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部小說,特別痛苦,因為感覺要去除暴力和謊言難於上青天。
我一直以為暴力和謊言的存在是因為貧窮。猴群的‘’大同‘’社會裡,謊言和暴力是必備的技能。
可真的是這樣麽?
魯迅說的就對嗎?
我只是說不出話,腦中反覆閃出《狂人日記》的話語:
“”自己想chiren,又怕被別人吃了,都用著疑心極深的眼光,面面相覷。“
如果這種冷漠是出於理智,那或許沒什麽,
可這種冷漠如果是處於被吃慣了,那又該如何?
揚州shiri,嘉定santu,反抗又有什麽用?
魯迅的反抗又有什麽用呢?
可不反抗,出路又在哪裡呢?
西方發展出個人私有製,保障個人有獨立人格,不用看別人臉色,讓人可以少說一些謊言,可仍有暴力啊。
對話和契約仍不能消除暴力......
人終究是有罪的麽?
嗚呼,實在說不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