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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空間靈願》第二十三章:竟然怕她?
  警笛聲越來越近,越是靠近,李木仔的母親越是害怕,瑟瑟發抖。

  本來一氣之下,想嚇唬一下原主,可誰知道原主那麽不耐刺,見血就暈了過去,連鼻息都沒。

  警車停在了馬路邊,從車內走下五個男子,穿著工作服。一看就是派出所的人。

  他們來到村民的跟前,一個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問:“林願,是不是住這裡?”

  林願是原主的名字。

  “你找她有什麽事嗎?”林火生上前回答。

  其余的村民有點擔心出事,沉默不語,眼睜睜的看著。

  男子說:“我們找她查一些事情。”

  林火生說:“她暈了過去,沒有了鼻息,不知是死是活。”

  “啊,死了。”男子感到驚訝,剛好有一絲線索,人死了。

  李木仔的母親跪著向男子解釋:“我真不是故意害她的。我只是想嚇唬她。”

  警察都明白了,看來是跟前跪著的婦女把原主給嚇倒了。

  中年警察讓一個年輕警察上前看看情況,探了下鼻息,把了一下脈。

  “要趕緊送醫院,興許還有救。”年輕警察說。

  “快,快,快。”中年警察連忙說了三個快字。

  年輕警察背著靈願,朝著綠色的吉普車走去。

  中年警察吩咐兩個警察留下,調查下這裡的情況。順便讓原主的家屬跟車去衛生院。

  狗兒坐上了吉普車,陪同警察,一起去了鄉鎮衛生院。

  留下來的兩個警察,其中一個問李木仔的母親:“你怎麽會刺她?”

  李木仔的母親很緊張,開始懺悔:“因為她咒死了我的兒,來這邊準備罵她……”

  “這世界上哪裡有什麽咒語。你兒生病,應該找醫生看看。”警察回答。

  “不、不用了。這人已經斷氣了。或許這就是他的命。”

  ……

  李木仔的母親本來想殺死原主,但她這一箭刺了過去,看到原主被抬上了車去搶救,心中的怨恨變成了懺悔。

  靈願被送到了鄉鎮醫院,放在了病床上,想著如今身無分文,裝死也就到此為止吧。

  咳嗽的一聲。

  “她醒了!”一名女醫生準備搶救,看到靈願醒了,走了出來,告訴坐在外面守候的狗兒和中年警察。

  “人沒事吧?”警察問。

  “人沒事。估計是被嚇壞了。把傷口包扎一下就行了。”女醫生解釋道。

  女醫生準備返回搶救室,看到靈願站了起來,被幾名護士勸阻她,把傷弄好再走。

  靈願不顧她們的勸阻,在原主的記憶裡,看一場病要很多錢。把錢用了,就沒錢蓋房子。

  再說她,本來會點醫術,這一點傷難不到她。

  中年警察見她衝了出來,攔住道:“姑娘,你怎麽不把傷口包扎下?”

  “我沒錢。不用了。”

  狗兒看到靈願出來了,用靈力交流:公主殿下,我身上有點錢。

  靈願用靈力回答:區區小傷。算得了什麽。風大娘留下有創傷藥。不必破費這麽多錢。

  中年警察問醫生:“包扎要多少錢?”

  “處理下傷口,包扎下,預計要10元左右。”醫生回復。

  靈願拉著狗兒準備離開,用靈力告訴他:10元左右,相當於木工一天的工資了。就那麽一點藥,那麽貴。

  中年警察讓醫生把藥拿來,付了錢,拿著藥追趕靈願。

  “林願,

你等下。”  靈願聽到名字,看來是找原主,停住了腳步:“什麽事?”

  中年警察把藥和紗布交給靈願:“你先進去把傷口弄好。錢,我付了。”

  靈願問:“這,錢,要還嗎?”

  “不用還,等下我想和你聊幾件事情。”

  “你是想用藥和我做交易?”

  中年警察笑了,聽聞原主有點脾氣,今個兒也算見識到了。

  “就當作我送你的,你配合我的工作,當作還我一個人情。你看,行嗎?”

  這話,聽起來令人舒服一點,沒有村民口中說的:個別的官都喜歡仗勢欺人。

  “行,看在你秉公執法的面子上。我領這個情,我進去包扎,你們在外面等我下。”靈願接過了中年警察手中的東西,走進了醫務室,進行包扎。

  等靈願出來來之後,見中年警察和狗兒在聊天,只見狗兒隻字未說,隻字未寫。

  “你有話,直接問我就好。他是不會回復你的。”

  中年警察說:“他只聽你的?”

  靈願無語,斷案都不察言觀色?

  中年警察這才明白了,原來狗兒是殘疾人。

  “不好意思。我差點忘記了。”

  “不打緊,你看像他這類人,是不是可以申請點福利?”

  “這個不是我管轄的范圍。你得去相關的部門問問。”

  “得、得、得,我就知道,只要一談錢,誰都會像踢球一樣,踢來踢去。”

  “要不,等下去了所裡,我派人帶你去相關部門問問。”

  “此刻還沒淪落到被人接濟的地步。 你的好意,我先領了。先去所裡吧。”

  “行,走這邊。”

  中年警察領著靈願、狗兒朝著派出所走去。後面還跟了2個警察。

  來到了派出所辦公室,門口的人還挺多的,有些在辦證,還有幾個人在吵架。

  “就是你偷了我家的樹。”

  “你偷了我家的鴨子。”

  ……

  中年警察見下屬沒理清這件事,上前安撫:“大家先安靜下,有話好好說。幹嘛動手打人?”

  靈願站在一角,想起了她剛奪舍原主的場景。搖搖頭,歎道:哎,清官難斷家務事。

  “他把我家的樹砍光了,他家的鴨子不見了,以為我在報復,說是我偷的。”

  “我沒砍,我只是從他山上路過。我的鴨子被打死幾隻,還不見了好多,肯定是他偷的。”

  中年警察見他們鬧得凶,勸阻道:“你們先冷靜。登記下,我們好派人調查。”

  “這要什麽時候啊。我們可等不急。”

  “今天就要一個結果。”

  一群人還真以為警察能掐指一算,萬事揭曉。就算能知道,也需要證據啊。

  靈願看到中年男子無奈,上前說:“要不我來說幾句。”

  這群村民估計剛才只顧吵架,沒看到靈願來了。如今聽到她的聲音,看到她的神情。各個擔驚受怕,揮手道:“不、不用。”

  村民跑得比兔子還快。溜之大吉。

  所裡的人感到奇怪,面面相覷,一臉的疑問“怎麽回事?竟然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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