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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七 案子小,對手不簡單
抓人被耍,也即那個第三人完全意識到了這邊的主導者是警方。

  曲卿隻好說:“今天就先散了吧,辛苦大家了,案子明天再說。”

  也隻好如此了。

  大家分別道別回家,曲卿見方樂沒動,就說:“方樂,你也回家吧。”

  方樂有些猶豫,說:“反正時間也晚了,要不我留下吧。”

  曲卿果斷說:“不行!家裡的休息效果總比在這裡的好,況且局裡早七點就有人來了,不安靜。”

  “好吧。”

  方樂隻好離開,臨走前又回頭看了眼,他總覺得曲卿雖在讓大家離開,她自己卻有留下的意圖。

  果然,大家全走後,曲卿卻在辦公椅上坐下來,攤開此案的卷宗資料開始查看。

  行動徒勞,還被對方直接察覺了警方的介入,這是她這個行動隊長的失敗……

  一夜無話。

  一大早,大家又在辦公室裡集合的時候,發現早已等待的曲卿雙目帶血絲,明顯是熬夜的症狀。

  但誰都沒點破。

  曲卿將筆記本電腦往會議桌上一推,說:“我研究了很長時間希望中學那個機房的資料,包括上機名單以及門口視頻,發現了一個新的嫌疑人。”

  新的嫌疑人?

  曲卿解釋:“那個機房關閉時間是在晚7點,所以一般學生6點多就離開了,我把那裡門口的視頻調整到了最後幾分鍾,你們看看。”

  最後幾分鍾?

  大家輪流著一看,小韓說:“師姐,這沒什麽啊。”

  那幾分鍾裡,有三個學生相繼離開,然後那名機房職工也離開了,並返身鎖門。

  曲卿說:“表面看,是沒什麽問題,但我對比記錄,發現那個時段刷卡下機的學生,其實只有兩個。”

  “只有兩個?”

  “對,也即那三個學生裡有一個下機根本就沒刷卡,就是視頻裡的倒數第二個學生,而我繼續往前查,他也沒有對應的上機刷卡記錄,他進入機房的時間還是在第一通勒索電話的一個多小時前。”

  大家再看,發現那是個男生,戴著眼鏡,在機房門口離開時還有意無意抬頭看了一眼攝像頭,眼神裡意味不明。

  而也是這一瞥,他被攝錄到了一個足夠的正面。

  曲卿繼續說:“他進入機房的時段正好包含了勒索電話的時段,且提前進入很晚離開,嫌疑很大,他將是我們下一階段的重點調查目標,好了,行動——”

  有了確切的目標後,刑警們的效率毋庸置疑。

  關於那男生的資料很快搜集齊全了。

  “他叫范哲明,16歲,高二1班,高中部學生會乾事,歷屆三好生,成績優秀,從來沒下過年級前五,其個人在學生間人氣也不低,算是校方的重點培養對象。”

  “重要的是另外兩方面……”

  “范哲明的計算機水平很高,我們又找到了那個機房那天當班的職工,他回憶說那天范哲明是替代一位負責機房維護的老師來為所有機器做調試的,所以耗時很多,中間還為一些學生指導上機,包括對最後排的49號機!”

  “他的家庭背景更值得關注,他父親是位市府官員,媽媽則是一家國.企的高層,而我們前頭查到的楊樹的資料顯示,楊樹的父母都在這家國.企上班,也即楊樹父母的工作都在范家掌控之下,這應該是楊樹打死都不肯咬出主謀的原因吧,也該是3班的他和1班的范哲明認識的契機。”

  “綜上所述,范哲明就是主導陳金才被勒索案的幕後主謀,無疑了!”

  曲卿下令:“拘傳他,但要避開校方。”

  留在分局裡陪著等消息的小韓問:“師姐,為什麽要避開校方啊?”

  曲卿沒答,方樂代為解釋:“從匯報的資料看,這個范哲明是那種標準的模范生,恐怕在家裡還是好孩子,學校重點培養,學生間還有知名度,這樣的人如果被曝牽涉犯案,會對學校的聲譽造成很大衝擊,校方肯定不樂於配合我們把人拘走,而且此類人易被社會關注成為新聞噱頭,這會反過來形成輿論壓力,給我們辦案增加不必要的負擔,這也不會是分局想看到的。”

  小韓扭頭問:“師姐,是這樣麽?”

