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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四百六十四 人要想遺忘過去,該有多難
“小荷,快兩年了,我終於有資格來看你了。”

  “這兩年裡,每一天,我都度日如年,每一天,都在自責、悔過。”

  “現在,我總算可以解脫了。”

  說著這些有點兒虛脫的話,孟亮又掏出了那把進口手槍,抵在了他自己的腦袋上。

  “不要——”

  方樂呐喊的那一刹那,槍聲響了。

  孟亮的身體緩緩朝一側軟倒,血液噴湧了出來。

  目擊著這一切的方樂,腦子暈暈的。

  為什麽會這樣……

  ——

  “大壯?怎麽樣?”

  看著從海水裡爬出來,渾身淌水,衣服濕淋淋的大何,曲卿忙過去問。

  她萬分緊張,甚至聲音都顫抖了,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大何先擼了一把自己臉上的海水,又呸了一口吐出來鹹味兒,搖頭:“車裡面沒看到方顧問。”

  曲卿瞬間松了口氣,像一場大難沒有成為現實。

  之前的追逐中,在出了城的時候,警方有一段兒時間把孟亮的那輛車給跟丟了,後面那車子重新出現,才鎖定並追趕上了挾持車輛。

  誰知這輛車一路引著他們來到了海邊,並最終衝刺進了海裡,由於衝刺的位置比較高,所以入水之後,直接就沉了下去。

  此後,車子無聲無息,也沒有看到有任何人冒出頭來,他們趕緊臨時下海搜索。

  不過,曲卿這刻輕松之後就是不理解。

  她問:“他們三個是逃出來了?”

  可根本沒有看見任何人浮出水面啊,要說從海底下離開的,除非事先備好了潛水用的衣服器材,莫非開車下海就是孟亮一早就計劃好的?

  大何歎氣。

  “頭兒,我的意思是……我沒看到方顧問,也沒看見那個孟亮,但不是在車子裡沒看到任何人。”

  “那你看到了誰?”

  “楊瀟瀟。”

  “她就被安全帶綁在司機位上,也不知道是沒能解開安全帶還是怎麽回事,反正她張著嘴,伸著手想抓撓什麽,沒動靜了,我就先上來喘口氣兒,匯報一下。”

  曲卿馬上明白發生了什麽。

  那輛車子,是被故意開進海裡的。

  楊瀟瀟,自殺了。

  這個時候,手機響了,看來電竟然是方樂……

  ——

  海邊某處,楊瀟瀟屍體被打撈了出來。

  合著墓園那裡的屍體,先後都被運走,看著這些場面,追了一路的專案組人馬,卻沒有一個露出笑臉。

  要抓捕的犯人,雙雙自殺,這怎麽說,都不是一個完美結果啊。

  方樂雖然獲取到了孟亮自殺前的部分“證詞”,但畢竟只是口述。

  而且,這案子本身的幕後故事,也讓人輕松不起來。

  曲卿先長舒口氣。

  “總之,收隊吧,回局裡……”

  ——

  事實證明,孟亮的自殺,甚至他自身的被捕,估計都是他預判好了的。

  孟亮自己的手機裡,有一段跟王新明、盛非凡類似的認罪書音頻,音頻的錄下時間,就是去應約去咖啡館之前。

  音頻裡,他承認了一切罪刑,並聲明主犯只是他,所有人也都是他殺死的。

  小韓有點兒不解:

  “師姐,孟亮涉及到前後七條人命,不自殺,也是個死罪,他自殺可以理解,楊瀟瀟為什麽也要開車進海裡自殺呢?”

  那裡根本就沒有環海的公路,楊瀟瀟不可能是失誤才將車子拐進海裡的。

  曲卿想了想,說:“或許,她不止是從犯吧。”

  即便孟亮承擔了一切,但是王新明不提,殺死之前那6個人,楊瀟瀟真的只是協助者嗎?

  但對於案件結論來說,光靠孟亮的那一段音頻,已經足夠了。

  這時候,在電腦前研究孟亮手機內容大何的忽喊:“發現了一段兒隱藏的視頻文件。”

  啊?

  所有人都湊了過去。

  “呃,要播放嗎?”

