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捕快從喝酒開始》第二百二十三章 神偷王伏法嘿嘿
捕快從喝酒開始第223章
 寧小七提著神偷王跳過牆頭出了蕭府,外面一堆人在著急等著他。
 他將神偷王扔在地上。
 “大人,這便是神偷王。”
 眾人仔細一看,就是個普普通通的老人,年紀有六十來歲。放在街上一點也不起眼,根本不像是名震江湖的神偷王。
 “就他?”
 “他是神偷王?”
 “看起來一點也不像。”
 “沒神偷王的氣勢。”
 “就一普通老頭兒。”
 縣令問寧小七:“他真是神偷王?沒抓錯?”
 神偷王此時叫道:“寧小七,你憑何說我是神偷王!難道抓人不需要證據麽!”
 縣尉道:“搜他身。縣衙官印定在他身上!”
 神偷王叫道:“快搜快搜,搜不出來你是我孫子!”
 寧小七道:“官印不在他身上。”
 “官印在哪裡?”縣令問。
 寧小七笑道:“追蹤過程中,我們曾路過一家院子,諸位可曾記得?”
 眾人點頭。
 “神偷王的足跡曾在那裡多了一個,且有些奇怪。當時我稍微猶豫片刻,諸位可還記得?”
 “對,你確實停了一會兒。我們還以為你發現神偷王。”
 “其實不然,我當時並不明白神偷王的步法為何會出現這個不應有用腳印。”
 神偷王聽得神情變色,寧小七竟能追蹤腳印?我已使了輕功,況且腳底有泥,才會留下腳印。我腳底無泥,怎可能留下腳印?
 “現在呢?”縣尉問。
 “抓到神偷王,官印不在他身上,只能說他藏了起來。蕭府他藏身處沒有官印,官印只能是他偷盜出來後,在路上順手藏起來。”
 鐵捕頭道:“你是說,之前你停留的那個院子,就是神偷王藏官印的地方?”
 方捕快道:“我看到那院子裡頭棵樹,樹上有個鳥窩,莫非他將官印藏在鳥窩裡?”
 寧小七道:“應該便在那裡,大家去瞧瞧便知。”
 縣令指了指方捕快:“你提好他,莫讓他逃走。”
 方捕快趕緊掐住神偷王的後頸,將神偷王提在手裡。縣令指定他來提神偷王,這是對他的信任,也是對他的獎賞。
 顯然是看他與寧小七關系較好,又點出了官印藏在鳥窩裡,將抓獲神偷王的功勞分潤他一點。
 “大人放心,他已被寧小七打斷手腳……”
 寧小七經常打斷犯人四肢,大家已習慣,但凡被打斷手腳,皆認為是寧小七所為。
 “可不是我打斷他手腳。人是蕭家主抓的,手腳也是被蕭家主打斷的。”寧小七道:“沒有蕭家主,神偷王還不一定能抓到。”
 這是寧小七在暗示,抓獲神偷王的功勞,亦有蕭家一份。
 縣令聽得明白,當即說道:“幸好有蕭家主出手,否則神偷王如此狡猾,定難抓捕歸案。此功,當有蕭家一份。”
 縣尉等人紛紛開口應和,讚同這個說法。
 人是寧小七找到的,他們這些人根本沒出一點力。既然寧小七不介意將功勞分給蕭家,他們又何必阻礙當討人嫌。
 眾人沿路返回,到了那家院子。縣尉親自施展輕功上樹,待他往鳥窩裡一瞧,頓時大叫:
 “官印!”
 說完他伸手將官印拿出,縱身跳下,將官印遞給縣令。
 縣令對官印熟悉,即便不翻過來看印,也能看出來。他還是將官印翻過來,隨後點頭道:“確是錦肖城官印。”
 “我不服。官印既找到,又無證據證明是我偷了官印,為何不放我離開。”神偷王說道。
 “帶回去,開堂審問!”縣令不理會神偷王的說法。
 寧小七說是他,那便是他。否則官印寧小七如何能找到?
 證據沒有?那便打到他有!
 眾人返回縣衙,開堂審神偷王。
 “啪!”
 縣令將驚堂木一拍,喝問:“神偷王,姓甚名誰,哪裡人士,還不如實招供!”
 “你沒證據證明是我偷官印,為何還要我招供!你先把證據擺上來,與我說道說道。”
 縣令拿出神偷王留的字,說道:“這可是你留下的字?你寫上一張,若是字跡相同,便是你!”
 神偷王道:“拿筆來,我寫!”
 筆墨紙硯擺在神偷王面前,神偷王右手提筆蘸墨水,在紙上寫下“可知我是誰”這些字。
 “看,絕跡哪裡相同?”神偷王質問。
 縣令拿過對比,兩個字跡並不相同,他看向寧小七。
 寧小七道:“讓他用左手寫。”
 縣令按寧小七的意思,命令神偷王。“你拿左手寫!”
 神偷王依言用左手提筆蘸墨,歪歪扭扭寫下“可知我是誰”這些字。
 寧小七道:“你不認真寫,以為可以蒙混過關?”
 神偷王冷笑:“誰左手寫字不是如此?只要習慣使右手的人,左手都不能好好寫字。不信,你讓他們來試試。”
 不只是縣令,其他人也都認為神偷王說得再理。若讓他們這些平常拿右手寫字的人,用左手寫字,肯定也寫不好。
 寧小七便道:“我才回來,你便盜取官印,這是對我示威。你以為我找不到你,可我偏偏一查便查到你。你說,我能不能查到你家在何處?”
 “你想做甚!”神偷王問。
 “很簡單。你若爽快承認,我便不追究你家人的責任。若不承認,先將你押入大牢,我再去追查你家在何處。”
 “等我找到你家,不僅能找到證據,還找到你曾經偷過的寶物。我要說,你的家人是同犯!”
 “你可以與我賭,看我能不能找到你家。”
 神偷王被寧小七這麽一威脅,頓時猶豫起來。他偷官印時,從未想過會被抓住,還是這般快被抓住。
 他沒想到,寧小七還有這樣的本事。明明地上沒有鞋印,寧小七還是能追蹤到他的藏身之處。
 既然寧小七能從縣衙追到到他藏身之處,那寧小七便有很大可能查到他家在哪裡。
 這些年偷的東西, 肯定會有自己喜歡的留些在家中。他還有妻子兒女,不能連累他們。
 他得罪那麽多人,不少人對他恨之入骨,肯定想要動他家人。
 “我若認罪,你能否放過我家人?”
 “只要你認罪,我答應放過你家人。但你放在家中的那些贓物,要還給失主。”
 “我還有一個條件,你告訴我,你是如何追蹤到我?我鞋底無泥,落地無腳印。我自己仔細檢查過,沿途並未留下腳印,想憑鞋印追蹤到我,根本不可能!”
 “告訴你也無妨。只要你腳尖點地,我便能在事後辨認出來。輕功而已,腳始終要落地,只要落地,對我來說便是線索。我有特殊功法,別人看不到看不出的腳印,我能看見,也能分辨得出。”
 神偷王歎氣,知道自己只能認罪。
 他有家人,也有感情。他已不是當年意氣風發神偷,而是有感情的神偷王。
 “我認罪。”神偷王說道。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