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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農場》第一百五十節 細數珍藏
    “馬上要收割甘蔗了,我想用它釀製一些郎姆酒。”

  尼可看著張一一臉莫明表情,解釋道。

  “機器失去了自動化,我還有雙手,頂多回到過去、父輩的年代。我可以手工釀製郎姆酒,雖然產量會很低,技術要求會更高...但我就是想試試..”

  尼可固執地講。

  張一眼睛明亮,是啊!還可以手工!

  把一條生產線,各個環節打斷,每個環節手工進行,同樣可以釀出酒。

  固然在控制、精度等方面差強人意,對釀酒師的技術要求無限拔高。可自己釀酒靠的從來不是技術,而是金手指...

  想到這裡張一忍不住在心裡哈哈大笑。

  “我支持你尼可!這次收割的所有甘蔗全部留給你釀製郎姆酒,陳龍大哥他們回來,我讓他們過來給你當苦工使,總之我全力支持你!”

  張一向她保證道。

  尼可知道張一會支持自己,卻是想不明白這是為什麽?

  如果釀製出來的郎姆酒失敗了、搞砸了,農場至少損失百萬美元左右,這個損失對於小農場來說,意味著破產。

  ‘難到是貪圖美色...’想到這裡,尼可看向張一心裡一驚,可在農場工作生活這麽久,也沒有發生過騷擾啊。

  “謝謝...謝謝...我一定不會讓您失望。”腦子裡亂糟遭地想法滿天飛,嘴上的話向張一保證道。

  她又那裡知道,張一不是對她有信心,而是對自愈術有信心。

  張一毫不在意地擺了擺手,“小麥收割後,還有啤酒、白酒的釀製工作需要你主持,長工沒能給你招到,產量就少一點,量力而行就可以。”

  尼可也知道農場的情況,至從被CNN報告了負面新聞後,農場一個長工也沒能招收到。

  臨時工還都是小鎮上的居民,知根知底的才敢來乾活。可這些臨時工有自己的工作,不能從事全職工作。這就造成了農場人力大量短缺。

  “我知道了。”尼可應道。

  離開釀酒車間,張一才有時間查看昨天崔麗發來的郵件,郵件的內容是匯報入江理奈每天的工作內容。

  目前入江理柰已經招齊人手,並且在漁民中間策反一個內奸,進步巨大。

  這讓張一對她括目相看,沒想到相貌平平的入江理奈,工作能力如此出色。

  看完郵件,張一來到收藏室,這裡無論是展架上,還是牆邊、角落,擺滿了古印度的各種古董。

  可惜了這些好東西,沒有印度富豪看上它們,只能在這裡吃灰。

  有時張一不無惡意地想,要是這1024件古董都是日本的,或許可以讓自己從此過上混吃等死的好日子,再也不用為了每年的地稅而辛苦種地、釀酒。

  可惜都是古印度的古董,加上印度富人流失嚴重,沒人要這些破爛玩藝兒。

  印度過去因為是英國的殖民地,英語普及率高,這為他們移民提供了便利。因此在印度有錢、有技術的人都愛移民,每年的移民數量是中國的三倍之多。

  也因此讓這些有錢的移民,為了愛國,買這些古董顯然不現實。

  所以張一也懶的去宣傳,就讓它們繼續吃灰吧。

  據說2023年印度就會變成超級大國,希望那時候能來一個印度土豪,把這些破爛都買走。

  緩步向前,張一走到收藏室最深處,這裡放著打撈使團沉船的部分收獲。

  除了賣掉的三顆鑽石、送美琳的鑽石、給小七鎮紙的象牙雕刻野鹿、松井家族的象牙劍、粟田家族的武士像這些。

  當初共從海裡撈上來47件珍品,減掉這些或送或賣的,這裡包括夜明珠還余40件。

  這其中不值錢的珍珠數量最多,共有13粒直徑約五毫米的黑珍珠。

  兩件形態不同的象牙雕刻觀音像。

  五塊電話座機大小的祖母綠玉石,八塊成人拳頭大小未打磨的翡翠原石,5塊橡皮擦大小、叫不出名字的暖玉。

  看著這些五光十色的珍品,張一曾經不止一次地想,自己能找到這些東西。那些祖輩們難到就沒有找到過寶貝?

  最牛的少校曾祖張進,軍隊高官、手握權柄,要錢有錢,要人有人,還有能力進行全球尋寶,難到沒有好東西留下來?

  加上祖規祖訓變向逼著張家傳人,藏物不藏錢。

  所以張一覺的應有很多古董留傳下來才對,而實現情況是,沒有一件好東西留下來。

  也不能說一件沒有。

  山洞裡的女神像,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在自家領地的山洞裡,大概率是某位先祖放進去的。

  還有地窖裡的40萬瓶藏酒,也是幾代人留下來的財富。

  剛開始,張一對藏酒數量還有疑問,按理說一年存一萬瓶,一代人按50年算,三代人最少也要存150萬瓶才對。

  後來張一從美琳那裡知道,之前這些藏酒消耗速度很快,是因為農場經營總會遇到難關,需要賣酒過渡。

  所以,到張一接手家族時,庫存只有40萬瓶。

  和前人情況類似,就是這些可愛的紅酒,幫張一渡過了來美國的第一個遺產稅難關。

  如果後來沒有找到女神像,張一還會賣更多紅酒,用來買種子、化肥、農機、發工資等等...

  因此,想久藏紅酒還是挺難的,細細思考數量大致也能對上。

  唯獨珍寶,只有一座女神像,張一總感覺不是全部...

  可是農場上上下下、裡裡外外,包括後山的每寸山地,流動湖底,張一都親自用腳走過、親自遊過,沒有找到任可以藏東西的地方。

  偶爾、有時,張一不無惡意地猜想,會不會被布郎家族給侵佔了?

  可沒有人是傻子,自己雖然不算聰明,甚至有點死腦筋,可也不至於被別人給騙了吧?

  何況是那些聰慧、勇敢的探險家先輩們?

  而且家規家訓裡對布郎家族的約束可是一點也不少,要求不可畏不高。

  比如, 布郎家族不得過度使用、濫用監督權,以三次警告為限。

  當然這種警告得有證據,不能平白無故去汙蔑。

  假如張一對布郎家族主事人、也就是菲麗絲姐姐的哥哥。以書函方式發出三次警告。

  那麽根據視訓約定,張一有權重新指派、更換新主事人上位。

  不過新主事人,只能是布郎家的人,但不必是滴傳,因此候選人很多。

  這麽做的好處很明顯,為了爭取利益,布郎家族內部成員變向替張一監視他們的主事人。

  又比如,布郎家族如果不願、或放棄履行祖訓內容,那麽其家族全部產業將被剝奪。

  嚴格來說祖訓更像是一份合約。

  在古代,張一不知道如何保證雙方誠實地去執行它。近代雙方簽字的合約卻有法律背書。

  除非張一願意放棄克洛斯農場,也不指定繼承人。或者是所有布郎家族人願意放棄他們的殷實產業。

  合約終止。

  否則,這份長達數世紀的合約會一直執行下去。

  送走林奇,張一返回書房,把這筆收入記在帳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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