  大何拿不定主意,萬一要是什麽少兒不宜的內容,那就尷尬了。

  曲卿果斷說:“放。”

  視頻內容點開,的確少兒不宜,但是另一重意義上的少兒不宜。

  視頻裡,只有一個人物的鏡頭。

  一個染發狀態的年輕女人,正跪在地上求饒,大約是受害前的恐懼,讓她哭的泣淚橫流。

  “我錯了,求求你放過我,沐荷是我害死的,我錯了,你別殺我……”

  “我真的錯了……”

  這個跪著求饒的女人,正是第一個被害了的塗麗麗。

  方樂瞬間聯想到,當初第一次見到孟亮的時候,後者正在辦公室裡用手機偷偷看什麽莫名其妙的東西。

  當時以為是可意會不可言傳的內容,原來是這個啊。

  這段被錄了下來,並保留著的視頻,大概屬於孟亮精神方面日常消遣的一部分吧……

  有了認罪音頻,還有這段視頻,加上方樂這個之前的人質的證詞作證,這個案子形成閉環,已經找不出任何的錯漏處了,起碼不太可能再被推翻。

  於是分局長李海果斷命令專案組走結案程序。

  並且在正式結案的那一天,局長閣下邀請所有專案組成員,去距離分局最近的一家飯店吃飯。

  局長大人在飯局前還來了一句頗為對應時局且正能量的話:

  酒少喝,有那個味兒就行,飯菜不能剩下,杜絕浪費。

  喝到了一半兒,方樂有點兒上頭,跑了出來,但沒馬上回包間裡去,而是找到一處台階坐了下來,看著外頭的夜。

  曲卿見他沒回去,出來找,於是就也坐到了他旁邊。

  “想什麽呢?”曲隊長問。

  方樂:“一束花。”

  “花?什麽花?”

  方樂:“沐荷墓碑前的一束花,那束花乾枯了大半,但看擱放的時間,也不超過一個月。”

  “那束花怎麽了?”

  方樂:“孟亮在自殺前,曾經說他終於有資格來見沐荷了,也即,近期他應該是沒有去過墓碑前的。”

  “那麽那束花是誰擺放的?沐荷的媽媽?親生爸爸?”

  “還是楊瀟瀟?”

  “所以我查了那個墓群管理單位唯一的出入視頻,發現只有王新明一個人進出過墓地,進出的中間隔了很長的時間。”

  “王新明?”曲卿略驚。

  方樂點頭。

  “是啊,時間就是在盛非凡被殺那天,也即王新明欠缺不在場證明的那一次。”

  “我們因為盛非凡的死有蹊蹺,可能存在他殺而懷疑王新明,傳喚王新明來問,他也沒解釋為什麽盛非凡遇害的時候,他不在醫院,或者提出其他任何可以證實自己行蹤的證詞。”

  “原來他是去見了死去的沐荷,還呆了很長一段時間。”

  “我感覺,對過去耿耿於懷的人,不止是孟亮一個。”

  “沐荷對王新明長期都有愛慕之情,王新明就算再遲鈍也肯定能感應到的。”

  “沐荷受傷時主動提出送去光明醫院,恐怕也是知曉王新明會在那個時候在醫院坐班,她是相信後者的。”

  “但卻由於一場由其他病人引發的事故,而耽擱了急救。”

  “那個病人,又恰巧就是王新明的另一個病人。”

  “不排除這病人正是因為那血袋兒是王新明要的,才想著去爭搶的。”

  “畢竟那個所謂的病人更多是心理和精神問題:我覺得我缺血,你不給我輸,卻給別的人使用。”

  “這個角度上,王新明有著間接責任。”

  “最諷刺的是後面,為了醫院的榮譽,大概也有著減輕自身責任的考量,王新明默認了護士長親自執行的和沐荷家屬私了的事情。”

  “我覺得,這應該才是最折磨王新明內心的東西。”

  “這可以算是他的一道傷疤了,不想被任何人揭開的傷疤。”

  “如果他指出來那一天是去了公墓,做了什麽,是可以一定程度上給自己減弱嫌疑的——假設他不是明確存在其他共犯的話,但他沒有提。”

  “而到死,他雖然沒有提出來當年的事,卻將那兩份病歷帶在了身上。”

  “我覺得,他這個人當時就是矛盾的集合體。”

  “所以也不排除,他跳樓自殺,也有贖罪這種心理動因在,而不僅僅是被孟亮脅迫了。”

  曲卿點頭:“你分析的很好。”

  方樂繼續:

  “不止是王新明,孟亮本人,內心應該更痛苦。”

  “他始終忘不了,是他帶著沐荷去蹦迪,沐荷遇害,這個原初的邏輯的。”

  “恐怕在他心底,他才是最大的那個罪人,所以他在最後,在沐荷的墓碑前,選擇了自殺。”

  “這兩個人,全都是因著無法遺忘的過去,而無法完全從中走出來。”

  一個人想要完全淡忘掉傷痛的過去,可見該有多麽的困難。

  歎息一陣,方樂又說:“這兩個人就先不分析了,曲隊,我覺得這系列案子,是不是還有一個很明顯的疑點,沒有確定的解釋呢?”

