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約等於五百次轟然倒地之後,Josh終於接受了自己穿越到華夏古代的事實,他現在的名字叫做喬十。
雖然在心中問候了聖誕老人及他家祖宗十八代千百遍,但比起平安夜在大雪中裸奔,現在這樣似乎也不錯。
怪就怪自己許願時不夠嚴謹,隻說希望把自己送到一個沒人認識的地方。早知如此,這個願望就應該是:送我去中東某石油大國做王子,鈔票多到數不完,美女多到抱不完。但無奈願是自己許的,認命吧!
萬事要往好的一面看,起碼現在不會轉過身,就看到明晃晃的園藝剪、拆信刀以及碎冰錐。
只是有一點Josh怎麽想也想不明白,為什麽明明心裡想的是英文,說出來就變成了中文。難不成,這個時空存在某種人工智能語言翻譯軟件?
(荷包蛋泡醋:沒錯,的確是人工,而且非常智能。這不廢話嗎?我安排你說英文,難不成還讓各位看官去請字幕組?)
Josh來這裡已經一個月了,對年代環境也有了充分的了解。
現在是大盛天安二十五年,雖然不知道等於公元多少年,但從生活水平來看,應該沒有和現代社會相差上千年,頂多幾百年吧。
現在的皇帝是位中年女子,姓夏,是位勤政愛民的好皇帝。她執政二十多年來,國泰民安,百姓安居樂業。大盛自建國以來,社會風氣一直比較開放,喬十很慶幸自己沒有被送到一個酸腐守虛禮的世界。
因為是女帝當政,所以女性也可以出來工作。縣衙裡就有一個,就是喬十第一天醒來時,拉著他衣袖擦鼻涕的美女。那個姑娘名叫郝可愛,負責衙門裡的財務。
這個縣叫做平安縣。縣衙一班人中,Josh覺得面相猥瑣的甄英雄,應該和正主喬十關系最好。甄英雄三天兩頭拉他去喝酒,說是可以活血化淤,治療他溺水後的癡呆症。
Josh一開始挺煩他的,不過幾頓酒下來,Josh居然找回了一點在NY市泡吧的感覺。只是白酒實在不順口,令他萬分懷念Scarlett調製的雞尾酒。
至於甄英雄,這個小夥子其實心腸不錯,就是臉醜點。算了,就勉為其難收他做個徒弟吧。等他把追女絕技都學會了,自己也多一個僚機。
Josh從眾人口中得知,正主喬十在橋上看到河裡有個姑娘在奮力劃水,就立刻從橋上跳下去救人,完全忘記了自己不會游泳,最後反被那個姑娘救了起來——原來人家是在為十鄉聯合游水大賽做準備。
Josh對以前的事完全沒有記憶,眾人也不以為奇。他溺水昏迷數日醒來,之後經常翻白眼轟然倒地。眾人一致認為他是倒地時把腦子摔壞了,所以忘記了以前的事。
“唉,也不知道那個真正的喬十如今在哪裡,他不會穿越到NY市去了吧?”
Josh想到自己落水前的一堆爛攤子:三個女友上門算帳;雪中裸奔被拍;第二天滿世界的頭條《花心“小小”副市長險被閹割,平安午夜裸奔慘遭雷擊落水》……越想越覺得待在平安縣也不錯。如果正主喬十真的替自己背鍋去了,那也只能為他祈禱了。
其實剛到平安縣的時候,Josh對回國並不死心。他曾經計劃一路向東走到海邊,然後坐上大輪船渡過太平洋,到達米國西海岸登陸。
大家都說戀愛中的人智商為零,原來受到重大刺激之後也一樣。
Josh後來才慢慢發現自己的計劃漏洞百出:先不說自己能不能活著向東走到海邊,
也不說有沒有可以撐到抵岸之前不散架的大輪船,就算走超級狗屎運,讓他Josh沒被強盜山賊殺掉,掉到大海沒被鯊魚吃掉,活著爬上了米國的土地,他對著一片荒蕪的米洲大陸做什麽,跟印第安人比射箭嗎? 想來想去,別無他法,只能安心適應。
適應的過程很難受,但Josh總算是挺過來了。好在他平時對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的依賴不算太重,只要忽略沒電、沒自來水等不便利,說平安縣是天堂也不為過。
平安縣的景色放在現代社會,肯定是十A級景區,這裡不僅有美景,還有美食與美女。Josh以前在NY市時,雖貴為副市長,但追女生也要費九牛二虎之力,送花送包送珠寶,還得低聲下氣。現在不同了,貼心好聽的話說上幾句,再來個瀟灑的pose,拋一個飛吻,人家姑娘恨不得把生辰八字給你送過來合一合。
緩過勁兒之後,Josh就對縣衙人員以及各人的工作職責做了一系列的了解。
因為縣人口剛剛夠上縣的級別,所以縣令大人最關心縣裡年輕男女的婚姻問題與生育問題,就怕人口出現負增長導致撤縣,這樣自己就丟了飯碗。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操碎了一顆紅娘心。
(縣令大人:阿醋大人,你要寫得具體一點,多少人口是剛剛夠上縣的級別?你不能讓本官終年奔忙,卻沒有目標啊!
