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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一百四十 挖個坑,留個小尾巴備用
  余承海阿誠被害案資料即將被送檢,等待結案覆核的前夕,曲卿特意重新梳理了一遍卷宗資料,以防止出現疏漏。
  但當她看到屍檢的其中一張照片時,整個人就像被打擊到了,驚在了那裡。
  接著,她又忽然想到什麽,猛然翻起更早之前的屍檢照片,找到另外的某一張後,兩相對比,確認了什麽,手劇烈哆嗦起來。
  這種哆嗦,很快從雙手蔓延到整個身體。
  好半天,她站了起來,大步邁出……
  方樂無聊地一個人看著一段視頻。
  那是秦義仲妻子許蓮在余承海案案發當晚的守靈儀式網絡直播視頻。
  雖然現在案子基本塵埃落定,他自己的殺人嫌疑可大部分排除。
  但只要一天不正式結案,他就是嫌疑人之身。
  所以他申請不到卷宗資料的查看權,只能獨自琢磨案情。
  在阿毛被鑒定出和死者余承海是親子關系前,阿毛的自殺無疑疑點重重,動機尤其雲裡霧裡。
  但在現在,在這個所有機構都面臨結案壓力的情況下,這一點卻可能使得案件閉環,中止調查。
  可如果懷疑阿毛的死不是自殺,甚至懷疑阿毛本人也不是真凶,那就必須提出一個替代性的嫌疑人選來。
  排除自己,他只能去懷疑唯一一個人,許蓮。
  許蓮是有殺死余承海和阿誠的強烈動機的,案發當晚阿毛也跟她聯絡過。
  問題是,在余承海和阿誠被害當晚,許蓮是擁有不在場證明的。
  這個不在場證明,不單是她自己的口述,或者其他人的證詞,而是有著簡單明白的視頻直播為證據的,如果認定她有直接嫌疑,必須從這個視頻證據裡尋找到破綻才行。
  所以,方樂將這段從那晚9點多開始,到次日0點過後才結束的視頻,重複了一遍又一遍。
  整整3個小時裡,許蓮都在小區廣場的中心位置,被許多人簇擁著、圍繞著。
  除了開口念悼詞的那些時候,她沒有和任何人說過一句話,或是有任何獨特的交接行為,幾乎全程沉默。
  這樣狀態的她,別說中途離開廣場去作案了,就算是指控她有可能指使誰作案,都證據欠缺。
  但當重複到不知多少遍的時候,方樂一下坐直身體,整個上半身前傾,視線幾乎盯進了視頻裡。
  右上角的直播時間為23點20分,也就是秦義仲被害的具體時間點上,許蓮做了一件事。
  她去親自點燃了一根蠟燭。
  守靈儀式,自然少不了點起蠟燭,所以自9點多開始,廣場上幾乎成了蠟燭的天堂。
  無數的熒光,加上人們大部分時候的寧靜,形成一種特有的悼念氛圍。
  這些蠟燭,都不是許蓮點燃的,而是和她現實裡匯聚到一起的那些網友們。
  而許蓮點的這根蠟燭,則是最大的一根。
  不止如此,仔細看看,蠟燭海洋的中心,原本是空的地帶,就像是特意被提前留出來的一樣。
  這只能解讀為,點起蠟燭的人,一早就知道許蓮要做什麽。
  這很正常。
  但為何會是23點20分,這個她丈夫的死亡時間點?!
  警方在之前,為了案件偵查的保密性,根本沒有將這個最具體的時間點,告知給受害者家屬。
  就像是余承海認罪書裡提到的落款時間一樣,許蓮是怎麽知道23點20分的?
  她參與殺死了丈夫?顯然太違和。
  唯一一個較合理解讀,是有人告訴了她。
  那個人是不是殺人執行者阿毛?阿毛為什麽要告訴她這個?如果真的是阿毛在和她通話的時候告訴了她,會不會代表著,余承海的被害時間她也知道?甚至余承海在自己丈夫遇害的相似時間段被殺,也是她的授意,是為了祭奠丈夫亡靈?
  這個重大發現,使得方樂激動萬分。
  他匆匆離開了自己家,趕赴分局。
  此刻已經是大下午了。
  方樂趕到一隊的時候,隊裡人寥寥,只看見了留守隊員小萌。
  小萌告訴他,曲隊之前好像發現了些什麽,神情很怪,急匆匆地走了。
  至於隊內其他人,被李局放了半天假,都去休息了,不在崗上。
  方樂打曲卿電話,沒通。
  打第二次,接通了,但曲卿少有的直接來了一句:
  “我現在有事情要辦,方樂,今天你不要聯系我了。”
  這語氣,有點兒沉重,還有點兒煩躁。
  方樂隻好放棄了。
  曲卿要做什麽?在度這半天的假期?
