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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三百五十五 最後了,讓2隊露個面吧
警方的效率還是蠻高的。

  下一天,就有匯報陸續到來。

  首先是總結出了一周之前到兩周之內的所有市內男性失蹤人口的資料。

  其次,牙醫那邊暫時無收獲,實際上,索要齒模的時候,鍾法醫表示過這牙齒看著大致健康,估計主人看牙病的次數並不多。

  靠著用齒模來確認死者身份的美好幻想,失敗了。

  最後,負責現場水庫附近一線排查的大何倒是報上來了好消息。

  大何在電話裡就說:“頭兒,有點兒發現。”

  “在一周之前,兩周之內,這個時間段上,水庫周遭有位目擊居民聲稱,他曾看見過一輛看著挺新的車輛駛向了水庫那邊。”

  “由於水庫不靠近公路,比較偏僻,所以比較顯眼,也很少車輛開往那邊的。”

  “水庫裡雖然有魚,但是對外是宣稱禁止釣魚的,平時去那裡的人並不多,倒是春天踏青夏天野遊露營的時候,會有城裡的居民全家或親友開著車去水庫那邊,但是這是秋末了,沒啥景色的。”

  “我問那是輛什麽車還有沒有印象,目擊者說應該是一輛寶馬車,車牌號沒看。”

  “我說你怎麽那麽肯定是寶馬,他說他對車並不熟悉,但是寶馬能認出來,因為車頭車標有三個字母BMW啊,就是諧音別摸我的那種。”

  “可惜的是,他說那輛車當時是黑色車窗,完全看不清其內的情況,而且也沒看見過有人從車上下來。”

  “而且,這車去水庫那邊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了,後頭不久天就黑了。”

  “你做得很好,大壯,回來吧,商討下一步案情。”曲卿誇獎。

  大何回來後,曲卿又召集齊全了其他所有人,開會商議。

  “我們運氣還算不錯,如果那輛寶馬車真的是拋屍所用的話,那麽就可以確定,拋屍者擁有一輛寶馬車。”

  “雖然說也存在車輛租借這種可能性,但是一般人會避免這麽做的,因為萬一在車內遺留了點兒什麽痕跡,被真正的車主或者租車公司發現就完了。”

  “那輛車比較新,如果拋屍者就是凶手,那麽毫無疑問,凶手擁有一輛新買不久的寶馬車。”

  大何此刻舉手說:“寶馬新款車,或者市內在售的車還是可以查的,我們可以先搜集一下所有的車主的資料。”

  “嗯,你去做吧。”

  “推斷凶手或碎屍拋屍者可能有車,不單是依據這個目擊報告。”曲卿又補充。

  “實質上,水庫裡其中一個屍袋裡發現的一個增加重量用的梅花扳手,是可以用來修車的。”

  “此外,發現的其他增加重量的道具,筆洗,工藝品軍刀,木雕,玉雕之類,雖然都是仿古的,並非古董,但是我查了市面價格,也都是千塊往上級別的,接近於藝術品家具,這也不會是一般拮據家庭會花錢買的。”

  “綜合起來,凶手或拋屍者有一定財力,名下至少有一輛車齡在半年之內的寶馬車,當然,也可能是一輛雖然買了很久,但是長時間沒有開過的寶馬。”

  暫時散會,曲卿接到了鍾法醫的聯絡,說頭顱的面部複原出來了。

  她和方樂去找到鍾法醫的時候,看到操作台上有一個不知道是使用什麽材料,模擬還原出的人類頭顱,五官俱全,除了膚色不對,看上去面無表情外,算是很一手的相貌資料了。

  鍾法醫表示:“這個面貌,沒有考慮到膚色的因素,也沒有像是痣、疹子那些皮膚症狀,但是可以通過碎肉塊的其他皮膚色質,大致推斷出死者面部色質,你們去找馬輝就行了。”

  方樂聯想起了上一樁的案子,忽問:“那死者胡子的情況呢,有沒有胡茬?”

