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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什麽渣男》第298章 這軟……這飯真香!
早飯花了自己六十多,林放想想都覺得心疼,好在中午可以在方靈仙那裡蹭一頓,勉強可以讓他回回血。

反正按照約定俗成的習慣,誰約飯,誰買單,林放蹭的心安理得,沒有一點男人就該買單的自覺。

人生而平等,無論男女。

大牛還留在律所,還比約飯的地方更遠,打車過去取車太浪費,林放打算先跟方靈仙吃飯,然後蹭她的車去拿車,不要太完美。

好歹林放如今也已經身家過千萬,卻毫無有錢人的自覺,依然秉承著老林家“勤儉持家,能省則省”的祖訓,盡量少花錢多辦事,最好不花錢也辦事。

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了,林放打車前往赴約地點。

府總路地處市中心繁華商業圈,不遠處就是大名鼎鼎的熙春路步行街,再過去一些則是另一條星紅路步行街。

往北一些,在早些年電商沒有崛起的時候,曾經無比繁華,號稱電信一條街,如今繁華落幕,只剩下零星的人氣。

還在這裡淘手機的,大多是不太關注網絡的老年人,他們路過每一家門店,都能享受極為熱情的招呼,很多時候,都讓人有種賣家遠比買家多的驚訝。

約的地點是府總路的獨一門烤肉,他們家的鵝肝、薄五花、藏香豬、牛舌,人氣都很高。

林放趕到的時間不早不晚,一般約午飯,十一點開始就是飯點兒,十一點半左右趕到剛剛好。

等女孩子,林放還是有經驗的,不過不是什麽戀愛經驗,而是相親經驗。

以他上一輩子相親多年的經驗來看,十個女孩子,九個沒有時間觀念。

當她說“馬上到”的時候,可能她還在化妝。

當她說“路上有點堵,還有一會兒”的時候,她可能剛剛出門。

當她說“催什麽催,就快到了”的時候,她可能才剛剛打到車。

一開始,林放遇到這種相親對象,通常都是約定時間十分鍾內不到,直接拉黑,果斷走人。

後來被老媽多次“愛的雷霆教育”之後,林放不得不把這個時間延長到半小時、一小時……慢慢的也就麻木了,他發現,大多數女孩子不守時不說,理由還花樣翻新。

最普遍的一個理由是:“哎呀,我化妝還不是為了表示對你的重視,多花了一點時間,遲到一會兒有什麽嘛,你不要那麽小氣嘛!”

林放來到獨一門烤肉店的門口,四下看了看,準備先找個地方休息一下,他可沒打算在門口傻等。

讓林放意外的是,方靈仙的聲音居然從烤肉店裡傳來,她居然先到了!

“林放,這裡!進來,快進來呀!外面太熱了!”

更讓林放感到意外的是,方靈仙站起來的地方,豎著一棵桃樹,她頭頂桃花片片,身上粉裙翩翩,若是有一陣小風,能吹起她的衣裙,吹落桃花無數,想來畫面也是極美的。

店內的裝修充斥著一股武俠風,雖不能暢想桃花樹下桃花仙的仙道美景,卻也能稍稍一窺桃花樹下桃花女俠的江湖風韻。

林放應了一聲,走近細瞧,微微覺得有些遺憾,桃樹、桃花都是裝飾用的道具,並不是真的。

想來也是,桃花只在三四月開放,現在這個時間,桃子都已經成熟上市了,哪裡還有桃花可瞧?

“坐吧,我們是點菜,還是求菜?”

等到林放坐下,方靈仙抓起一個簽筒,Duang的一下,砸在林放面前。

簽筒裡刻有“九轉肥腸”、“川派五花肉”、“巴掌牛排”、“內蒙小牛舌”、“一式鵝肝”字樣的竹簽,擺的滿滿當當。

一根竹簽,

就是一道菜。除了看到中意的自行選擇,還可以抱著簽筒搖晃,搖出什麽吃什麽。

這對選擇恐懼症患者林放來說,簡直就是天大的福音。

他最煩的就是選擇,成年人選什麽選,不能都要嗎?

又不是吃不了!

咕!

