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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謀害了他》二百六十六 嚴謹無大錯
“師姐,馬專家檢測了,那個他本家律師的西瓜皮DNA數據和死者於大通指甲泥垢裡的血液成分不一致。”

  一隊內,小韓向曲卿匯報。

  “知道了。”曲卿略略失望。

  雖然這樣還是不能排除掉,馬律師就是於德田家其中一戶鄰居所說的參與了於家父子倆爭執的那個人,但馬律師和凶殺案的直接關聯已經不存在了。

  “頭兒,往下怎麽查啊?”大何苦惱問。

  曲卿想了想,說:“於大通的私人矛盾以及欠債情況是不是都查清了?”

  大何點頭,說:“根據其他隊內兄弟的總結,這小子平時果然不是個好人,吃喝嫖賭抽……我是指抽煙,樣樣俱全,還喜歡打牌,打牌輸了的時候總賴帳,也算是有欠債吧,至於高利貸,或者跟誰存在大額款項的積欠,倒是暫時還沒發現。”

  “這家夥總結起來不過是個無賴潑皮,乾大事成不了,大惡也不像是會沾染的那種。”

  “他父親比他乾淨了許多,雖然早年似乎也不怎麽學好,估計就是因此沒管教好,將壞毛病沾染給了兒子,可那也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實在想不出來會有人會因為很多年前的舊怨,報復於德田轉而殺死他兒子,這父子倆不對付幾乎人人都知曉了,這麽打擊於德田似乎分量不夠。”

  曲卿歎了口氣,無奈說:“可能性小,畢竟也是一種可能性。”

  “走吧,去查查於大通以及於德田可能得罪過的人,有利益糾葛的人,問問他們8號夜間11點到次日凌晨1點之間有沒有不在場證明吧。”

  屍體是在9號凌晨被發現的,根據鍾法醫的推斷,死亡時間段大致就是以上。

  只是走的時候,曲卿看了看似乎陷入了獨自沉思的方樂,沒有理會。

  這種繁瑣的一線調查,還是留給她們這些刑警來做吧,顧問先生還是留在後方來一場頭腦風暴更為適合。

  辦公室一下近乎空的。

  方樂也的確正在沉思中。

  這個案子到目前為止的大體線索及調查進展是這樣的:

  死者疑似死於8號夜間到次日凌晨,屍體附近有那個疑似作為凶器的銅鼎,同時死者身上有其他暴力傷害,還包括疑似繩索的捆綁痕跡這些。

  除此之外,死者的衣服和鞋子上還發現了某類乾涸泥土,葉綠素,某類木質纖維,以及一些石化類產品成分。

  死者右手指甲縫裡有陌生人的血液,左手指甲縫裡則發現了某類毛料纖維。

  死者近期唯一發生的明確矛盾,是曾在案發前幾天內和一位年輕人發生過爭執鬥毆,那年輕人疑似是來於家要債的,或者是某類親朋,可根據畫像,卻又找尋不到這個應該和於家有關聯的人。

  而在7號的深夜,於大通喝完酒後去了老爹家,偷走(或說半搶)走了於德田價值不菲的銅鼎。

  為了求證是直接偷走了,還是其去了老爹家從後者口中逼問出了銅鼎的藏匿地點,又走訪了於德田家上下樓的鄰居。

  結果樓上鄰居說疑似聽到父子倆的爭吵。

  樓下鄰居則說不止是兩個人的爭吵。

  這兩個證詞,第一個說是7號晚,第二個則說是8號晚。

  而在7號晚,又發現了從另一頭監控底下背了個包去了於德田家裡往返的馬律師。

  按說,馬律師應該就是參與進於氏父子爭吵的第三人,符合樓下鄰居的證詞。

  可馬律師否認了這一點,稱並沒有在於家和於大通相遇。

  要是認定馬律師說謊了的話,那麽馬律師就是參與了爭執的人。

  可這樣一來,爭執就是發生在7號晚,而不是8號晚了。

  要是馬律師沒有說謊,那麽7號晚在於家就是的確沒有發生過爭執,其實事發是在8號晚?是於家樓上的鄰居記錯日期了?

  方樂剛誕生些許靈感,隊內留守的小萌則接了電話站起來說:“方顧問,技術中隊那邊說有新的鑒定結果,問咱們是不是過去一下。”

  方樂一下站起,說:“我去。”

  只不過往外走了兩步,他就停下,返身逗弄小姑娘說:“下次不要叫我方顧問,叫我方哥,叫哥也行……”

  ……

  技術中隊內,馬輝直接匯報:“死者衣服上發現的石化類產品元素,經過初步比對,是某類黑色塑料類物質。”

  “黑色塑料?”

  方樂不解問:“那種打掃衛生用的大垃圾袋兒嗎?”

  馬輝搖了搖頭,說:“不是很吻合,結構略有差異,塑料類產品太多了,一種塑料成分可能製造出多種的製品。”

  方樂攤手:“那不是對破案無意義嗎?”

