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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二百六十八 注意形象的馬律師又來了
於德田家裡,那個一早被懷疑的地毯被掀開了。

  地毯下,並沒有什麽特別的地方,但仔細看的話,地板似乎有一小塊兒因為磕碰而缺失了。

  從新鮮程度看,就是最近發生的。

  方樂並沒有留在分局裡跟曲卿一起主導審訊,而是隨著馬輝的技術團隊過來於德田家這裡了。

  掀開的地毯下,讓他略略失望。

  這個磕痕並不能說明什麽,於德田也不見得只為了掩飾一個磕碰痕跡就蓋上一塊兒新的地毯吧?

  留馬輝的人繼續鑒定地毯下面那塊兒,方樂開始尋覓這家裡其他地方。

  他又來到了衛生間,看著那個依舊位置半點未動過的新的牙刷和水杯。

  這家裡有兩套刷牙用具,其中一套是使用中的狀態,另一套很新。

  看來,這幅新的牙刷杯子,需要做個鑒定啊,提醒他們帶走吧。

  他出了衛生間,正想找人來辦,馬輝的手下兼徒弟六子就高興地說:“師傅,血液反應,是血跡——”

  只見,六子手裡拿著發光氨溶液,噴灑的一處地面,正是那個地毯底下的某一處。

  那裡呈現了明顯的紅色!

  這大約才是於德田真正想掩蓋的吧!

  方樂也很高興,問馬輝:“能提取DNA嗎?”

  馬輝說:“可以試試。”

  用棉簽提取了樣本,在方樂的摻和下,又選擇了幾樣東西作為檢材。

  一盆綠植,就在窗台那裡,以及幾卷垃圾袋兒。

  這垃圾袋兒是成捆裹起來的,可以網購到的那種,展開可以一隻隻袋子地撕下來,套在小垃圾桶上。

  讓把垃圾袋兒拿走,是方樂想起了死者衣服上的塑料類物質,連帶帶走那盆綠植,也是近似原因。

  這之後,他們又將視線投向了這家裡唯一的臥室那裡。

  臥室門是被鎖著的,鑰匙沒找到,為了不放過疑點,馬輝利用了技術開鎖,打開了臥室門。

  開了後,眾人小小吃了一驚。

  這與其說是一間臥室,不如說,是一間小小的收藏室。

  空間面積雖不大,但各類古玩俱全,鼻端充斥著一股子金玉的鏽氣(當然也可能是幻覺)。

  雖然東西很多,但雜而不亂,細節處相當有規律,尤其是兩個博古架子,其上物品的擺放很有藝術感。

  看得出來,作為主人的於德田的確很有收藏癖好,品位也不錯。

  六子請示:“師傅,怎麽查?”

  這些古玩,肯定不能像是外間那麽隨意來查,不然破壞了什麽,又最後證實和命案無關的話,徒增麻煩。

  馬輝也有些為難,說:“先拍照取證,照下來這些東西的現有位置、狀態。”

  方樂看著這整體雜而不亂的室內,已經不抱太大希望了。

  他轉身正要走,忽然又停步了。

  咦,等等——

  他大步來到了臥室內唯一一張桌子前。

  那桌子靠著床,桌面擺著一個放大鏡,放大鏡旁邊,還有一個鼻煙壺。

  就是這兩樣東西,讓方樂產生了聯想。

  他忽然對馬輝說:“老馬,死者於大通身體正面,胸腹位置,不是還有其他痕跡嗎?一種是像是長方格的印子,在這些印子裡,還發現了一個凹痕,半圓還是圓形的之類,如果這裡就是案發第一現場,這方格形態的引子和那個凹痕,是怎麽形成的,會不會就和這家裡的一些物品環境有關呢?”

