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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路尋蹤》第九章 舊案之9
這些年雖然靠著手藝吃飯,但這個手藝,也就勉強很養家糊口而已。

 眼看著年關到了,常年在外討生活,王鞋匠就想體面地帶著老婆孩子回老家過個年。

 怎奈囊中羞澀,一時手癢,又乾起了老本行。

 沒想到,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這個晚上,王鞋匠剛剛從一戶人家裡摸完出來,這門還沒出,就迎面碰上了從外頭喝酒回來的李二娃。

 就這樣,王鞋匠被李二娃抓住了把柄,春節老家也沒有回成,偷來的錢財還分了一半給李二娃。

 春節過後的一天,王鞋匠去學校參加女兒的家長會。

 中途因為拉肚子提前回了家,正是這一提前,就被他發現了老婆與李二娃之前不可告人的行徑。

 兩個人被王鞋匠堵在了床上,面對王鞋匠,李二娃並沒有覺得自己的行為有多羞恥。

 面對王鞋匠急赤白臉地要李二娃給個說法的時候,李二娃又搬出那件事來。

 這就是王鞋匠的軟肋,他連屁都不敢放一個。

 那之後,老婆光天化日之下,當著他的面與李二娃搞事情,他連哼都不敢哼一聲的。

 王鞋匠的老婆生得還可以,而自己五短身材不說,腿還是那年跟著哥哥們走南闖北的時候扒火車給摔瘸的。

 而李二娃雖然流裡流氣的,但人家底子好,天生細皮嫩肉的,長得跟電影明星的。

 與自己比起來,那簡直沒法比,更何況,自己那方面一直不太行。

 這就是現實板的大郎與西門大官人之間的故事。

 忍吧,他有把柄在人家手裡,除了忍還能怎麽的?

 何況老婆說了,他要不忍也可以,一紙離婚證,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和李二娃在一起了。

 王鞋匠沒有辦法,還是忍,就偏要忍,忍到咬牙切齒也不能便宜了那一對男女。

 後來,村裡開始拆遷了,王鞋匠認為自己忍是對的,終於要熬到頭了。

 家裡的女人看著李二娃到頭來啥也沒有,感情的天秤也朝著他這邊傾斜,畢竟兩個人還有孩子要養。

 村裡的人陸陸續續搬了,王鞋匠也找到了新的地方擺他的修鞋攤,老婆孩子也跟著一起,這個家總算又恢復了一個家本來該有的樣子。

 以為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沒想到李二娃這個王八蛋卻給了他一大驚喜。

 那就是時年14歲的女兒王小琪。

 在泉城一所民辦中學上初中二年級的女兒,那段時間精神頭不是很好,動不動就嘔吐。

 起初他以為可能是女兒的腸胃出現了問題,拿了不少的調整腸胃的藥來吃,但總也不見效果。

 直到有一天,妻子在他耳邊提了一嘴。

 “咱家姑娘怎麽跟我當年懷娃娃的症狀特別像呢?”

 此方一出,王鞋匠內心咯噔一下,一種不好的預感湧上心頭。

 帶著女兒去了醫院一檢查,果不其然,醫生說肚子裡的娃娃都有三個多月了。

 女兒嘴很硬,對於孩子的父親是誰,起初什麽也不說,王鞋匠拿了修鞋的錘子,眼看著都要動手了,女兒才交待。

 那個人就是李二娃。

 王鞋匠心裡頭的火一股股地止也止不住地往上湧。

 “李二娃,你他媽的就是一個畜牲,搞了我老婆還不夠,又來毀我姑娘,老子跟你沒完。”

 那天晚上,一個人坐在鞋攤攤上發了好久的呆,最後背著包包出了門。

 李二娃的命這一個晚上就牢牢地攥在他的手心裡了。

 對於王鞋匠為什麽要將那一把嶄新的斧頭作為作案工具,王鞋匠同樣說不出原因是什麽。

 王鞋匠說了跟魏松和劉豔豔一樣的話。

 “沒有什麽特別的原因,只是認為斧頭砍在那個人渣的身上過癮。”

 ………………

 看似獨立,且毫無關聯的五起案件,卻又著相同的作案手法。

 如果說一兩起是巧合,當巧合高達五起的時候,就不是巧合,而是必然。

 警方根據五起案件的凶器,木工用的斧頭來源查起,發現這些斧頭都來自於泉城某建材市場的同一家店鋪。

 而老板與幾起案件的凶手生活中並沒有半分交際,老板的身份背景也很單純。

 老板說,這一品牌的木工用的斧子在店裡面是熱銷產品,型狀完美,刃口鋒利,斧頂鋼硬,斧柄工藝精製。

 雖然價格比同類產品要貴很多,但對於行家來說,多花一些錢買得一把稱心的工具來說是完全有必要的。

 這麽一發現讓當地的警方內心一緊,就在警察在店內調查的當口,又有好幾位客人挑選了這一款斧子。

 誰也不敢保證,這種類似的案件還不會不會發生?所以找出案子的關鍵點就顯得特別迫切。

 後來,為案子找到方向是的泉城公安廳著名心理學家安伯提出的。

 他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這些看似毫無關聯的案子後面,一定有一個對心理研究造詣很深的幕後黑手,他將這些毫無關聯的案子一個二個地關聯起來,說白了,他是采取心理暗示。

 心理暗示是用含蓄、間接的方式, 對別人的心理和行為產生影響。暗示作用往往會使別人不自覺地按照一定的方式行動,或者不加批判地接受一定的意見或信念。

 在現實生活中,心理暗示是普遍存在著的,具用常見性。

 但對這一種常見的心理現象加以引伸,在刑偵角度來說,犯罪嫌疑人會利用人們這種普遍的受暗示的心理特性,實施作案。心理的犯罪比實際行為犯罪更讓人感到可怕,特別是通過心理暗示來控制他人思維達到犯罪目的的行為更是令人不寒而栗。

 但心理暗示並不是對所有人都起作用的,這必須具備三個條件:第一,受害者一定是那種心理暗示性比較強的人第二,就是突然有某一件事的發生對他起到了心理暗示的作用,達到了顯著效果第三,受害者一定有比較嚴重的心理問題積聚在心裡。

 安伯分析了幾起案件之後,認為五起案件的凶手或多或少具備以上三個條件。

 所以安伯認為,雖然不能明確這個幕後的黑手的動機是什麽,但這個黑手一定是對心理學有一定研究的人,不排除在心理學領域造詣很深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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