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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瓜別跑》第2章 『魔力感知』
  聖安德魯斯的早春依舊相當寒冷,來自北海的凜冽海風,拂過這座位於蘇格蘭東海岸的小鎮,空氣冰冷而潮濕,寒意仿佛從每一個毛孔湧入,直至滲入骨髓。

  在這種情況下,壁爐是小鎮內任何一個家庭的標準配置。

  大多數時候,4歲零6個月的麥文,不,這一世應該叫“哈麥斯·格雷厄姆”,一點也不願意邁出家門,他更喜歡裹著柔軟的毛毯,呆在溫暖的壁爐前。

  “啪拉!”

  木柴被灼燒爆裂,發出輕微的聲響,壁爐內的火焰搖曳起來,火光投射在哈麥斯臉上,將他的右臉染上一絲紅暈。

  “根據《魔法理論》的描述,施展魔法的原理,就是利用精神力或者說意志,正確的咒語,以及恰當的魔杖手勢,引導體內的魔力,最終達到施法成功的目的……”

  哈麥斯一邊低聲念叨,一邊抬起右手,做出準備施法的手勢。

  “熒光閃爍(Lumos)!”他口中小聲喝道。

  理所當然的,沒有任何亮光產生,因為他手中根本沒有魔杖。

  說實話,一個4歲大的孩子,一遍遍努力練習魔法的做法,看著很有點怪異。

  但穿越之時,哈麥斯睜開眼睛看到的那份報紙,讓他“幼小”的心靈受到了巨大的驚嚇,“魔槍巫師”這個詞也給他留下了深深的陰影。

  MMP,連救世主先生都被弄死了,這個魔法世界太危險了吧!

  於是,在危機感的驅使下,他一改前世的鹹魚姿態,自從3歲那年,[魔魂之眼]自動解開第一重封印時,便開始努力學習魔法。

  另外,“魔槍教派”、“魔槍巫師”,還有死掉的“前救世主”,時時刻刻提醒著哈麥斯,一場新的大變革,即將降臨整個魔法世界,若想在變革中保全自己及家人,必須具備強大的實力。

  “熒光閃爍!”他喊出了第三遍。

  懶洋洋躺在壁爐前的金毛大狗“威廉”,搖了搖尾巴,抬起狗頭瞧了瞧,又重新躺了回去。

  “熒光閃爍!”

  頻頻出現的“熒光閃爍”,還引起了一人一鳥的注意。

  前者是一位剛剛年滿30歲的女士,金色長發微微卷曲,額頭渾圓,鼻梁高挺,相貌相當出色,渾身散發著一股書卷氣息,讓人印象深刻。

  她就是哈麥斯的母親,格瑞絲·格雷厄姆,前大學職員,現在是一位全職家庭主婦。

  格瑞絲看著大兒子充滿孩子氣的動作,不由露出好笑的表情,不過在她看來,哈麥斯僅僅只是在單純的模仿,所以並沒有多說什麽。

  在她身邊,一個更小的孩子正在沙發上酣睡,小家夥無比恬靜的睡姿,很快拉回了格瑞絲的注意力。

  後者則是一隻灰色的貓頭鷹,它叫“莫蒂”,其主人是哈麥斯的父親,一位為腐國魔法部工作的普通巫師。

  “咕咕!”

  貓頭鷹叫了幾聲,忽然扇動翅膀,在空中飛了半圈,落在哈麥斯身旁的沙發上,歪著小腦袋盯著哈麥斯。

  作為被魔力改造過的鳥類信使,它對魔力的敏感度,遠遠超過只是麻瓜的格瑞絲。

  “嗷嗚!”

  金毛大狗“威廉”慌忙從地毯上爬起來,繞過沙發,躲到了壁爐的另一個角落。

  看得出來,這條狗有些畏懼貓頭鷹信使。

  “熒光閃爍!”哈麥斯又喊了一遍。

  每次念咒時,在[魔魂之眼]的視界中,他都能看到一絲極淡的藍色光暈,

憑空從體內誕生,隨後急速流過右手臂,一直抵達食指指尖。  這是[魔魂之眼]解開第一重封印後,出現的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新功能——『魔力感知』。

  而藍色光暈,正是傳說中的“魔力”,也就是魔法的來源。

  哈麥斯隱隱感覺到,似乎有某種無法用語言描述的東西,即將從指尖噴湧而出,周圍環境中仿佛有一股莫名的力量,積極響應他的動作,還有他口中喊出的“熒光閃爍”。

  “這幾次念咒時,我對咒語中的幾個音節做了輕微的調整,魔力反應更強,看來這才是最適合我的咒語讀法……”

  哈麥斯微不可察的嘀咕一句,神色變得略微興奮了一些。

  遺憾的是,每次念咒的最後一刻,總會出現一道堅固之極的無形障壁,橫亙在指尖與環境之間,最終阻止了『照明咒』生效。

  他心中產生了一種明悟:

  “我需要一支魔杖!”

