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
九點。
港島總區,大樓。
莊世楷坐在辦公室裡翹起二郎腿,手中端著杯咖啡,低頭喝下一口咖啡。
只見他手中動作有些匆忙,放下咖啡後,抬頭朝標叔問道:“找我咩事?”
“長官,有件棘手的偽鈔案找你匯報。”周華標穿著白製服話道。
“偽鈔案?”莊世楷神色詫異,目光放到周華標腰間,不知標叔戴的是水槍還是真槍…
李明物送回來的“善良之槍”,當然是還給物歸原主了啦。
而他在乾掉李明物的時候,還特意護好“善良之槍”的第一次,沒有拿著“善良之槍”殺人,可謂是盡心盡力的好兄弟。
標叔點頭說道:“對,是一起偽鈔案,目標是一個叫作譚成的生意人。”
“他明面上經營一家書店,名下還有地產、金融、高利貸的生意。不過,以前大富偽鈔集團的骨乾,實際上是個偽鈔大王。”
“幾年前,我們成功打擊大富集團,大富集團倒台,他反倒成功上位,接管整個集團渠道,重新開始做偽鈔生意。”
“近年來偽鈔做得越來越大,FBI通過國際刑警部,已經向警務處提出控訴了。”
標叔攤開一份文件,把文件遞到面前:“這是資料。”
莊世楷接過資料,第一頁便是“譚成”穿著風衣,摘下墨鏡,面露邪氣的側面照。
莊世楷看著譚成感覺有些刺眼,微微皺起眉頭:“就是抓姚富的那次?”
大富集團其實港島一個挺知名的貿易公司,老板叫作“姚富”,曾經在商界還挺有名氣。
莊世楷在某次酒會上見過他,之後就下令把他抓了。
畢竟,姚富當時的偽鈔生意,確實影響甚大,一定程度甚至給地主會的金融體系造成一定的假幣危機…
莊爺不抓他都有鬼了!
而當時姚富手下兩大頭馬,一個叫作“Mark”,江湖人稱“小馬哥”,一個叫作“宋子豪”,江湖外豪“猛龍豪”、根本沒有“譚成”的名氣,因此行動方面沒有打擊到譚成。
另外,針對“大富集團”的行動,也不算什麽大行動。
其一,當時莊世楷已經是高級警司,對付幾個偏門癟三,吩咐下面一句,下面的人自然就會辦事。
其二,大富集團和普通的三合會組織不同,更像是一家股份製公司。
雖然是港島最大的偽鈔集團,但是影響力和人馬,頂多和鄉下小社團差不多。
比一般的社團要弱,卻是未來各大社團的轉型、發展方向。
當時警隊把八大社團掃淨,攜帶赫赫聲威,搞定一個小集團簡簡單單。
因此,莊世楷根本沒太在意,短短半個月時間,下面的人就把大富集團打垮。
曾經的大老板“姚富”槍戰身亡,小馬哥、宋子豪等人抓的抓、躲的躲、堪稱是樹倒猢猻散,行動進行得非常順利。
貌似其中還有人是在台島交易時給抓,最後直接就在台島坐監。
而異常順利的行動下,則是非常精確的臥底情報。
那時情報獲得很容易,又準確,估計是背後有人搞鬼,現在想來應該是“譚成”。
莊sir屬於心知肚明,但是懶得去管的狀態……現在譚成終於又跳出來了!而且生意搞得很大,FBI都知道了。
“是的,就是那次。”周華標點點頭道:“那次行動後,譚成低調了兩年,隨後就成立譚氏集團。”
“前兩年他也沒閑著,招兵買馬,大肆吞並,幾乎把大富集團的渠道、人脈、以及馬仔、資產都搶道自己名下了。”
“呵呵。”莊世楷面露冷笑,手指重重點在桌面:“那就繼續打!”
“既然他要走姚富的老路,那麽姚富當年怎麽死的,就讓他怎麽死!”
“半個月的時間,我要看見結案報告。”
“我要把偽鈔全部燒給譚成用,有沒問題?”莊爺厲聲喝道。
他絲毫不想給譚成面子,一句話就定下對方死活。
周華標挺起胸膛,大聲喊道:“絕無問題!長官!”
“嗯。”
“那就行。”莊世楷滿意地點點頭。
周華標卻接著說道:“只是目前有件事情要話您知。”
“乜事?”
“這件案子正在由灣仔反黑的見習督察宋子傑跟進,可宋子傑的大佬是宋子豪……”
“這點我知道!”
莊世楷講道:“在推薦宋子傑考督察試的時候,我便說過現代警隊,不搞連坐那一套!”
“宋子豪犯法就應該處理、宋子傑服務警隊,為港島法治做貢獻,也應該受到優待。”
“你要搞連坐,是不是還要給宋子豪搞免刑啊?”
