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快點登入,你們這些看小說都不登入就離開的。
登入可以幫助你收藏跟紀錄愛書,大叔的心血要多來支持。
不然管理員會難過。
《你謀害了他》四百一十二 我對於死者,是懷有敬重的
“很簡單。”

  曲卿接回了審訊權。

  “在分左右,也就是你丈夫9點半回到家的一個多小時以後,你又步行出了小區,然後再次聯系你那位秘書,讓他開著那輛公司的紅色轎車回來,在你家小區外的某個地段接到了你,轉而去了宅院別墅那裡。”

  “這就是你所謂的沒有回家的真相。”

  “當然,你步行離開小區的時候,是經過了一番精心打扮的。”

  曲卿展示了一段某個人對應時間點離開了小區的視頻。

  視頻裡的這個人,包裹比較嚴實,有著頭巾、墨鏡,除了大概率是女性,看不清楚具體長相。

  孫美美冷呵呵笑:“就靠這個,說這個人就是我?”

  曲卿承認:“的確無法單單依據這點,說這個人是你,而且你大可以在離開小區後,將多余的那些作為證據的裝扮物丟棄掉。”

  “那你們給我展示這些視頻,有什麽意義嗎?”

  “當然有意義。”

  “孫總,可以告訴我們,你當晚,為什麽要去那個宅院別墅嗎?”

  “這——”

  孫美美面色難看,乾冷回應:“私人問題,我不想回答。”

  方樂又插話:“孫總,到了現在,私人問題還有案子大嗎?那個宅院別墅,平時並非是你的固定住所,那裡固定住著的人就是你的情人,啊,不,異性朋友譚浩,所以你那晚會去那裡,應該是去會朋友的才對啊?”

  “情人”這個詞,一瞬間激怒了孫美美,她卻又強行壓製住情緒,說:“既然你們知道,我也就不回答了。”

  曲卿:“孫總承認去往宅院的意圖就行,那麽那晚那位譚浩,在不在宅院裡呢?”

  孫美美馬上搖頭:“沒有在。”

  “既然譚浩沒有在,你為什麽還是住在了那裡?”

  “那晚我因為酒局,喝了不少酒,有點兒疲憊,所以就在那裡休息了,有什麽問題嗎?”

  “當然沒有問題,不過孫總,有一點兒關乎著人之常情的小細節,你是去找譚浩的,譚浩不在,你就沒有嘗試聯絡過他嗎?不論是通話、短信、微信、還是qq什麽的?”

  孫美美對這個問題很不屑,說:“曲隊長,當你喝了不少酒的時候,又是深夜了,不會有太多心情做那些事情的。”

  “嗯,的確,是我欠考慮了。”

  “不過,譚浩為什麽不對你做這種事呢?我是說,通話、短信以及微信這些?”

  譚浩作為劫持案的凶手,其手機已被沒收,手機內容,手機號的各種對外聯絡訊息,自然也被警方掌握了。

  孫美美:“他又不知道我來找他了,為什麽要做那種事情?”

  曲卿:“因為你說你當晚是去找他的,他當晚,恰巧也去找了你啊。”

  “根據宅院別墅,以及你家小區的入口監控,譚浩當晚主動去找了你,他先從宅院這裡離開,搭車去了你家小區門口,下車又步行進入了你家小區。”

  “他雖然進去了,但直到下一天也沒有再重新出現過,不過,你家車庫中停著的那輛和你丈夫之前的車同款的寶馬車,平時很少被開的,卻被在次日晚上開了出去。”

  “譚浩和你的關系非常,除了你自己,也只有他才有可能將那輛車開出去了。”

  “問題是,你家車庫是居戶個人式的車庫,非但需要車庫鑰匙,也需要密碼,沒有你的準許,他人無法進入車庫,那輛車是怎麽被開走的?”

  孫美美:“他偷偷配了我家車庫的鑰匙,又偷看到了我輸入密碼,有問題嗎?”

  “沒問題,但以你家小區為中心,我們查了這輛車的行蹤,它從市中心出發,一路行駛,最終駛向了市郊,水庫方向。”

  “有目擊證詞證實棄屍車輛就是一輛寶馬車,結合之前的種種,這可以形成初步的邏輯鏈,你家的那輛車,就是作案用車輛。”

  孫美美一抹嘲諷:

  “所以呢?從那輛車上,你們查到什麽了?”

  曲卿搖頭:“什麽都沒查到,那輛車被清洗過,內外全都一乾二淨。”

  “呵呵,所以,你們說了一圈,也沒辦法證實我和案子有直接的關聯吧,你們為什麽不懷疑另外的人?”

  “孫總所說的另外的人,是誰?”

  “你們知道的。”

  “不,我們想聽聽孫總您自己的看法。”

  孫美美怒色湧現。

  “我對於亡者,是懷有著敬重的。”

  “你們明知道他已經死了,你們也調查出他去過我家裡了,你們甚至推測他開著我家的車離開去棄屍了,結論已經十分清楚明白,為什麽還要我獨自講出來?”

  曲卿略意外地看了孫美美一眼。

  “孫總,你果然對某些事情很忌諱呢。”

  如果孫美美是一般的犯人,恐怕早就把譚浩這個替罪羊給搬出來了,況且在劫持她的那一次,譚浩自己都承擔了罪名,說殺黃自強是其個人行為,是瞞著孫美美做的,孫美美偏偏直到現在,都還不提及譚浩。

  這只能解釋為一種對提及死者很忌諱的心理認知傾向吧。

  就像將屍體沉入水庫底,還必須後續要做一場法事一樣。

  這算是這位女強人唯一的弱點了。

  當然,所謂對亡者存在敬重,更準確的說法,是有著敬畏,怕遭到報應。

  孫美美冷哼不語。

  曲卿正要進一步的審訊,耳機裡卻傳來了李海的命令:

  “暫停一下審訊吧。”

  暫停審訊?

  曲卿特意隔著單向玻璃看向審訊室外頭,那些監控室裡的觀審者,不明所以。

  在以往,李海從來沒有過這樣直接叫停審訊的時候。

  可領導發了話,就必須遵守。

  但等曲卿和方樂出來,和外頭的人匯合後才知道,命令並非是李海的本意。

  叫停審訊的真正主人,是市局來的那位二把手領導。

  二把手說需要臨時開個小會。

  小會上,只有少數的高層,以及曲卿這位大隊長能參與,連帶方樂都只能在外頭等待。

  會議並不長,只有短短的十幾分鍾,但會散,曲卿出來的時候,面色並不好。

  方樂將她拉到角落裡,避開其他的人,低聲問:“怎麽了?”

  曲卿:“市局的領導通過綜合了解案情,認為那位死去了的譚浩才擁有最大嫌疑,而且譚浩在早前也已經承認了自己瞞著孫美美犯了罪。”

  “市局覺得,單單揪著孫美美,有點兒逼供的嫌疑,畢竟疑罪從無,除非我們能拿出來更進一步的證據,否則繼續審下去前提不足。”

  方樂內心吐槽著不敢講出來的話:

  好嘛,我就說孫美美的身份給予她的加成不小。

  咦?

  不過,市局為什麽覺得分局拿不出更進一步的證據呢?莫非前頭李海為了拘傳孫美美的事去往市局通報情況的時候,並沒有講出關鍵的東西嗎?

  叔叔,好樣的……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