林放看了看簽筒,又估了估自己的度量,咽了口口水,他發現,他還真是吃不了。

他又不是施小鹿那個小吃貨,要是她在話,這一桶,可能還真不夠她吃的,兩桶都夠嗆!

“還是……求菜吧!”

林放對點菜這種方式敬謝不敏,要不然早上他去買早飯的時候,也不會每種豆腐腦統統都要了一份,吃的時候,還每種都挑出來一些。

選擇困難,簡直無解。

“好,那你求吧!”

“好,我求……”

嘖!

話是這麽個話,可怎麽聽著就有些別扭呢?

畢竟,錦城話裡面,“挨球”可不是個什麽好詞,什麽你求、我求的,總感覺裡面是不是把“挨”字給省略了。

林放暗自腹誹著,晃動簽筒,感覺差不多的時候就往上一抖,再抖……

別說,聽著竹簽掉落在桌面上,發出清脆的聲響,還真是挺有意思的。

方靈仙隨手抓起一根竹簽,面露喜色,她脆聲對林放道:“林放,你這可是一支上上簽,簽上說你紅鸞星動,婚期將近!”

啪嗒!啪嗒!啪嗒!

林放一個激靈,手一滑,簽筒裡的竹簽雨點似的滑落,他手忙腳亂的把簽筒放在桌上,都顧不得去撿,隻想起身跑路。

開什麽玩笑,一頓飯就想判我一個“有妻徒刑”?我可沒這麽廉價!

我就知道,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你這哪裡是請我吃飯,分明就是請我入獄!

“撲哧……”

看到林放驚慌的反應,方靈仙忍不住笑出聲來,她道:“逗你的啦,你求的這道菜叫做’泰式扒雞腳’,扒雞紅紅的,可不就是紅鸞嘛,嘻嘻……”

紅鸞你個鬼啊!

老子差點沒被你給嚇死,我還以為你恨嫁了,想要逼婚呢!

我太難了,你們這些前女友,就不能讓我省點心嗎?

有些玩笑不好開的,開多了我怕我心臟受不了!

林放忽然有些後悔來吃這頓飯了,林家祖訓,有時候也不是非要遵守不可的,為了貪一點小便宜,弄不好就要吃大虧,幸虧方靈仙只是開玩笑,要是真的可就慘了。

她簡直有騙財騙色的嫌疑,騙色倒也罷了,騙財可就不能忍了,我賺錢點,搞到千萬身家,我容易嗎我?

呃……好像……好像也挺容易的吧?

林放認真思索了一下,發現自己現在的身家千萬,光收前女友的紅包就收了四百多萬,靠著前女友拿到遺囑,又搞到了兩百萬獎金。

也就是地下賭場那一次,他是靠自己的本事,贏了五百多萬,算上落輕語、古朋飛贏的他分紅的部分,到手八百多萬,可最後,他又是靠了前女友,才能安安穩穩的,最終把錢拿到手。

仔細一算,這錢來的好像也不是特別艱難,吃軟飯嘛,能有多難……

呸!

什麽吃軟飯,什麽靠前女友,我都是靠自己!

林放果斷把腦子裡的那些“不該有”的念頭統統趕走,他才不承認自己是個軟飯王呢。

“靈仙,你這玩笑開的,太嚇人了,我大學還沒畢業呢!”

“是啊,你還小,怎麽可能結婚?”

看到林放拍著胸口松了口氣的樣子,方靈仙臉上掛著笑,眼底卻有些黯然。

是啊,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雖說我也只是比你大了五歲,可五歲一個代溝,女大五賽老母,老了呀!

現在看看那些粉嫩嫩的零零後,花兒一樣的年紀,真是好羨慕她們。

更可恨的是……她們已經可以光明正大的和我搶男人了,要是能早點……

方靈仙趕走那些不切實際的幻想,她也知道,這不可能。

她和林放現在的關系,往好聽點說是朋友關系,可實際上,彼此互為前任,哪裡還能扯上什麽關系。分手時候,說的什麽以後是朋友,送上的那些祝福,統統都是假的。

要是不能複合,哪有人希望和前任保持聯系,哪有人希望前任能過的更好的?