這時莊sir站起身拿著鋼筆抬手說話,一字一句都是擲地有聲,中氣十足。
這裡每句話都是華人警員內的“指導精神”,等於華人警員內部的規矩、鐵則、言出必行、是會實施下去的。
而莊世楷說這些話前,乃至在推薦宋子傑去考升級試前,其實都是深思熟慮過的。
如果你覺得上面那些話太過冠冕堂皇,義正嚴辭,那下面可以用最樸素的話總結。
那就是——沒人!
沒錯!
港島地小、人少、總計人口也就幾百萬,而港島華人警員逾兩萬,某些警員裡有家人、兄弟違法亂紀,其實是個不小的概率題。
人數可不會少。
大陸億、十幾億人口、玩玩政審沒什麽的啦。
甚至效果還不錯!
可港島怎麽玩?
你搞政審就別組建警隊啦!直接讓鬼佬駐軍管轄不就好了?
標叔則是知曉莊sir看重“阿傑”的潛力,一直都很推薦阿傑,而且阿傑做事確實認真,很值得培養。
他聽完莊sir的話,咧著嘴道:“可是根據最新消息,宋子傑的大佬宋子豪已經在綠島出獄,前天回到港島,是不是讓宋子傑避避閑?”
“嗯?”
莊sir皺起眉頭:“他才剛升職就讓他避閑?”
“不太好吧?”
“這不是情況所迫嗎?”標叔出聲講道。
莊世楷沉吟片刻,搖搖頭:“不!這起案子不需要讓阿傑避險,反而要讓阿傑帶隊去辦!”
“這……”
標叔有些遲疑。
雖然,這種反其道而行之的辦法,自有其中道理,偶爾還能出奇效。
但是,總歸有風險,按標準做事是最安全的辦法。
莊世楷卻出聲說道:“據我分析,小馬可能會找宋子豪聯手,兩人可能還要跟譚成鬥一場。”
“讓阿傑去吧!”
“他適合!”
這下標叔不再猶豫,當即領命道:“yes,sir!”
“是,長官!”
“對了,事情結束以後,帶小馬來見我一趟。”標叔離開之前,莊sir抬起手,出聲講道。
他這句話就等於要保住“小馬”的命,而他要保“小馬”的命,倒不是看中“小馬哥”一副臉,而是敏銳意識到能夠反覆站起來的一家“偽鈔集團”,背後一定有很深的國際網絡。
不管最後有沒有,秉承有棗無棗,先打一杆的想法。
這個“小馬”救了!
當然,提前是小馬別和他耍花招,否則別管他多講義氣,多巴閉,莊sir保準把他另一隻腿打斷,讓他成為“輪椅馬”。
標叔聽完點點頭道:“明白!我這就去辦。”
標叔離開辦公室。
“啪嗒!”莊世楷掏出打火機,點上一根煙,悠悠呼出口氣:“呼……”
“叮!任務開啟:英雄本色。”
“擊斃/抓捕譚成,搗毀偽鈔集團,獎金經驗三百。”
莊世楷雙手環抱於胸前,彈彈煙灰,嘴裡輕嘖道:“切!三百?”
“譚成你可真沒排面!”
“樂色一個啊!”
當晚。
莊世楷驅車前去運來茶樓、飲茶、吃飯。
第二天。
下午。
譚氏集團樓下,譚成披著風衣,戴著墨鏡,威風凜凜地走出大門。
“大哥。”
“大哥!”
一群穿著西裝,面色凶惡的馬仔跟在他身後。
“唰啦。”
一輛轎車停在路邊,一個頭髮凌亂,面色邋遢,穿著破舊牛仔衣的男人把車停穩,拉開車門,小跑到譚成身邊,彎腰低頭地笑道:“成哥,車停好了。”
他的肩上還掛著條白色毛巾。
譚成抬頭看向他,面露厭惡之色,摘下墨鏡,滿臉嫌棄的說道:“下次你負責停車!不要搞的這麽邋遢啊!”
只見譚成上前一步,用兩根手指拿著他的衣領,抖著罵道:“真TM跟狗一樣呀!”
“這樣別人會以為我譚成的馬仔吃不起飯,買不起衣服,丟我臉啦!”
二十六七歲,不再年輕的男人低下頭,臉頰帶灰,連連道歉:“對不起成哥,對不起…”
“呵呵, 我賞你一口飯吃,是講義氣,念舊情!不代表你可以囂張!”
“穿著破衣服開我車,不知道還以為你是撿破爛的,哪像給大老板扎車的?這讓我很不開心!”譚成指著男人胸口,一字一句的喊道。
看他這幅表情,不知道還以為他每秒十幾億上下,美國大總統呢!
全港都沒見過這麽囂張的人!
“現在我的鞋髒了!你學會洗衣服之前!最好還要學會幫我擦鞋!”這時譚成把黑色皮鞋踩在路邊的燈柱上,表情譏諷,呸的一聲,把一口痰吐在鞋尖。
原本乾淨整潔的皮鞋,故意給他弄得肮髒。
這個男人一言不發,拿下肩上的白色毛巾,蹲下要替老板擦鞋。
譚成卻出聲講道:“你的毛巾太髒。”
“用舔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