  鍾法醫想了想,說:“死者頭顱被破壞了的面部上,胡茬的情況很少,但是嘴唇上方的青胡茬痕跡,還是存在的。”

  “明白了。”

  抱著這個(材料)複原出的人頭,兩人去技術中隊找馬輝,馬輝將頭顱的面部掃描進入電腦,利用面部修複軟件,添加了膚色,胡青等因素,於是,一個看上去四十歲左右,相貌普通,不胖也不瘦的中年男性頭像生成了。

  膚色略微黝黑。

  “這個人乾過體力活或經常從事露天工作嗎?”方樂不由猜想著說。

  曲卿搖頭:“現在欠缺基本資料,多想無意義。”

  帶著這個人物頭像數據資料,兩人離開了技術中隊。

  好巧不巧,又迎面碰上了二隊長魏騰。

  二隊估計是又松閑無事可做了,所以問:“曲隊,有啥新案子了?需不需要搭把手啊?”

  方樂當先就說:“有一樁分——”

  意識到不該透露一隊案子的案情,他忙又住了嘴。

  曲卿倒是很快承認說:“有一個分屍的案子,可是屍源還沒確認,但通過顱骨還原出了人體相貌。”

  魏騰說:“有人臉,那就早晚查得到啊,要不我也來幫個忙?”

  “那就太好了。”

  曲卿當即給魏騰手機裡傳輸了一張還原照。

  魏騰接收過來,放大那相片,看了好一會兒,忽說:“咦?這人臉,有點兒印象啊。”

  曲卿心一緊,馬上問:“你見過這個人?”

  魏騰卻放棄了回憶,笑說:“或許是人臉看得太多,看串了吧。”

  “你們別太期待我想起什麽來,繼續查你妹的就行了……”

  ——

  “什麽,都對不上?”一隊辦公區域裡,曲卿脫口而出。

  一隊的人利用那副人臉,和半個月內所有的失蹤人口相片做了比對,沒有一個對得上。

  負責對照的大魯小魯喪氣說:“是啊,頭兒,我們前後對比了三遍,全都沒有對得上的。”

  方樂估摸著說:“會不會,死者雖然可能是半個月內遇害的,但是半個月前就已經失蹤了,乃至失蹤了更久,加上存在死者是外地人的可能性,失蹤不會被匯報到這邊來呢?”

  的確,存在這樣的可能。

  但這樣一來,排查資料就無限寬泛了。

  本地的還好說,要是外地的,全國那麽大那麽多地方那麽多失蹤人口,又不確定準確的失蹤時間段,完全是大海撈針。

  這時候,大何提議說:“頭兒,我有個想法。”

  “什麽想法?”

  曲卿和方樂都看過去。

  大何說:“您看啊,拋屍者乃至凶手疑似是使用了一輛寶馬車來運屍拋屍,所以我們初始認定拋屍者或凶手擁有一輛寶馬車,但是也不排除,這輛寶馬就是死者的車啊。”

  方樂馬上否定說:“死者明顯是常乾體力活的那種人,不像是會有一輛新款寶馬車的吧?”

  大何則說:“方顧問你這就大驚小怪了, 那些乾建築的,哪個沒有上過工地,也保不住人家成了有錢的包工頭,房地產老板呢?”

  “也是。”方樂呵呵笑了。

  “你繼續說。”雖然已經猜出了大何的意思,曲卿還是追問。

  “哦,是,總之我的意思是,那輛車不排除是屬於死者的,但是被凶手利用來拋屍了。”

  曲卿:“所以凶手為什麽要用死者的車子來拋屍?”

  大何解釋:“這就情況很多了,譬如,凶手和死者是一家人,車子雖然在死者名下,但是共同使用的。”

  “另外,要是凶手和受害人一家,沒有對應時段的失蹤報案,也就容易理解了。”

  “我們已經篩查出了市內的寶馬車車主的基本資料,車主是中年男性的,車買的比較新的,雖然資料很多,但是可以先用軟件篩查比對一下啊,速度應該還是可以的。”

  “有道理。”曲卿點頭稱讚,卻又補充說:“這樣的話,就不要拘囿於近期買的車了,因為很久之前買了車子,平時很少開的情況,也是有的。”

  像是更早之前的案子裡,某位繼父名下有多輛車,有的常開,有的則不常開。

  “明白的,頭兒您就瞧好吧。”

  大何乾勁滿滿地去忙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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