  的確。

  馬輝也想明白了,也看向那個放大鏡以及鼻煙壺。

  這兩樣東西,有圓鈍的口、手柄末端,也有圓潤的體部。

  他於是說:“搜集一下個頭兒不很大,存在比較圓鈍的外在端口的東西,帶走。”

  好一會兒,搜出一堆東西,不少都是從這個桌子的抽屜裡找出來的。

  可是這臥室裡,似乎沒有什麽能產生出格子狀的壓痕。

  出來臥室,方樂視線又落在了客廳邊角一張梨花木椅上。

  這張木椅,在第一次來訪時就見過,那時候沒什麽感覺,現在再看這木椅的椅背,正是格子形態的。

  這木椅較重,如果舉起來猛砸,也算一個凶器了。

  這椅子也帶走。

  然後,又帶走了一根晾衣繩。

  至此,這家裡所有和死者身上能沾些邊的東西,都帶走了,打道回府。

  回去分局後,馬輝忙著將所有檢材和樣本比對,方樂則回去一隊見曲卿,誰知就見到了另一個人,在和一隊的人磨耗著。

  正是那位大熱天依舊西裝革履的馬律師。

  馬律師正擦著汗,既不滿又不敢大聲發脾氣。

  “曲隊長,我知道你們警方辦案需要調查人,可也不能把人給拘押了吧。”

  “不是拘押,是暫時扣押。”

  “好吧,我說太急了,我道個歉,但是你們認為我的當事人於德田先生會和他兒子的遇害有關,這個絕不可能啊,我的當事人都六十多歲了,他怎麽可能殺害他正當壯年的兒子呢?你們是不是搞錯什麽了?”

  “是不是搞錯了,我們會用事實說話的,馬律師,你既然自稱律師,就應該知道,偵查階段采取必要手段是應該的。”

  “可、可這對我的當事人名譽會造成損傷的,我作為古玩市場方面的代表,也擔憂我們的合作會受到他被帶走的影響。”

  “請放心,這種事情,我們不會公之於眾,帶走你的當事人的時候,我們注意了方式方法……”

  反正,心焦的馬律師白費了一番口舌。

  他隻好提了新要求:“那你們再審我的當事人的時候,我需要在場。”

  “抱歉,審訊的時候我們可以通知你,你也可以在審訊室外頭旁觀,但你不可以在審訊現場。”

  “那……好吧。”

  馬律師又重複了一遍審訊必須告訴他的話,失望地轉身離開了。

  方樂從後頭追上了他,一直到了分局外頭,馬律師上了車,才發現方樂也跟來了,不解又警惕地反問:“請問還有什麽事嗎?”

  方樂說:“其實我是想去西餐廳,高檔的最好,馬律師順不順路,捎帶我一程?”

  馬律師有些不耐煩,上次他疑似就被那個叫大何的用西瓜皮帶走了個人生理數據,這次又是什麽套話的把戲啊?

  他乾脆說:“對不起, 警官,我要回去公司那裡報告我當事人的情況,沒時間搭載你。”

  “那麽,推薦幾個你去過的高檔西餐廳,總可以吧?”

  馬律師瞅了瞅一身高端休閑的方樂,不信任地說:“警官,我覺得這問題問你自己更好吧,我已經一個月沒去過所謂的高級西餐廳了。”

  車子開走了,方樂撇撇嘴。

  果然套人話不是那麽容易的。

  他回去的時候,一隊的人正在針對著那份屍檢報告展開討論:

  “死者去過高級西餐廳就餐?他怎麽會去那種地方的?”

  “會不會是別人請客,就像那個汪學明那樣,這樣才去的西餐廳吧?”

  “那這樣的話,請他客的人看來也挺有錢啊。”

  “那可說不定,西餐廳那種地方就是用來裝叉的,又不會天天去。”

  “那我們就查遍市內所有大小的高級西餐廳,以彌補於大通生前的行蹤?”

  “這根本沒必要吧,於大通吃西餐,是發生在他受害前的好幾個小時裡,跟他的受害又沒有直接關聯,我說我們不要再討論西餐不西餐的事情了吧,這又不重要。”

  “說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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