  曲卿點頭:“方樂解釋的已經很好了……而且,此人僅有16歲,這案子也算不上惡性案子,我不想將動靜鬧得太大。”

  想一想,曲卿前面拘傳楊樹都是悄悄的進行,這算是心底的良善吧。

  范哲明被“請來”分局的時候,大家見到其真人,遠比看資料照片和視頻截圖更吃驚。

  雖然只有16歲,但這是個比想象裡還要斯文的男生。

  頭髮一絲不苟,眼鏡厚厚,雖然著校服,卻能透露出一股書卷氣,人也冷靜,套用句老話:透露著他這個年紀不該有的成熟。

  即便是坐在了審訊椅上的時候,那坐姿也極其標準規范,仿若聆聽校領導教誨的前排學生。

  “請問,找我什麽事麽?”

  范哲明主動問。

  “我們正在偵辦一件案件,想對你做一下問詢。”

  “那你們肯定要失望了,”范哲明推推眼鏡框,“雖然不知你們要查的具體是什麽案子,但你們找錯人了,我對學習以外的事情半點不知。”

  曲卿盯了一眼,說:“11號那天發生了一樁勒索案,有人在希望中學高中部的機房發送網絡勒索電話,我們已經找到打電話的人,就是和你同年級但不同班的同學楊樹。”

  范哲明說:“既然你們已經找到了犯人,我想就不必要問我了,我不認識‘楊樹’。”

  這時大何在旁邊猛一拍桌子,呵斥說:“范哲明,你裝什麽糊塗,你覺得一般性的問詢,我們會專門把你請到這裡來麽?!告訴你,會進入這個房間受審的都是嫌疑犯!”

  曲卿製止了大何的咆哮,解釋:“這樁勒索案涉及不低的計算機知識,還要懂得使用變聲器軟件,而我們調查到的楊樹在這方面完全不精通,所以推斷當時還有另外一個人在旁邊指導他,而據機房職工說那天你替代一位老師進入了機房調試機器,還和當時坐在最後一排49號機上的楊樹做了某種交流,我們還找到了那位負責機房維護的老師,他說那天是你主動替他去機房的,因此,我們懷疑那個指導楊樹打勒索電話的,就是你,你是勒索案的主謀。”

  范哲明反問:“憑這些不足以指認我是罪犯吧?”

  曲卿說:“當然不止這些,我們一早從某網吧抓到了一個叫李子成的人,他是貴校的輟學生,他說,是遊戲裡認識的一個叫‘無我’的角色指導他參與勒索的,范同學,你是‘無我’麽?”

  “我是無我。”

  范哲明承認出奇的快。

  “但我不記得向那個李子成指導過什麽犯罪,我在遊戲裡也從不問對方身份是誰,李子成是哪個遊戲角色?”

  曲卿沒有回答,審視著這位16歲少年,范哲明卻完全無動於衷。

  “范同學,我們會申請調查你在家裡或學校裡所接觸過的私人及辦公電腦。”

  “沒問題。”回答很坦然。

  “你應該知道,我們之所以不驚動你的學校和你的家庭,就是希望你能夠坦白,這樣我們才能根據你的合作態度將事態影響盡量降到最低。”

  “那我感謝你們了,但我真的不是你們要找的人。”

  “你要明白,證據只會越來越多。”

  “我明白,但我也知道,定一個人的罪需要實實在在的證據……我可以走了麽?”

  目送這個少年人離開,專案組幾人都多少氣著了。

  大魯捶牆說:“從沒見過這麽囂張的小子,這態度簡直肆無忌憚啊!”

  小魯說:“他的底氣是未成年人保護法?”

  小韓說:“可他已經16歲了啊,這又是刑事案件。”

  方樂悠悠說:“他是認為,我們沒有明確的證據,拿他根本沒有辦法。”

  大魯不同意說:“李子成的證詞不是證據麽?連帶楊樹,我們加緊點兒審,很可能他能供出這個范哲明的,而且是直接供出其本人,不是什麽遊戲角色!”

  曲卿搖頭:“我國刑事案件判罪的原則之一是物重於人證,李子成和楊樹只能算人證,分量並不夠充足。”

  “物證……哎,對了,”小魯說,“他不是和李子成在遊戲裡聯絡的麽?遊戲裡聯絡要麽是信箱,要麽是頻道對話,查那個,如果有無我教唆李子成犯罪的直接文字,又和本案的犯案模式一致,那就能當物證了吧?”

  這倒是個思路……

  方樂說:“這的確是個辦法,要是信箱溝通,興許能從遊戲商那裡查到數據,但要是頻道對話,就不見得了……咦,對了,李子成一直是在網吧上網的,他和無我的頻道對話會不會被攝像頭攝錄下來?”