前任要是過的好,那豈不是證明自己太過失敗?

只有前任過的不好,才能讓人安心!

“好!既然你求了這麽多簽,那我們就把它們統統吃掉,大吃一頓,慶祝我們重逢!”

方靈仙大手一揮,叫過服務員,道:“來,幫我們把這些菜,都端上來!”

服務員查看了一下竹簽,也有點傻眼,她建議道:“兩位客人,你們點的稍微有點多,可能吃不了,我們店裡的菜,分量都不小的。”

方靈仙不滿的道:“我難得闊氣一次,你別拆我台,大不了吃不完我打包,不會浪費食物的!”

服務員為難的看了一眼林放,那眼神仿佛在說:還不快點攔住你的女朋友?她闊氣你掏錢,浪費的還不是你的血汗錢,你是不是傻?

林放看了看服務員手裡握著足有多半桶竹簽,摸了摸肚子,道:“我最多只能吃一半,還是少點一些吧,烤肉涼了就不好吃了,打包也有點浪費。”

“咦?你現在飯量這麽好了?”

方靈仙詫異的看了一眼林放,點頭道:“那就沒問題了,不用打包,可能還有一點不夠。服務員,上菜吧。”

林放:“???”

他吃驚的望著方靈仙,仔細回想了一下自己和方靈仙吃飯的經歷,發現就只有上次一起密室逃脫之後那一次。

當時方靈仙吃的並不多,感情是隱藏了真正的食量?

仔細一想,林放又覺得沒什麽好驚訝的。

習武之人能吃,這不是基本操作嗎?

想通這一點,林放點點頭,對服務員道:“我們能吃的完,上菜吧。”

服務員無奈的抱起一大堆竹簽,找了個托盤拿走。

勸也勸了,暗示也暗示了,別人不聽,她也沒辦法。

好良言難勸作死的鬼,活該你錢包出血!

要不是看你長得帥,我才懶得理你!

服務員嘀嘀咕咕的把竹簽拿去廚房點餐,一會兒她還要回來幫忙烤肉,很忙的。

等了片刻,服務員再回來的時候,推了一輛餐車過來,一路招搖過市。

沒辦法,林放這一桌要的菜量太多,一輛餐車裝的滿滿當當的,差點沒裝完。

這要是全人工上菜,怕是要六七個大漢才行。

服務員幫著先把肉菜擺上桌,然後道:“兩位客人,我先幫你們烤一下招牌鵝肝好嗎?我們家的鵝肝比較肥嫩,油脂很多,先烤鵝肝,再烤其他菜,風味會更好。”

隻用聽的,林放就感覺嘴巴裡口水快速分泌,有些迫不及待,只是這種時候,還是要稍微尊重一下女孩子的意見,畢竟是方靈仙買單!

“你覺得呢?”

“沒問題,就先烤鵝肝吧。不過現在時間也不早了,我們有的餓,有什麽什麽吃的,先墊一下?”

服務員動作很是敏捷,她從諸多肉菜裡面,端出冷吃兔和焦糖豆花來,放到兩人面前,笑著道:“這是剛剛兩位抽簽的時候,抽出來的小吃,可以作為餐前小食食用哦!”

林放暗自拍了一下大腿,這會兒也反應了過來。

方靈仙老是“求簽”、“求菜”的一通洗腦,他都忘了神前的簽筒才是求來的,別處的簽筒是抽來的,抽簽才是正解,一時不察,結果白白挨了半天求!

當下,林放也不客氣,直接搶過冷吃兔,道:“我早上吃了豆腐腦,不想吃豆花,這個冷吃兔,歸我了。”

“謝謝!”

方靈仙一臉開心的對林放道:“我就知道你沒忘記我喜歡甜食,我早就聽說他們家的焦糖豆花和冰淇淋一樣好吃,豆香濃鬱,甜而不膩,我可是期待已久啦!嘻嘻……”

“不……不客氣……”

林放本意是想氣氣方靈仙,搶走她的肉菜,沒想到歪打正著,卻給她留下了她更愛的甜食,以至於她的好感值不降反增,這到哪裡說理去?