  顯然不是,不然不會是這口吻。
  她要做的什麽事情?會不會和之前的急匆匆離開有關?莫非曲卿和自己發現了同一件事?
  要是這樣,那就省口舌了。
  方樂離開分局,打了輛車,直奔許蓮家所在小區。
  要是曲卿也懷疑了許蓮,說不定兩人能碰上呢。
  可是,到了那小區,一直逛到許蓮家所在家屬樓樓底下,也沒看到曲卿的人影,也看不到那輛曲卿常開的吉普車。
  方樂抬頭看向許蓮家的樓層,猶豫要不要上去看看。
  但凡走訪調查,尤其詢問嫌疑人包括證人這種事,需要至少兩名警方人員結伴來做才行,他可不敢盲目上去,不然可能產生負面性效果。
  於是他像是之前那次一樣,在某處靜靜等著,看許蓮是不是會出來,好跟蹤過去。
  許蓮沒出來,其他人倒是出來了。
  有兩三個穿工作裝的人抬著一張沙發,從一個樓門洞裡出來,搬運到了停在不遠處的一輛搬家公司的貨車裡。
  附近兩個小區大媽的對話吸引到了他。
  “這是誰家要搬家啊?”
  “好像是秦律師家吧,那張沙發我見過,那次我和我家老頭子上門谘詢我兒子開車肇事的事兒,上他家坐過。”
  “他家就只剩他媳婦兒吧,是他媳婦兒要搬走?”
  “唉,正常吧,秦律師多好的一個人,就這麽沒了,他媳婦兒肯定傷心,不願再住這裡啊……”
  什麽?許蓮要搬走?!
  方樂大步邁向樓門洞,急匆匆由樓道上了樓。
  在4樓秦家門前,方樂扯住了一個正在將最後的東西搬走的工人,問:“這家的主人現在在哪裡?”
  那工人斜看了他一眼,搖頭:“不知道。”
  “那你們要把東西搬去哪裡?”
  工人不耐煩說:“肯定是搬去新家啊。”
  然後不再搭理方樂了。
  方樂急匆匆進入這個家裡一看,空空如也,一切能被用到的東西,都搬走了。
  他趕緊又出來,追蹤著那些工人。
  他到樓下的時候,搬家公司車已經開動了,好在車子開得較慢,所以沒徹底出小區的時候,方樂就招了輛車追在了後面。
  折騰了兩個小時,到了車停的地點,工人們搬完了東西,離開,方樂一陣探查,也失望而歸。
  這些東西,被運送到了另一個城區的一戶貧困家庭裡。
  那家人住的樓很破舊,家裡算是四壁空空。
  搬運走的那些家具之類,一件件被擱放到了這個家裡。
  但這家人,並不認識許蓮或秦義仲,這些東西,是被“好心人”捐助給他們的。
  毋庸置疑,那個“好心人”就是許蓮。
  許蓮或許根本不是搬家,而是打算離開本城,離開這個令她傷心之地。
  估計這時候她原有的手機號,都會被注冊掉。
  在許蓮完全不知蹤影前,追查到她,興許還可以問出什麽來,使得案件邏輯更加完善合理呢。
  懷著這樣的念頭,方樂再次來到了分局。
  此刻已經是臨近傍晚了,分局大部分人都下班了。
  方樂以為曲卿也回去了,卻在同樣的位置,分局後門口台階上看到了警花隊長。
  曲卿又在一罐罐灌啤酒了,她神情消沉,仿佛遭受了某種打擊。
  這在總是總是英姿颯爽,沉著冷靜的她身上,著實少見。
  這也不像發現了案子新的可調查方向的時候,她應有的反應啊。
  平時一有新線索,曲卿總是乾勁充沛,執行力滿滿的,就算查到了死胡同,也不會一籌莫展。
  現在這是怎麽了?
  所以方樂小心翼翼坐到曲卿身旁,低聲問:“發生什麽了?”
  曲卿未答,反而塞給他一罐啤酒。
  方樂咳了聲,說:“曲隊,我發現了現在案子的一個破綻,你想不想聽?”
  曲卿這才側頭瞅了他一眼,簡單問:“什麽?”
  方樂趕緊掏出手機來,播放了視頻,略激動說:“許蓮明顯是知道丈夫的被害時間,甚至預先知道余承海也會在她點燃那根蠟燭的同一時段被殺的,她是余承海案的參與者至少知情者,現在她又將家滕空,要離開本市的樣子,曲隊,我們找到她,查問她吧!”