  曲卿立馬正色起來。

  “還有疑點?是什麽?”

  要是還有疑點,那就得繼續查了。

  方樂:“不是什麽關鍵性的疑點,就是這一系列案件的起源,那個KTV的沐荷受傷案,凶手到底是誰?”

  “最開始是認定的盛非凡,因為他的髮型吻合目擊證詞,後來於小菲求助後,從她口裡得知,當初的KTV員工塗麗麗,也有可能是凶手。”

  “但是在孟亮、楊瀟瀟、於小菲這三人組裡,於小菲只是個單純的被利用對象,她所知的最少,她也供認,那些話都是孟亮教著她說的,並不能當事實來使用。”

  “其實在兩年前,於小菲當晚不止是因為生病沒有去過KTV,甚至也沒有見過塗麗麗戴什麽發套。”

  “所以孟亮讓她變相轉述的那些話,是從塗麗麗的嘴裡逼問出來的呢,還是孟亮自身的邏輯推斷呢,抑或者盛非凡為了推脫罪責,而把塗麗麗這個無辜者給牽扯了進來,轉移罪責呢?”

  “從盛非凡的被害方式,脖頸處幾乎一模一樣的一刀看,凶手孟亮應該是認定盛非凡就是殺害沐荷的凶手的。”

  “但他又轉述給於小菲那些話,給塗麗麗的涉案定性。”

  “不可能存在兩個凶手的,所以傷害到沐荷的真凶是哪個?”

  “難道說,孟亮本人也無法確認,到底是這兩個人裡的哪一個害死了沐荷,為了完美復仇,乾脆就有殺錯沒放過了。”

  “甚至,是其他的情況。”

  “譬如,孟亮和盛非凡、塗麗麗兩人中的一個認識,當時孟亮介入混混們間的爭執,就是因為這兩個人之一,或者他當時去那家KTV,就是這兩個人裡的哪一個提出的主意,孟亮於是認為蠱惑他去KTV的人,也是潛在的凶手?”

  “可惜,所有涉案者都死掉了,沒人可以去問了。”

  曲卿:“沐荷到底怎麽遇害的,這些並沒有必要過分糾結。”

  “你要知道,每年網絡上總會冒出來那麽些個冤獄平反的新聞。”

  “被平反的,大部分是因為殺人入獄。”

  “但這些人被重新判了無罪,並不僅僅是因為真凶被抓到了,這種結論清晰情況,還有著後來的高級法院認為,原先判定嫌疑人殺人的罪證不足、邏輯欠缺、有瑕疵,甚至涉及刑訊逼供等,使得起初判了嫌疑人殺人罪的說服力不足。”

  “而新聞媒體,也往往喜歡播報這種坐牢很多年又被改判無罪的消息。”

  “畢竟上個世紀末,的確因著科技手段的原因、司法條文的模糊或執行力不足,而出現辦案過程中的冤假錯案的可能的,所以在若乾年後一旦被推翻了原有結論,會非常有話題性。”

  “不過,只要不是有另外的真凶出現,這些被判無罪的人,到底是不是真的無罪,是不是真的被當初警察機關判錯了案子,真的是不好說。”

  “可能錯了,冤枉了人,也可能根本沒有錯,只是證據不足、執法過程有問題。”

  “所以盛非凡涉嫌殺人,到底是當初的高新區分局判錯了案子,還是偵查過程中有失誤,這個難說。”

  方樂附和:“是啊,真相就是薛定諤的貓。”

  另一方面講,片面放大坐牢者的冤屈,在沒有替代性的真凶出現之前,這其實是對受害人家屬的二次傷害,說嚴重點兒,是吃人血饅頭。

  不過,疑罪從無,這是條基本的法律原則。

  法律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人,卻不可能保障每一個人,保證每個案子都不出問題。

  所以沐荷的這件案子,其真正真相,恐怕會變成一樁永久性的謎團了……

  這時候,忽有一隊的隊員出來上廁所,看到他們後調侃:

  “頭兒,方顧問,你倆在這裡抬頭看月亮,是在談什麽啊?”