  是啊,要是錄到了對話,再確定范哲明就是“無我”(實質上他自己已承認),那就是物證了!

  但曲卿說:“李子成當時在用的機器屏幕並不正對著攝像頭方向。”

  得了,這思路也遇阻了。

  曲卿隻好吩咐:“先申請把范哲明在家和學校裡接觸過的電腦取過來分析,看有無發現吧,小飛,分析的任務交給你。”

  “明白,師姐。”

  但是范哲明是計算機高手,前頭又那麽乾脆地承認了他就是無我,從那些電腦裡查出有用東西的概率很小。

  所以曲卿又補充說:“大家也各自想一想,還有什麽渠道能查到確實的物證。”

  “明白……”

  物證……物證……

  大家都去忙了,身份上算閑人的方樂喃喃自語。

  案子雖小,物證也不好找啊。

  他忽然想到了一事,對曲卿說:“對了,咱們是不是有個人該再去拜訪一下了?”

  “陳金才?”曲卿問。

  方樂說:“不,我是說他的前女友程蘭,咱們前頭不是懷疑程蘭受到了威脅才去陳金才新女友的生日上鬧場的麽,而威脅的手段極可能是使用了不雅照。”

  “那又如何?”

  “你想啊,要是勒索犯是范哲明、李子成和楊樹這三人,那麽他們三個都不太可能直接露面去向程蘭展示不雅照威脅她去做什麽,他們只能通過網絡或電話的手段,關鍵就是,程蘭是勒索案發幾天后才去鬧場的,那麽她被威脅不見得是在11號那個時段,要是她被威脅是在11號之後的話,那個搞威脅的人又是誰?還是膽小怕事的楊樹?一直在網吧裡的李子成?不,很有可能就是范哲明本人!”

  曲卿想了想,站起說:“走,去見程蘭……”

  程家,程蘭這次總算讓幾人組進門了,因為曲卿打頭就說:“我們已經抓到了勒索陳金才的嫌犯,想到程女士這裡做些求證。”

  而一落座,曲卿就直達主題:“程女士,15號的時候,陳金才為別人舉辦生日,你去了,但我聽陳金才說,那之前你們早已分手了,所以我想知道,是不是有人逼迫你這麽做的?”

  程蘭點頭,眼珠有些紅,說:“是,12號的時候,我收到了不雅照,是我和陳金才的,我不敢不聽他們要我做的事……而我這些天一直擔驚受怕,生怕那些人利用那些照片和錄像再讓我做什麽……對了,你們說嫌犯已經抓到了,找到那些東西了麽?萬望你們銷毀它,求你們了!”

  看得出來,這個三十出頭的女子這些天遭受了不少折磨。

  曲卿據實以告:“是都確認了,有兩個嫌犯在押,只是對第三個嫌疑人的證據鏈欠缺一些,所以我們才想請你提供協助。”

  方樂此刻問:“程女士,勒索者是怎麽向你展示照片的?打電話?短信?”

  程蘭說:“是向我手機號綁定的郵箱。”

  “那份郵件還在麽?請讓我們取證一下。”

  “在的……”

  離開程蘭家,曲卿說:“既然郵件通過網絡發送,如果是范哲明本人才能接觸到的電腦發來的, 這也算證據鏈之一……小飛,回分局後,你查一查發來那封郵件的真實ip。”

  “哦……”

  由於有上次小韓熬夜自製的軟件在,這次很快就分析出了原ip,小韓匯報說:“師姐,還是希望中學的電腦,地址是另一個機房。”

  還是機房?

  曲卿皺眉。

  方樂說:“這個范哲明年紀雖小,做事卻很縝密呀,他既不用自家電腦,也不用學校裡的私人或辦公電腦,而是用公共機房的,就算證實他那個時段在機房上網,也證實不了更多東西呀。”

  是啊,這根本不是他們想要的“物證”。

  想什麽來什麽,鑒定那裡來電話,所以三人組來到了刑事科學技術室。

  技術員指著前面陳金才的手機說:“有兩個發現,希望能幫到你們。”

  “什麽發現?”

  “第一,我們確認了這部手機中毒的途徑,是通過點進某個含有木馬的網站才導致中毒的。”

  木馬網站?

  曲卿接過那個網站的紙面資料,發現那是個不太正規的網站。

  方樂喜悅說:“這網站有沒有可能就是范哲明製作或參與運行的?”

  曲卿點頭,說:“最好是這樣……第二個發現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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