  馬輝笑說:“怎麽能說無意義呢,我提到了塑料的存在,就是死者的衣服曾經沾染到過某類黑色塑料,你們後頭要是懷疑了哪個人的時候,發現他家裡就有黑色塑料袋,不是就能增大懷疑了嗎,再拿回來我具體對比一下的話……對了,還有繩索,你們發現的話也可以拿回來,可以跟死者衣服以及體表上的勒痕紋路比對啊。”

  “所謂痕檢學的意義,不就是這個嗎?”

  方樂忙舉手投降。

  “好吧,馬專家,我錯了,我道歉,不用給我科普了……所以還有別的發現嗎?”

  馬輝轉為正色,說:“死者衣服上另外的兩類物質,一是某類乾涸了的泥土顆粒,一是葉綠素,後者還包括微量的植物體成分,我打算再次去往那個棄屍現場,廣泛提取一下那裡的泥土成分,對那裡的植物進行樣本取材,看能否對比得上。”

  方樂拍拍馬專家肩膀。

  “我代曲隊長感謝你了。”

  既然來了技偵這裡,法醫那邊當然也要去。

  曲卿在外帶隊辦案,他這個顧問作為技術後勤的就主內一下吧。

  結果正好就碰上鍾潔進行完了屍檢過程,在指導手底下人製作於大通的屍檢報告,也算恰逢其會。

  鍾法醫趁機對方樂講述大致內容:

  死者死因是來自於整體顱骨受損導致的顱底出血,所謂整體受損,是說頭部大約曾和整個身體一起遭遇到的某種物理性傷害,造成顱骨整體損傷。

  死亡時間段和單純依據屍表判斷的一致,都是8號晚11點到次日1點之間。

  提完這些,鍾法醫又歎息說:“其實就算沒有這些外力傷,此人也會因病死掉的。”

  “病?”

  “什麽病?”

  方樂不解問。

  “死者從肺部看,抽煙很嚴重,已經有了肺部病變的症狀,而且大約嗜酒,肝部已經出現了癌化細胞,生成了肝癌,另外大約是作息欠缺規律,他心臟也有問題,一遇到突然的外力,就可能造成心律不齊乃至休克現象。”

  “腎髒功能也不好。”

  “腸胃功能也存在明顯的消化不良症狀。”

  “若非身體的基本盤不錯,他這身體,早已是透支狀態了,或許某一天某一樣大疾病一爆發,其他就會聯袂而至的。”

  這倒和調查裡於大通五毒俱全的結果對上了。

  只不過嘛,人家病死歸病死,你謀害了,那性質就變了。

  方樂繼續問:“還有別的發現嗎?”

  鍾法醫說:“其他都寫在報告裡了,要說值得注意的,我多個嘴,或許是他的胃內容物的成分問題吧,他死前5個小時以內吃過飯。”

  “他胃內容物怎麽了?”

  “紅酒,從微量元素的指標上看,還是屬於自釀的紅酒。”

  “國外個人酒莊的那種酒?”

  “對。”

  “此外,就是松露鴨肝海貝青蛙腿熏魚沙司調料……”

  鍾法醫提了一堆,最後說:“也即是法式西餐,食材也都是高質量的品種,吃的有點兒過量,死者消化不夠充分,不少食物還能直接看出外形。”

  咦?這就怪了。

  那個於大通不說身無分文,起碼需要還的錢比積存下來的少,不然也不會那麽急著讓他老爹賣掉古董了。

  他有什麽本錢,去吃喝高級西餐?

  莫非,是那個朋友汪學明請了他?

  不過,那人也就是個果蔬店小老板,店面地腳偏僻,收入估計有限,就算想拉攏於大通,也犯不著去高級餐廳吧?

  再說於大通這種作風的人,也不見得肯去那種處處死講究不能吆五喝六氛圍太裝的西餐廳吧?

  方樂想到了一個可以求證的地方。

  他離開了警局,去了7號晚上,他們警隊的人去吃飯的那家酒店,找到了當時的經理,查到了帳單。

  根據消費記錄,根本就沒有紅酒法餐之類。

  別說這個了,這整個酒店以中餐和白酒為主,也禁止自帶酒水,而且汪學明請客是發生在7號晚,而不是8號,8號的時候,也沒有那兩個人再來消費的記錄, 死者的胃內食物來源和這家酒店無關。

  那就是其他的酒店?

  可經理提示,能提供高級紅酒和法餐的市內酒店有很多,甚至一些門臉不大隻提供給高端客戶消費的西餐廳(包括家庭作坊式餐廳)也是有的。

  根本難以做到鋪網式的搜查。

  可找不到死者死前曾就餐的地點,就難以確認死者死前的行蹤。

  於大通到現在為止,隻查明了7號的晚上曾去過老爹家裡又離開了,此後的時段的行蹤,還是一頭霧水,毫無線索。

  要不,去向汪學明求證一下。

  可出租車到了半路,方樂又讓司機調轉了方向。

  不是不想去了,而是不能破壞規矩。

  他是顧問,也算是警方的一份子,警方走訪調查是有規矩的,最低需要兩名警察同時在場,這個且不提,更大問題是,警方確認思路、線索,是要走流程的。

  別小看這套流程,大多數命案也都是這麽破下來的。

  他自作主張去找人走訪的話,很可能會影響到案件調查。

  總之,還是別搞個人英雄主義那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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