荷包蛋泡醋:那個……那就十萬吧。
縣令大人:太多了,阿醋大人,你要忙死本官嗎?
荷包蛋泡醋:我是作者,我說了算,你無權反駁!
縣令大人:強烈要求換作者,強烈要求換作者……)
二十多歲的甄英雄出身拳師世家,主要負責縣裡的治安工作,和捕頭、捕快們特別熟。此人看見美女就兩眼發光,兩腿發軟。
喜歡翹起蘭花指的彪形大漢叫武壬,主管縣裡的衛生。主要就是負責街道清潔、治理河流、管理糞夫之類的。
他祖上是武將,世世代代家裡生的全是男孩,爹娘想生女兒想瘋了。但在連生了八個兒子後,也不得不放棄造人計劃,將最小的兒子武壬當女孩養大。
至於老大至老八,名字則是:武甲、武乙、武丙、武丁、武戊、武己、武庚、武辛。習武之人,取名字比較隨意。
(武壬:阿醋大人,我看是你隨意吧,你給喬大人弄個喬十就算了,為何我們家也這樣排,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有什麽區別?你有沒有文化啊,還學人寫書,切!
荷包蛋泡醋:取名字很難的好嗎,我憋了幾天才憋出一個荷包蛋泡醋,有本事你自己來取取試試,切!)
Josh想到自己那坑孩子不眨眼的老爸老媽,不由得感歎:坑孩子是一門不分國界和年代的技術活。
縣衙的文書是個出身書香門弟的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名叫賈文豪,一緊張說話就結巴。縣裡的文書工作全歸他負責,年紀輕輕就寫得一手好文章,書法也相當漂亮。
賈文豪暗戀郝可愛已久,自以為沒人知道,其實滿世界的人都知道。
而正主喬十,則是縣丞,縣令大人的副手,說白了就是專給縣令大人擦屁股的人。經過十幾天的觀察,Josh發現縣令大人實在是一個能力有限的糊塗蛋,看來以前的喬十沒少給他擦屁股。
“這跟我原來的工作有什麽區別?”Josh也不知道是該哭還是該笑。
真正讓Josh決定留在這裡的原因,是甄英雄的一番話。
有一次Josh問甄英雄,自己為什麽名叫喬十。甄英雄回答他說,因為他排行老十。可惜前面九個哥哥姐姐都沒活下來,父母在他出生後沒多久也去世了,他是吃百家飯長大的。Josh對正主喬十頓時充滿了憐憫,也對這裡的百姓產生了無限好感。
在NY市政界多年,爾虞我詐的日子過久了,Josh其實已經心生倦意,現在又何嘗不是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利用這次機會,真正做一些對社會有貢獻的事。
“你這個穿紅衣的胖糟老頭子,你把我送到這個地方來,我是不會認輸的。我會在這裡做個最棒的縣丞大人,造福百姓,你是無法打敗我的。從今天起,我就是喬十!”
喬大人又在一手叉著腰一手指著天說胡話了,眾人搖搖頭。不過大家已經見怪不怪了,怎麽能對一個摔壞腦子的人要求太多呢?
想當初喬大人剛醒來後的連續七天,恰逢每夜大雨,他每晚在雨裡放風箏,一邊跑一邊高喊“快來劈我吧”,怎麽勸都不聽,現在這樣已經有進步了,他能健康地活下去就好。
“可憐的喬大人,人家真是心疼。”站在遠處的武壬翹起蘭花指,如西子捧心般按著自己的胸口。之前的喬大人多麽有文采,多麽儒雅,結果英勇救人,變成如今這副傻X模樣。
“唉,真可惜,不過他還是那麽好看!”七尺大漢猛地一甩頭,邁著雄壯的步伐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