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話,小丫頭進了屋,王封愣了一下跟進去。小姑奶奶從袖子裡掏出一部袖箭,示意瘋秀才按在自己胳膊上。
很顯然小姑奶奶不是傻白甜,而是有自己的想法,對那個郝五表現出足夠的警惕心。
瘋秀才搖搖頭:“我不用這個!”
說著話猛地掀開衣服,嚇的葉霜驚呼一聲捂住眼睛,隨即從指縫間看到一堆暗器!
O!小丫頭嘴長成了圓形,這麽多暗器,難怪他的弩箭可以雙手擊發。
這是職業玩兒家啊,難怪這家夥不肯換一套好衣服,還以為不好意思花自己的錢呢,感情因為這個。
這套道袍看上去陳舊老土,裡面卻是內有乾坤,王封湊到葉霜耳邊:“我保護你!”
簡簡單單四個字,讓小姑奶奶感覺到溫暖,只是這家夥為什麽喜歡湊過來講話?
這種感覺很奇怪的呀,被他的氣息刺激到耳邊的容貌,渾身都酥酥的麻麻的。
小姑奶奶感覺心跳加速,臉上燒得能煎雞蛋,嘴裡的話卻足夠剛硬:“滾遠點!誰要你保護!”
三個人穿街走巷,感覺就是要繞迷糊二人,王封對郝五加了小心。
有些人表面忠厚暗地奸詐,小心無大錯,瘋秀才畢竟不是初出茅廬的雛兒。
不過想要在燕京城地面繞暈他,簡直是癡人說夢麽!四百年後的燕京城如何?
那麽繁複的街路,王封都能閉著眼睛從西北走到東南,不要說1638年的燕京城。
這裡太規矩了,到處都是橫平豎直的街巷,想要迷路都難。
倒是葉霜皺緊眉頭:“還有多遠?我們來到哪裡了?”
郝五苦笑道:“大小姐莫怪,這是道上的規矩,房頂上有人盯著呢,不轉足了圈子進不去地兒!妥了!”
前面是一幫衣不蔽體的窮孩子,忽然從牆根那兒撲過來,三個人瞬間被湧進一個逼仄的胡同。
走過隻容一人通過的胡同,是一個更加晦暗的過道,更像是長長的走廊。
穿過走廊是一個碩大的賭場,裡面人聲鼎沸,沒有人搭理三個人。
每個人都盯著自己的牌面,只是空氣未免太汙濁,汗味兒腳臭味還有吃大蒜的臭味。
簡直堪比漚製了一個月的泔水桶,甚至比那味道的層次更豐富,葉霜捂住口鼻:“這裡就是了?”
不等郝五說話,一個沒有鼻子的家夥,走過來訕笑著:“三位這邊請!郝五你可以走了!”
啥意思?王封似笑非笑盯著沒鼻子,郝五一抱拳:“我在外面等著二位!告辭!”
說完話乾脆利落的離開,沒鼻子在前面帶路,三人穿過人群來到裡面,一個不起眼的小角門。
站在角門前,沒鼻子拿出兩個面具,是那種戲台上慣見的臉譜造型:“請戴上!”
入鄉隨俗!二人沒有二話,接過來戴在臉上,如此細節讓王封暗自警惕。
角門很低超級低,幸好二人都不高,穿過角門,裡面安靜了很多,只有十幾個人在賭。
跟外面數百人相比,簡直是太安靜了,沒鼻子伸手示意:“二位請隨意,這裡價值千兩以下都可以下注!”
我去!居然是來賭博的,洗錢麽?王封瞬間反應過來,無非是借助賭場這個龐大的渠道,把犯忌的贓物流通處去。
倒也是一個不錯的辦法,葉霜冷哼一聲:“我不賭!”
“不!您必須賭!進入這個房間,不管輸贏都要下注,否則別想出去!”
戴面具都不能給妲己安全感,
足見能進來賭博的,沒有一個是清白的。 小姑奶奶咬著牙:“我的東西超過一千兩!”
小丫頭無非是找茬,沒鼻子笑笑:“連升三級在這裡不合規矩,必須一級一級來,放心你們帶來的物件,一定會有精準的估價。”
必須麽?王封忽然問:“跟他們賭?贏來的豈不是一樣見不得光?”
愚蠢的問題,沒鼻子搖搖頭:“參與的任何物件,都會被作價,不會出現任何人的物件,進入您手中的結果。任何人帶進來的物件,都別想帶出去,除非重新裝飾之後買回去!”
好吧!一枚鵪鶉蛋大小的鑽石,出現在瘋秀才手中,這個是貢品之一,盡管這個時代大家不認鑽石。
但是燈光下璀璨的光芒,著實亮瞎了眾人的眼睛,賭桌邊一個人一皺眉:“金剛石?你要當瓷器匠麽?”
呃!王封呆住了,他忽略了一件事,這個時代大明人不識貨,或者說根本不把鑽石當成寶貝。
虧大了!換做四百年後,這枚鑽石價值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現在卻被人鄙視了!
瘋秀才卻不在乎別人的眼神:“鑽石恆久遠一顆永流傳!這是象征純潔愛情的寶石,拿一枚送給女人,代表你對她最真摯的愛意!”
咳咳!軟肋忽然挨了一記,小姑奶奶生氣了,生氣自己沒有把鑽石送給她?
哈哈哈!一個人大笑:“送女人的東西, 回頭我買了,作價多少錢?別欺負小孩子!”
這面具沒特麽什麽用,人家一眼就認出來了,沒鼻子小心翼翼接過鑽石認真看。
半晌看向王封:“先生以為價值幾何?”
你特麽不識貨能價值幾何?王封歎口氣:“原本這是給我最心愛的人,只是最近手頭緊,不得不出售,百兩紋銀!”
我草!那個感興趣的家夥罵道:“蒙誰呢?百兩買一個金剛鑽?買回來去焗缸焗碗?”
瘋秀才冷笑數聲:“露怯了吧?這東西不只是送給女人,鑲嵌在戒指和項鏈上,更是鑲嵌在鳳冠王冠上,是最璀璨的那一顆!”
啊?如此貴重?沒鼻子深深看一眼王封,轉身到角落的吧台前,似乎拽了一根繩子。
吧台後面開了一道門,閃出來一個邋裡邋遢的小老頭,接過鑽石認真觀看。
既來之則安之,王封和葉霜安靜的等著,那個小老頭看一眼瘋秀才:“我在傳教士手上見過戴蒙德,沒這個大,據說價值萬金。這個足有那枚戒指十倍大,要價千兩都不貴。”
真有識貨的?瘋秀才感覺自己小瞧了明朝人,他後悔要少了,其實百兩紋銀不少了。
一百兩紋銀相當於六十多萬元,四百年後那些富豪,有幾個戴著六七十萬鑽石在外面逛的?
那是暴發戶的做派,隨行就市吧,又能怎樣?倒霉的鑽石,來錯了時代啊!
這個時代玉石為王啊,王封只能要價這麽多:“多謝先生!這枚鑽石超過十克拉,算得上是鎮礦之寶,換一百兩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