  咒語之所以無法生效,正是因為缺少了關鍵的一環——魔杖。

  當然,在魔法世界,“無杖施法”並不是什麽傳說,已故的巫師界大佬——阿不思·鄧布利多,就能做到無杖施法。

  此外,據說在17世紀以前,北美的原住民巫師一直使用無杖施法。

  直到腐國巫師伊索瑟爾建立了一座名為“伊法魔尼”的魔法學校,他們才開始學習歐洲的巫師,拿上了魔杖。(這是來自羅琳的《北美魔法史》,即《神奇動物在哪裡》的背景信息)

  只是無杖魔法的缺點相當多,操控難度極大,根本無法保證魔法的精準度,效率不如魔杖施法,對他來說更是難度逆天的技巧。

  “唉!”

  哈麥斯無聲的歎了一口氣,同時心中下定決心,想辦法央求爸爸為自己買一把魔杖。

  唯一的麻煩在於,自己的年紀實在太小,想要說服一個成年巫師,難度相當大。

  他心中默念一聲“關閉”,『魔力感知』的視界自動關閉,空中彌漫的藍色光暈瞬間消失不見。

  盡管『魔力感知』對精神力的消耗相當少,但對一年僅4歲半的孩子而言,這也是一項不小的負擔,還是能省則省比較好。

  剛穿越之時,體驗過一把精神力被徹底抽乾,腦袋劇痛到昏迷過去的滋味後,哈麥斯總是小心翼翼的控制精神力消耗,竭力避免精神力降低到20%的臨界點。

  “這個世界的魔法,真的太古怪了,同一種咒語、魔杖手勢,由不同的巫師施展時,效果簡直天差地別……我之前仿效爸爸施展『照明咒』,魔力反應反而遠不如我自己摸索出來的方式。

  “看來想要達到最佳施法效果,必須不斷調整咒語、魔杖手勢,摸索出最適合自己的施法方式,這有點‘私人定製’的意味……”

  哈麥斯注視著壁爐,思維逐漸陷入發散狀態。

  “從這個角度來說,『魔力感知』絕對可以極大的提高練習魔法的效率,它能讓我直接觀察魔力流動,從而針對性的調整施法方式。

  “也許普通巫師需要練習1000次,或者更多,才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施法方式,但有了『魔力感知』的幫助,我最多需要200次就夠了,並且魔法威力更大。

  “與半個月前第一次施展『照明咒』相比,現在的魔力流動更順暢,魔力強度差不多提高了7、8倍,這是極大的進步。

  “唔,雖然沒有一次施展成功……”

  想到這裡,哈麥斯忍不住傻笑起來:

  “嘿嘿,[魔魂之眼]真是學習魔法的神器!”

  然而,這一幕看在格瑞絲眼中,讓她頗感不安。

  雖然她知道兒子1歲時可以流利的說話,2歲就能閱讀報紙,簡直就是天才中的天才,可此時看到哈麥斯莫名其妙的發笑,她不由自主的心生憂慮:

  “哈麥斯2個月大的時候,無端端昏迷過去,還流了一大灘鼻血,該不會傷到了腦子吧?上帝啊,祈求您保佑我的小寶貝……”

  哈麥斯完全沒有察覺到母親的憂思,他在心中默念,呼出自己的“屬性面板”。

  只有他自己可以看到一行行文字, 憑空浮現在虛空之中:

  ◇精神力:1.8/2.2

  ◇魔力:2.2/2.7

  ◇體質:1.8

  這是[魔魂之眼]的另一個功能——數據化。

  這件神奇的物品具備一定的智能,以及相當不錯的數據分析能力,於是哈麥斯特意建立了屬性面板,以隨時了解自己身體的變化。

  屬性的初始評價模板來自他的父親,其三項屬性通通被判定為10點。

  2.2是哈麥斯的精神力上限,1.8是剩余的精神力,魔力的最大上限則是2.7,剩余魔力為2.2。

  盡管沒有施法成功,但過程也會消耗少量的精神力與魔力。

  “精神力與魔力的提升速度,顯著快於體質,這是[魔魂之眼]帶來的影響嗎?還是我與生俱來的天賦?或許兩者兼而有之。

  “另外,魔力的數值略高於精神力,這肯定與[魔魂之眼]脫不了乾系,畢竟這玩意對魔力如此敏感。

  “我有一種感覺,2年前第一次閱讀魔法書籍後,我一直有意無意的嘗試練習魔法,這似乎對精神力和魔力的增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哈麥斯呆呆凝視著半空,腦子裡又轉起了別的念頭。

  “可惜聖安德魯斯只是蘇格蘭的一個小鎮,不是倫敦這種有大量巫師聚集的大城市,我沒機會接觸小巫師,不知道自己在同齡人中的水平如何……”

  這時,壁爐內橘色火焰,顏色陡然變成綠色。

  貓頭鷹莫蒂撲扇著翅膀跳上沙發靠背,“咕咕”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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