  曲卿卻平靜過頭,略含著嘲諷,說:“所以呢,找到她以後,你覺得她會說嗎?”
  “如果她想說,就不會離開,甚至會主動來自首。”
  “還是說,你有信心,找尋到直接的證據,證實她與犯罪有關,讓她不得不吐口?”
  方樂急了,起身說:“曲隊,我們之前不是總說一句話嗎,不放過任何案子的疑點,現在許蓮明顯有可疑,卻不去查嗎??”
  曲卿苦笑了下,說:“馬上要結案了。”
  “馬上要結案,畢竟不是已經結案了啊!”方樂駁斥。
  “市局明天要開新聞發布會,宣布結案結果。”曲卿又說。
  “那也沒什麽啊,就算新聞發布會正開著,有新的疑點方向,他們還能不管不問不成?”
  大不了強闖發布會……
  曲卿抬頭,以奇異的視線看向面前這個求是心滿滿的男子:
  “你知道,一件案子,關聯到的不止是案子嗎,還有案子之外的東西。”
  “各方面的壓力,實際的偵查困難,無窮無盡。”
  “警方辦案不是大偵探探險,不是說查什麽就能查什麽的,每一次警力的安排,都必須有充足的理由才行,而且不止是有沒有理由,還有理由會不會被采用的問題。”
  “警方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不可能被一直牽絆在一件事情上。”
  “至少這個案子,已經可以結案了。”
  “這也不是我說的。”
  方樂總算琢磨出了什麽,緩聲問:“是不是,李叔說的不要再查下去了?還是更大的lingdao說了什麽?”
  曲卿搖頭,說:“不怪他們,畢竟……不是所有案子都能被破解,世間有太多懸案積案了。”
  這是意有所指啊。
  方樂突兀地搶過了曲卿手裡的啤酒,著急說:“曲隊,到底出什麽事了,咱們是不是知心朋友?朋友是不是該分享快樂和不快樂?”
  兩人對望著盯視了好一會兒,曲卿才呼出口氣,說:“好吧,你想知道,我就告訴你。”
  “我和我的姐姐曲嵐,不是親的。”
  方樂點頭。
  這點兒他早猜出來了。
  兩人半點兒不像,曲嵐還有次說過“自從卿卿來到我們家”的話。
  “我是被曲家領養的,原先並不姓曲。”
  “但我並不是一開始就是孤兒,在7歲之前,我還有個相對完整的家。”
  “媽媽和爸爸離了婚,我歸爸爸帶,媽媽是做生意的,後面就出國了,我爸爸則是名警察。”
  “爸爸後來結識了一名新的女子,兩人將要結婚,那個女子,將要成為我的新媽媽。”
  “新媽媽對我很好,甚至不比親媽媽差,我沒有任何不滿意。”
  “兩個人蜜月旅行的時候,特意帶上了我,那是大概20年前。”
  “而就在那次旅行中,出了事。”
  “我們一家三口,被幾名蒙面歹徒襲擊了。”
  “爸爸和新媽媽都被害了,只有我在他們的保護下,從歹徒手底下逃脫。”
  “那個時候,也是夏天。”
  “逃走了的我,被路人救了,報了警,可是我忘了案發的原始地點,警方根據我提供的大致地域,鋪開了搜查,都沒有發現案發現場,也沒發現我父母和那些歹徒的任何蹤跡,不論是活人,還是屍體。”
  “鑒於我身上有我爸爸和新媽媽被襲擊時迸濺出來的血,這件案子才沒有定性成單純的失蹤案。”
  “我當警察,初衷就是想查出我爸爸和新媽媽,到底有沒有被害,如果已經被害,屍體又在哪裡?”
  “從警將近十年,我一直沒忘記父母的事。”
  “可是在我從警之前,此案作為懸案已經被當地警察調查多年,毫無所獲,到我成為警察之後,可調查方向就更少了。”
  “而且,我不能對不起我的養父母,養父母和我爸爸當年也是朋友,我就留在了藍海從警,對我父母的案子沒法直接調查。”
  “我甚至覺得,父母的案子或許永遠沒機會查清了。”
  曲卿講到這裡,神色黯然,轉入沉默。
  方樂看著這個平時總是很強大的女子,心生憐憫。
  原來,她還有這種悲慘身世,相比來說,自己要好得多了,最起碼親媽還陪了他相當長一段時間。
  或許,每名外在剛毅的女子,背後都有一段獨特的故事吧。
  可是……
  她怎麽突然會在今天因為父母的事,情緒失控呢。
  忌日?