  另一個隊員忙說:“去,頭兒跟方哥在做什麽,是咱們可以過問的嘛?要是真有什麽事,等著邀請就行了。”

  “邀請啥?”

  “喜宴啊,哈哈——”

  本來在哀歎程序與正義的兩人,一陣尷尬,曲卿開口將那兩個家夥驅趕走,站起來說:

  “顧問大人,走吧,宴席快散場總要露一面吧。”

  “再說,以後還會有很多很多的案子,在等著我們呢,不可能一直抓著一個案子不放。”

  是啊。

  方樂站了起來。

  世上有待解開的謎團,無窮無盡。

  往後還有的合作呢。

  他和曲卿相視一笑……

  (本案完)

  (照例做個結案自評。)

  (這個案子,我寫作途中,重新讀過前面四五萬字,發現只有第一章的前半部分,那一千多字,符合市場標準,就是營造懸疑類作品的氛圍,甚至搞點兒驚悚元素什麽的。)

  (往後頭,可以說欠缺重點,表述略微混亂,氛圍感也都全沒有了。)

  (這是我自身的瓶頸吧,我還是不想寫那類故弄玄虛的東西,那也不是我的擅長。)

  (等到沐荷的案子——這一個源頭事件確定之後,後頭的故事闡述,才算是有了些遊刃有余的感覺。)

  (當然,還是有點兒失望。)

  (因為原先想著營造懸疑氛圍,這個目的,又落空了,故事風格又變回了邏輯先行。)

  (邏輯是我喜歡的東西,但邏輯本身並不是賣點。)

  (所以這最後一個案子的寫法嘗試,還是欠缺突破。)

  (而且,我是打算,寫出一種智鬥的感覺的,就是主角們和孟亮這種最幕後的人物,鬥智鬥力這些,可是智鬥好像非常難寫,我也沒寫過,完全沒寫出來那個味道。)

  (還好,這個案子的所有懸念,我都努力著在最後幾章給圓出來了。)

  (對,就是圓出來,很多時候設定一個情節,是沒有固定下來的意圖的,如果從邏輯上缺乏合理性,就會淪為廢渣劇情。)

  (譬如系列跟蹤騷擾案,這在整體的殺人謀劃中,就不是必須的,一開始搞出來這個,是嘗試製造氛圍,但你不能使用的時候寫出來,沒用的時候就不管了,所以最後頭要去努力解讀一下。)

  (要說前面沒提到的一個毛病,就是幾乎每個案子,都構思過於龐雜了,而且細節很多。)

  (這可以算是一種構思能力的限制吧,畢竟案子簡短又要好看,這才是最難的。)

  (這個案子又到了14萬字左右,和上一個案子字數相近。)

  (唯一進步,就是死亡人數更多,上個案子滿打滿算,死了3個半,這次算上兩個幕後凶手, 算上沐荷,10個人了,嗯,很有成就感。)

  (好了,不囉嗦了,這本書的主體內容就先到此為止吧……我宣布正式完本。)

  (——本來是想這樣宣布的,可是我的另一個老毛病又來了。)

  (這個月,竟然又寫到了20多號,我又覺得吃虧了。)

  (實質上這本書從構思角度來講,是每寫一個案子,就吃一次虧的,畢竟刑偵破案和其他題材不同,一旦這本書裡使用了一個案件構思,下個書裡,就不太好去使用了,除非我臉皮厚。)

  (而這本書幾乎是一路裸.奔,零推薦寫到了現在,我都不知道是怎麽堅持到一百多萬字的。)

  (同樣的,這本書的下場也將是石沉大海,再也不會有人問津……)

  (抱怨的話就不說了,誰讓開頭就不吸引人呢。)

  (嗯,鑒於對這種吃虧心理的補償,後頭還會有少部分內容,會更到本月31號左右,為什麽是這個日期,你們懂的。)

  (往下一周出頭的內容,諸位就不要再了,乘號×3,重複三遍,不要再hua錢,後頭這個相當於番外的所謂案子,不值得投入。)

  (至於實在心癢癢,想知道我後頭寫了什麽,怎麽辦?)

  (一句話,善用搜索……)

  (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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