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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三百九十七 防人之心不可無
通篇看完後,曲卿和方樂都一時沉悶。

  替代了替代者的人生,又等同於找到了自己新的人生。

  命運弄人啊,還是人性本就如此?

  感慨信裡的個人遭遇,還在其次,方樂興奮地說:“根據信裡的描述,果然是孫美美跟黃自強合謀製造的詐死騙保事件啊。”

  “可惜,缺少了關鍵的一頁。”

  而那一頁,將是對於完整的犯罪過程、邏輯的講述,不然這自白信直接就可以作為孫美美涉案的旁證了。

  自白信的最後,還特意留了黃自強本人的簽名,這個簽名,連帶整封信,都可以跟黃自強開公司期間,生前的自己作對比。

  至於那一頁缺失的部分,是誰拿走了,是黃自強本人,還是偷偷回家的吳小丫,並不重要。

  曲卿則相對滿足地說:“找到這封信,已經是相當不錯的成果了。”

  這封信,證實了一大部分的警方之前的案情分析和推測。

  “而且黃自強最後的說法,是他出事前是去找孫美美要錢的,數目不小,相當於一筆私了費吧,如果孫美美不同意,或者擔憂他繼續要錢或是泄密,殺人動機也就有了。”

  “而不出意外的話,那之前的幾個本地匪徒,不排除是孫美美派來尋找這些東西的,估計是在要錢的時候,黃自強對她進行了一定的威脅,將一年前的事當成了籌碼來脅迫孫美美答應他,畢竟對於現在的孫美美和黃自強或說吳大洪來說,肯定是前者更怕喪失掉現在的一切了,名利、地位。”

  方樂點頭認可這推斷,卻說:“可雇傭本地匪徒,是需要關系網的,孫美美遠在藍海市外地,除非是之前就聯系好了這樣的人手,否則是怎麽順利找尋到了合適的執行者呢?”

  看之前那幾個人的樣子,下手凶殘,行事果斷,完全不像是普通的流氓混混,反而是像專業的受雇傭來擺平事情的人,只要錢出到一定份上,殺人都可以的那種。

  曲卿也說:“而且,這些匪徒恰巧出現在我們第一次走訪和勘驗完離開村子後的時機點上,孫美美是原本就知道黃自強裝扮成的吳大洪家在哪裡嗎?還是說——”

  “有人泄露了我們的調查情報給孫美美!”

  方樂突然接話。

  就是這句話下,門外有異動。

  “誰?”

  曲卿警惕地喝問了一句,大步邁向門口位置,一推開門,走廊上空無一人,但似乎有輕微的遠去的腳步聲拐過了走廊拐角。

  她神色越發凝重,轉身,正要說什麽,卻見方樂正拿著一張信紙抬頭在對著電燈照,就好奇問:“你在看什麽?”

  方樂仰著脖子回答:“這是缺掉內容的那一頁的下一頁,我看看有沒有上一頁的筆跡的凹痕啊。”

  有凹痕,就可以技術還原出來上一頁的部分文字了。

  “那能看出來嗎?”

  方樂失望地放下了紙。

  “沒有啊。”

  看來書寫的時候,黃自強是一頁一頁地攤開單獨寫的。

  不過,也不排除痕跡會留在另外的頁碼上呢,兩人於是開始驗看其他的文字頁,卻意外的從一張信紙的背面發現了一點兒東西。

  那是兩串數字。

  其中一串很明顯就是個電話號碼,另外一串,曲卿當即就判斷:“從打頭的幾位看,這應該是某家國內大銀行的銀行卡卡號。”

  方樂很不解,說:“這莫非是黃自強,也就是吳大洪自己的號碼和卡號?可為什麽是寫在紙上的,還特意留在了背面。”

  字號寫得那麽大,特意想突出這兩排數字的重要性一樣。

  曲卿搖搖頭說:“說不好,查查就知道了。”

  兩人離開房間,去召集了一二隊的人,包括魏騰,大何小韓。

  在會上,曲卿拿出了這些自白信,眾人看了後都很驚喜。

  小韓猜測說:“師姐,那缺掉的一頁,可以證實黃自強以及孫美美罪刑的那一頁,肯定是被那個小姑娘吳小丫拿走了,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她還沒有處理掉呢,再問問她吧。”

  大何歎口氣說:“說起來容易,那小姑娘的固執你又不是沒有見過,就算差點兒被劫匪劫持走了,也一直什麽都不講。”

  包括她為什麽要偷偷回家這種完全可以說謊的基本問題。

  曲卿說:“不能將希望寄托在吳小丫的身上。”

  這小姑娘如果真的想維護她表面上的父親的話,那一頁紙恐怕早已銷毀掉了。

  “那幫劫匪,很可能是孫美美派來的,所以抓到這些人非常關鍵,有可能順著線摸出來幕後雇傭者的身份。”

  “這些人必須要抓到,而且要盡快抓到!”

  “大壯,小飛,還有張虎趙龍,你們四個就帶著其他人,和本地警方合作,尋找並抓捕那些人吧。”

  “明白。”

  四人同時回答。

  二隊長魏騰指了指自己,示意自己做啥。

  曲卿於是指出了那張信紙背面的兩串數字,說:“我覺得,這可能是黃自強刻意留下來的重要訊息,抓匪徒也不差一兩個人,魏隊,我們先查查這兩串數字代表著什麽吧。”

  “嗯,有道理。”

  魏隊長覺得自己的身份得到了足夠的重視,非常滿意。

  於是撇開其他隊員,曲卿、方樂以及魏騰三人成組,去查證兩串數字的機密。

  通過本地的電信局以及銀行,很快查清了事實。

  那通電話號碼,是屬於一個外地女人的,銀行卡也是外地的卡,和號碼都是同一個注冊人。

  此人從基本資料看,和黃自強應該完全沒有乾系才對。

  為什麽黃自強寫下來這種東西呢?

  於是,進一步查這個卡號,卻發現,黃自強曾經利用吳大洪的銀行帳戶,向著這個卡號有過匯款行為。

  不僅如此,這個被留下的銀行卡,還得到了其他不同帳號幾筆價值不菲的匯款。

  重要的則是,這些匯款的起始時間,全都是發生在一年之內的。

  黃自強為何要變相給另外一個人打錢,其余給那個卡打錢的人又都是什麽身份呢?莫非這是個電信詐騙用的帳號?

  不, 黃自強成為吳大洪之後,經常缺錢,怎麽可能上這種電信詐騙的當。

  “一年內,一年……啊——”

  魏隊長忽然低叫一聲:“不會吧?”

  “怎麽了?”

  其他兩人都看他,魏騰語出如珠:“一年,是一年內啊,曲隊,方顧問,一年前出了什麽事啊,就是那個詐死案,或者說是那通交通肇事案。”

  “那個肇事案裡,肇事的大貨車司機一直被通緝卻沒有抓到是吧,我當初還懷疑過,這司機是不是受雇傭的,你們說會不會就是——”

  有譜!

  還沒得到回答,魏騰就主動說:“曲隊,這個手機號,以及這個銀行卡卡號的機主,就由我去調查吧。”

  “可以。”

  兩個號碼的注冊者,顯示是外地某省,如果不想驚動到對方,不放心讓外地警方協查的話(加上不能泄密的原則),只能再次出差。

  於是不久後,曲卿和方樂就目送著魏隊長帶著被他抽調回去的張虎趙龍坐上了出租車去往了機場方向。

  而這時候,縣城公安局大隊長廖力過來,問是不是還有他可以幫忙做的事,曲卿正要回答,手機響了,竟然是來自於遠在藍海市分局裡的法醫鍾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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