冷吃兔是貢自的名小吃,可以當零食,也能當下飯菜,還可以當下酒小菜,十分百搭。

拇指大小的肉丁,裹滿了花椒的麻香辣椒的辣味,一口下去,兔肉嫩滑易嚼的口感因為過油炸了的關系,表皮變的有些酥脆,兔肉卻依然保留著嫩滑,在椒香麻辣的滋味烘托下,口水止不住的快速分泌。

冷吃兔裡的辣椒也是可以食用的,炸製的火候剛剛好,和一種名為“辣椒脆”的炸辣椒零食口感相差仿佛,配菜是腰果,同樣酥脆。

整整一盤小吃,居然沒有多少不可食用的輔料,著實讓人詫異。

不過,林放倒是有些理解,為什麽服務員一再強調,他們店裡的菜分量大,可能點多了。

只是一道餐前小食,就能一窺究竟。

就在林放享用冷吃兔的時候,服務員已經開始烤製鵝肝,她烤到鵝肝表面金黃的時候,就分別裝在兩個小盤子裡,送到林放和方靈仙的面前。

林放有時候覺得,入口即化、肥而不膩這些詞幾乎要被人用爛了,好像什麽好吃的東西,都能跟這兩個詞扯上關系似的。

可當鵝肝在服務員的提醒下,蘸上秘製梅子醬,真的放入口中,都不用咀嚼,只是上下嘴皮輕輕一碰,鵝肝就在口水的滋潤下迅速融化。

鵝肝的肥膩,在先是出油,後被梅子醬中和之後,融合到恰到好處,好吃的讓人頭皮發麻。

僅僅只是一家人均百元的烤肉店,做出的鵝肝就如此肥美,若是吃到頂級鵝肝料理,那得多麽讓人神往?

林放搖頭趕走腦子裡的暢想,果斷繼續享用面前的招牌鵝肝。

其實也不是沒有遺憾,服務員到底不是專業廚師,火候的把控不夠精準,要是換成林放來操作,起碼還能讓這鵝肝的味道再好上三分。

不過,自己烤味道是好,卻又少了幾分不用動手就能一直吃的“烤肉樂趣”。

兩相比較,林放又不是古朋飛那個老饕,還是願意不動手一直吃!

鵝肝之後是杏鮑菇,吸收了鵝肝精華的杏鮑菇, 更加美味。

杏鮑菇之後是小牛舌,這玩意烤的很嫩,蘸上辣椒面,好吃的讓人恨不得叫上幾聲。

之後是洋蔥圈套烤鵪鶉蛋,接著上巴掌牛排。

服務員很貼心,嚴格按照一葷一素的節奏烤製,絕不浪費一點肉製品分解出的精華油脂,後續接棒的素菜,也因為多了幾分肉味,更加醇香。

吃烤肉,生菜、青椒和蒜片都是必備,攤開一張鮮嫩多汁的生菜,裹上牛舌、放入洋蔥鵪鶉蛋,再撒上蒜片,丟幾片青椒,裹成一個菜包塞進嘴裡。

層次分明的種種味道一次在嘴巴裡爆開,幸福就是如此簡單。

看起來很多,服務員一再嘀咕林放和方靈仙肯定吃不完的一道道菜,在林放和方靈仙,主要是方靈仙的努力之下,居然慢慢的被消滅乾淨。

林放明顯能夠感覺到,自己的食量似乎有所提升,也不知道是因為跟著方靈仙吃的太香就多吃了一點,還是早上運動量夠大,打開了胃口。

最後,再喝上一口自製酸梅湯,或是檸桔乳酸菌,今天這頓飯,也就完美收尾。

酒足飯飽,人容易變得慵懶,林放靠在椅子上,懶懶的有些不想動。

偏偏服務員不識趣,帶著幾分促狹,站在他面前問道:“先生,我們可以微信也可以刷卡,您要是用現金的話,我們找零困難,可能會用小禮品或是禮券補差價。”

喲呵,故意的吧,沒看出來爺是吃軟飯……呸,爺是被請的那一個嗎?

林放橫了她一眼,望向方靈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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