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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看見主角光環》第九十四章 我叫尤爾
  我叫尤爾,是一個比蒙。

  我以前很不懂事,特別調皮,老實不聽族裡長老的話,更不聽媽媽的話,每天就知道胡鬧,從小到大創了不少禍。

  好在媽媽非常疼我,不管我闖了什麽禍,她都會帶著我去向那些族裡的長輩挨個道歉,還給被我欺負的那些小夥伴們給好吃的,不然我覺得說不定族裡早就沒人再理我了。

  而且媽媽從來沒有生過我的氣,不管我闖下多大的禍,她一次都沒有揍過我。

  我有時候覺得,如果換了是別的孩子,恐怕早就被揍死了...

  有一次我問過媽媽,為什麽不像別人家的父母那樣打孩子?

  媽媽說,因為我的爸爸是個英雄,他是為了族人而死的,她相信,不管我多調皮,將來我也一定可以像爸爸一樣成為英雄!

  可是我從來都不覺得爸爸是個英雄。

  雖然爸爸死的時候我才8歲,但我已經有記憶了,當時我們村子被一支人類的軍隊進攻,聽說人類城市裡有一種叫做角鬥場的地方,他們喜歡把我們比蒙抓去關到角鬥場裡,看著我們跟各種野獸廝殺,或者看我們自相殘殺。

  那次,人類的軍隊來了很多人,我們根本打不過,為了讓村裡的婦女和孩子逃跑,爸爸跟其他的叔叔們一起想要攔住人類的追殺。

  後來,媽媽告訴我說爸爸那天被人類殺死了。

  這算英雄嗎?

  我覺得也就那樣吧!真要是英雄,就應該像別的孩子的爸爸那樣,活著回來,而不是丟下我跟媽媽兩個。

  所以,我從小就告訴自己,我絕對不要當英雄,我要好好活著!

  那天早晨,是族裡所有孩子集體去洗澡的日子,我們比蒙就是這麽奇怪,洗澡都要一起。

  據說是因為我們的生育率很低,而且外面有很多壞人和野獸,所以必須統一行動,確保更多的孩子可以活到成年。

  感覺自己像犯人一樣,做什麽都要聽大人們的安排。

  所以我故意睡了個懶覺,媽媽怎麽叫我都不起床,就因為我不想跟大家一起洗澡。

  這叫反抗!書裡說過,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不過澡還是要洗的,不然身上會有味道,別人就不喜歡跟我玩了,尤其是像我這種比較頑皮的,更是每天都出一身汗,昨天我就感覺自己已經有點臭了...

  唉!為什麽比蒙的體味這麽大呢?我要是精靈就好了,聽人家說精靈一出生身上就帶著香味,連流出來的汗也是香的!

  雖然因為這個,精靈是人類最喜歡抓捕的種族,不過能夠讓自己身上不再有汗臭味,不再需要每周洗澡,我非常願意冒這個風險!

  那句話怎麽說的來著?風險與利益並存嘛!

  被我纏的沒辦法了,媽媽隻好偷偷的帶著我去洗澡,這種事情不能讓別人知道,不然大長老又要教訓我媽媽了。

  哈哈!我早就知道是這個結果,因為媽媽從來都不會拒絕我的要求!

  然後,媽媽就死了。

  每一個比蒙都是優秀的戰士,不分性別,所以,我非常確定媽媽當時一定可以躲開那些箭。

  不過她沒有躲,因為我站在她的身後。

  我就那樣站在媽媽的身後,看著那個人類把箭一支接一支的射過來,這個人類很奸詐,他發現媽媽想保護我,所以他的箭都是射向我的。

  說實話,我當時嚇傻了,完全忘記了應該閃開,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媽媽中了一支又一支箭,

看著我腳下的河水被染成紅色。  然後,那個人砍下了媽媽的頭,又打暈了我。

  其實他是先打暈我的,之所以我會知道他砍下了媽媽的頭,是因為他把我關在一個鐵籠子裡,而媽媽的頭就放在我的懷裡。

  我看著媽媽沒有閉上的眼睛,向她保證,今後我一定會很乖的,你可不可以不要死?

  可惜,媽媽再也聽不到了。

  我哭,我鬧,可是都沒用,這個籠子好結實,我的力氣不夠大,根本打不開,而且那個人類不知道給我灌了什麽東西,讓我渾身都沒什麽力氣。

  我試過想要殺掉他,或者身邊出現的其他人類,不過全都沒有成功,他們用鞭子抽我,鞭子上還帶有像倒刺一樣的東西,每一鞭子打在身上都特別的疼。

  我以為自己會死,或者會像族裡傳說的那樣,被他們跟野獸關在一起,看我跟野獸廝打。

  不過奇怪的是他們並沒有那麽做,每天只是打我一頓而已,也不像是要打死我的樣子。

  所以我隻好表現出一副非常聽話的樣子,他們讓我幹什麽我就幹什麽,給東西我就吃,不管好不好吃,也不管食物是不是沾上了他們的糞便,或者是發霉了。

  我知道,我必須非常聽話,才能活下去。

  隻用了十幾天的時間,我就能大概聽得懂人類的語言了。

  小時候,族裡的長老說人類的語言特別難學,他們為了跟人類打交道,有的甚至學了一輩子,但不知道為什麽,大概是那些人每天都會抽出兩個小時打我吧,而且他們每次打我的時候都會一直說話,要麽是罵我,要麽是互相笑著聊天,我就只是聽著,竟然慢慢的就學會了。

  這讓我很高興,至少如果他們哪天想殺掉我的時候我能稍微早一點知道。

  沒想到,他們竟然把我送給了另一個人。

  這個人看起來比我大不了幾歲,他很懶,每天能躺著就絕對不會坐著,能坐著就絕對不會站著。

  他貪財,膽小,有點像無賴,而且臉皮似乎超級厚,唯一的好處,就是他沒有傷害我。

  他不但沒有打我,還把我從籠子裡放了出來,給我治傷,最後更是把我送到了冰雪荒原。

  他叫科林,他喜歡黃金,我會永遠記住的,如果有一天能夠再見到他,我一定要送他一座用黃金堆成的山!

  嗯,首先我要搞清楚什麽是黃金。

  我依然覺得爸爸不是英雄,因為他被人類殺死了,比蒙不需要這樣的英雄。

  比蒙需要的,是那種可以讓人類再也不敢來欺負我們的英雄!

  這一趟,我在人類社會裡待了差不多一個月的時間,記住了三件事。

  第一,殺死媽媽的人叫坎貝爾。

  第二,救我的人叫科林,他喜歡一種叫黃金的東西。

  第三,除了科林以外,人類必須死。

  讓人類這個種族從大陸上消失,這才是比蒙需要的英雄。

  媽媽,我會成為英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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