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昭昭銷售出去一雙皮鞋,很高興。
他的“小程的鞋”店庫存減少了一雙,銷售量由0變成了1。
本來,賣出去的那雙鞋子,他應該自己穿。
皮鞋賣掉了,他卻沒有又軟又輕便的皮鞋可以穿上腳了。
程昭昭動了第二次買鞋的念頭。
這一次,他想一次性買兩雙鞋。
其中一雙自己穿上腳。
另外一雙鞋,是為他的淘寶網店備的貨物。
他想過,如果備的那一雙鞋子,賣不掉了,他還可以自用。
反正88元包郵的便宜皮鞋,要說質量有多少,可能談論不上。
一雙這樣的鞋能穿多長時間,也說不準。
萬一備貨的鞋賣不掉,兩雙皮鞋都自己穿,未尚不可。
像這種價格低的皮鞋,買兩雙就買兩雙皮鞋吧!
程昭昭再次購鞋,沒有使用旺旺大號,使用了小號。
他擔心假如使用大號,皮鞋的原賣家細心一些,就會查出來,“秒秒鍾一二三”這個大號,就是“小程的鞋”店的賣家旺旺號。
這等於說,程昭昭盜用了別人產品的名稱,從別人店鋪拿貨又再次轉賣的過程,沒有秘密可言。
程昭昭相信那個把網店生意做得風生水起的賣家,走過的橋,比程昭昭走過的路更多。
人家具有更多的賣家經驗。
人家不會比程昭昭傻,只會比程昭昭聰明。
那樣的話,程昭昭所謂的“創業”,將會陷入一種陷阱之中。
程昭昭斷然否定了用大號再次買皮鞋的方法。
他使用的小號,名稱叫“我曾用心愛你”。
現在,“我曾用心愛你”與原賣家通過旺旺,溝通起來。
“我曾用心愛你”說:“我想買兩雙皮鞋,價格88元那種。”
原賣家說:“可以的,親。”
“我曾用心愛你”又說:“買兩雙,價格優惠一點。”
原賣家回答道:“親,我店沒利潤的,隻做銷量和信譽。”
“我曾用心愛你”不甘心,追問道:“每雙皮鞋少一元錢,你留一個回頭客我,好不?”
“我賣兩雙皮鞋虧兩塊,你能賣給我嗎?親!”原賣家如此回復。
“那就算了,我先去別家看看。”“我曾用心愛你”故意這樣講。
不料,原賣家卻說:“親,你如果能夠買五雙,我虧兩元錢,與你交個朋友啦!”
程昭昭心裡暗暗在笑。
這個原賣家發的快遞,選用了亨特快遞包裹業務。
按照這個業務的一般收費標準,省外發貨,每超過起重一公斤,加收快遞費三元。
如果兩雙皮鞋的總重量一公斤,快遞費六元。
如果五雙皮鞋的總重量三公斤,快遞費十二元。
假設原賣家是亨特快遞包裹業務的大客戶,五雙皮鞋的快遞費,對方可以降到十元錢以下。
哈哈!
賣得越多,原賣家越不會虧損,反正利潤越多。
這是選擇快遞業務,擠出來的利潤。
“我曾用心愛你”才不會受,競爭對手的誘惑。
“我曾用心愛你”果斷地回答:“我不要五雙,我只要兩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