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主角的故事裡都會有一隻龍。
有時候是作為反派出現,就是老土的勇者鬥惡龍的故事。
有時候是作為正派出現,說難聽點就是主角的坐騎。
在15歲那年,科林終於確定了自己絕不可能成為主角,從那以後他就老老實實的把心思都放在了賺錢上,對於龍的幻想也徹底拋之腦後了。
直到認識他認識了波波。
波波是一隻龍,而且還是一隻準成年龍,之所以要在前面加個準字,是因為他一直沒有通過成年試煉。
“你吃東西的時候能不能稍微注意點形象,別跟個餓死鬼一樣,龍的臉都讓你丟光了!”
科林一臉嫌棄的看著面前岔開兩條後腿,把自己的尾巴當作靠背,坐在地上啃烤雞的這條笨龍。
“反正又沒別人看到,嗝!”波波打了個嗝,拿起地上的壺咣當咣當的喝了幾口,“你說為啥我自己就做不出這麽好吃的烤雞呢?”
“讓你不要用龍炎,你非要偷懶,我有什麽辦法!”科林從懷裡掏出一個小本子,翻開念道:“上次的鱗片我做了兩副胸甲,賣掉了一副,50金幣,扣除手工費和材料費10金幣,再扣掉你吃掉的烤雞和果汁一共16個銀幣95個銅幣,還剩下39金幣83銀幣5個銅幣!”
念完以後,他又從懷裡掏出一個錢袋,丟到了波波身邊的草地上,“這是你的那一半!”
“嗝!”波波用小短手揉了揉肚子,又打了個嗝,撿起地上的錢袋,把裡面的一大堆錢倒了一地,然後一個個認真的數了起來。
合作這麽久了,科林當然知道波波的德性,這隻笨龍腦子裡就兩樣東西,一個是吃,一個是錢,每一次分錢都必須數的清清楚楚,有時候單數的銅幣兩個人沒法平分,就必須讓給他,不然自己還得給他寫欠條。
波波一邊數錢一邊嘟囔:“科林,我總覺得你扣10個金幣的手工費太多了,要不降成5個吧?”
這大概是他第一百次說這句話了,每一次見面都必然會有這段對話,科林的回答也每次都一樣:“你知不知道你的鱗片有多硬?很費手工的!不能降,不然你就自己做,我隻負責賣!”
波波不吱聲了,這段對話進行過那麽多次,他當然知道科林會怎麽回答,不過波波永遠都記得離開家之前母親告訴自己的話——
“錯誤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人都會犯錯,當你遇到強大的對手時,最重要的就是耐心,只要對手犯錯,你的機會就來了!”
他相信,只要自己堅持不懈的問下去,科林早晚會犯錯的!
“我走了,你待著吧,明天再來給你送吃的,別忘了把雞骨頭埋了!”
科林見天色不早了,起身朝村子的方向走去。
“嗯嗯!”波波正在數第三遍,他自認為最大的優點就是仔細,所以每一次拿到錢都必須數三遍才能放心。
總算是數完了,一個銅幣都不少,波波突然想起一件事,對著遠處科林的背影喊道:“別忘了那小子回去以後通知我啊!”
見科林遠遠的朝他揮了揮手,波波這才放心,他在地上刨了個坑,把剛才吃剩下的雞骨頭都埋進去,把土填好,然後才緊緊攥著錢袋,鑽進了旁邊的一個小山洞裡。
這個小山洞是科林幫波波一起挖的,作為波波的臨時住所,一人一龍有個約定,每當科林發現強大的勇士走進黑暗森林,都會在村子外點燃一小堆篝火,
然後把魔狼的糞便丟進去燒,這樣就能產生濃濃的黑煙,波波看到之後就會從黑暗森林出來,在這裡避避風頭,等勇士離開以後再回家。 雖然波波不知道科林為什麽眼光那麽準,每一次只要他說自己打不過,自己就一定打不過,但無數次的事實早已證明了聽科林的話準沒錯,所以現在他只要一看到黑煙升起就會第一時間跑出來,一分鍾都不會耽誤。
作為一隻龍,這種行為是非常丟臉的,不過好在只有科林一個人知道,波波在他面前早就沒臉沒皮了,所以完全不在乎。
不過最重要的原因是波波實在是被那些想要打敗惡龍揚名立萬的勇士給揍怕了...
科林一路哼著歌回到村子,先去拉姆大叔的烤餅攤買了兩個餅,又到村裡唯一的酒吧買了瓶麥酒,見這會兒客人不多,還跟尼婭姐姐聊了幾句,這才晃悠晃悠的往回走。
每次見到尼婭,科林都會感到一陣失落,初戀是美好的,卻也是苦澀的,從記事開始他就每天跟在尼婭的屁股後面玩,7歲那年他便立志長大了要娶尼婭當老婆。
然而,等他12歲那年才突然意識到,尼婭比自己大5歲!女孩子一般十八歲就要嫁人了!
科林倒是不在乎5歲的差距, 可問題是對尼婭來說,12歲的他不過是個小屁孩而已,在他14歲那年,19歲的尼婭就嫁給了跟她青梅竹馬的艾力...
大家都那麽熟,他當然不可能傻到去搶親,隻好把那份感情藏在心裡,從那以後,他對尼婭的稱呼後面就多了一個姐姐。
初戀啊,你是心中永痕的傷痛!
科林把這句話記在本子上,每當他有感而發的時候都會這麽做,他立志要用一本詩集來記錄自己的初戀,雖然截止到目前一共才寫了不到十句。
但他相信自己很有才華,終有一天,自己的名字一定會跟著自己寫的詩在整個大陸傳頌!
拉姆大叔做的烤餅還是那麽難吃,不過沒辦法,每次跟波波見面都會吃一肚子肉,必須吃點素的刮刮油,提升武技是沒戲了,至少得把身材保持好,不然將來怎麽娶老婆?
科林把店門打開,把躺椅搬出來擺在門口,舒服的躺下,15歲那年發現武技無法再提升,他就離開村子出去流浪了一年多,期間也進入過黑暗森林,最終他不得不接受自己只是個配角的事實,這才回到村子開了一家冒險者用品店。
從那以後他就開始了混吃等死的日子,見過了那麽多激烈的戰鬥,他早就對什麽爭霸呀、轟轟烈烈呀這些詞徹底失去了興趣,那麽多頭上戴著主角光環的都能掛掉,何況是自己?
掙錢,掙很多錢,然後娶媳婦,最好能娶個跟尼婭姐姐一樣漂亮的媳婦,然後安安心心的開店,有空了寫寫詩,這才是完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