根還沒有做好結束的準備,崔槐便這麽就去了。我想似乎是他覺得累了,我也覺得累了,仿佛是見證並參與了他的一生,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疲倦,寫完最後一句話便徹底虛脫了,凌晨兩點來鍾,獨自坐在窗前,我感到胸口一直壓著的一塊重石突然消失,鼻梁卻酸脹的厲害。

  但是,這篇小說還存在著許多的不足。最典型的是寫作的時間跨度過長,導致整篇小說結構上會有松散的地方。在此之前我還寫過一篇名叫《鼠屎汙羹》的小說,那篇小說的結構就要比如今這篇要緊實得多。 這是我一定要引起注意的。但無奈如今還沒有辦法全身心的投入到小說創作之中,所以也隻好如此,只能依賴於後期的整改。還有一點,是小說裡涉及到的一些哲學問題。我現在只能算是站在哲學的門外看哲學,許多東西還沒有深入了解,更沒有鑽研,所以會存在諸多專業上的問題。我本身不是學哲學的,卻對它抱有濃厚的興趣,希望以後我能在哲學的知識上有更多的領悟。

  最後,這篇小說作為一篇私小說,實際上也是我本人的一種呈現。我做不到將自己赤身裸體的展現出來,這太難,就連盧梭也無法做到。但我仍然想盡可能的去保持誠實,就算不能全裸也勉強可以算作是了。寫作的過程是一個探索自我的過程,我通過寫作去喚醒自己塵封已久的回憶並在此過程中發現與從前不同的自我。人生的命題太過於龐大,人類花了數萬年的歷史都給不出一個明確的答案,我也必然不可能僅僅憑借自己二十幾年的淺薄閱歷和短暫的思考來完成這一命題。但是也正因為此,我們需要暫且停下腳步,滯留原地,去仔細的,從頭到腳的丈量自我。人生只能結束一次,思想卻可以達到自由。幾年前,我讀了大利亞作家約翰·赫斯特的《極簡歐洲史》,雖然其中的內容已經記不清楚,但還記得作者序言中的一句,“中國文明從未斷裂,所以他們沒有反思的機會”。我們的人生也是如此,死亡只有一次,但反思的機會卻是一直都有,所以,諸位讀者們,同志們,反思吧,反思吧,反思吧!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六日

  崔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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