  曲卿繼續講述,給他解了惑。
  “但就在我快要放棄的時候,我發現了這件事。”
  說著,曲卿將自己手機掏出來,略操作,遞給了方樂。
  方樂接過一看,上頭好似是個屍檢照的截圖,截圖位置,是死屍的手臂部分。
  曲卿提示:“你看,手臂上,是否紋著東西?”
  方樂仔細一辨識,點頭說:“好像……是朵花吧。”
  “不錯,紅色的蓮花。”
  “20年前的我,在逃脫之後不久,就發燒生病了,完全記憶不起來凶手的相貌,但我唯獨記得一件事,就是他們胳膊上紋著一朵紅色的花。”
  “可惜,我當時根本不能具體描繪出,那朵花具體什麽樣子的,而當地警方也根據這線索調查過,都查不出來什麽。”
  “直到今天,在現在的案子要結案之前,我看卷宗資料,從阿毛的屍檢照片上看到了這個紋身,一下子和記憶對照上了。”
  方樂吃驚不小,說:“阿毛的屍體上?可不對啊,20年前,阿毛才有幾歲,怎麽可能參與殺人和襲擊警察呢?”
  曲卿點頭,說:“是,所以我又想起來了另外的一件事。”
  “之前余承海的屍檢報告裡,提到他身上沒有新的傷痕,但有舊的傷口,這舊的傷口,就是余承海臂膀同樣位置的一處疤痕。”
  “將這個疤痕和阿毛的紋身結合一下,你能推測出什麽結果?”
  曲卿問。
  方樂略思索,就脫口說:“余承海那處疤痕,原先也是個紋身??”
  “不錯。”
  “DNA顯示,阿毛和余承海的屍體是父子關系,那麽兩人同一位置的紋身,是不是圖案也一樣呢?”
  “如果將對阿毛的懷疑轉移到余承海身上,那前面的結論就說得過去了。”
  “還記得之前我們為查秦義仲案去往余氏莊園,第一次拜訪離開的時候,余承海說過一句古怪的話嗎?”
  “他看著我,說好像認識我,但具體記不清了。”
  “如果是說他看見過7歲時候的我,那就解釋得通了。”
  “所以,余承海就是當年參與襲擊、害死了我爸爸和新媽媽的凶手之一!”
  這——
  結論是這麽個結論。
  可余承海這個大老板,忽然又和昔年一樁命案牽扯上了,非常的突然。
  不過想一想余承海的履歷,又似乎和凶手的身份吻合。
  余承海曾混跡道上,20多年前,曾離開藍海市,後頭才回來,又在後頭從商了,如果說他回歸是因為在外地犯了案,從商則是為了擺脫罪惡的過去,也說得過去。
  可方樂又皺眉,疑惑說:“余承海既然把代表昔日身份的紋身去除了,為什麽他的私生子卻紋上了?這說不過去啊。”
  曲卿點頭。
  “是啊,我也知道,但不論如何,這算是個調查我父母命案的突破點。”
  “我將這件事告訴了李局,李局態度上很重視,可又說,我父母的案子是外地立案的案件,而且是多年前的案子,想重啟調查,十分有難度,而且很不現實。”
  “除非有更多線索證實,阿毛及余承海和那件案子有關,否則難以深入調查。”
  “矛盾吧?無更多證據,無法安排資源調查,可沒有資源來調查,又不可能獲得更多線索。”
  方樂內心湧動著一股莫名的情緒。
  不忿,同情,惱怒,他脫口說:“所以李叔就將這個發現這麽揭過去了?!”
  曲卿歎口氣,說:“不怪李局,畢竟事情已經過去了20年,我無法保證,現在所看到的這個紋身,就真的是當年看到的凶手身上的紋身,況且就算是同樣的紋身,也不代表余承海就是凶手,畢竟紋身雷同的有很多。”
  “李局只能答應,將這個紅花紋身上報給市局,如果其他案件又牽涉到這紋身的時候,會告知我們。”
  “除此之外,不能做更多的事了。”
  “我也理解他。”
  “我們是刑警,需要優先解決的,是現在的案子,是更容易查的新案。”
  “何況這還是我本人的案子,不能因私廢公。”
  曲卿說到這裡,已經認命了的樣子。
  方樂猛然捉住了曲卿的雙手,激動地承諾說:
  “曲隊,你放心吧,你是警察,但我還不算是,就算其他人無法調查你父母的案子,如果有機會,我也會去查的。”
  “我不會,讓他們下落不明,無人幫他們解開真相的!”
  望著方樂誠懇無比的視線,曲卿眼一熱。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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